衢州市工伤保险市级统筹试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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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衢州市工伤保险市级统筹试行办法目录衢州市人民政府通知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参保缴费第三章基金管理第四章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第五章待遇支付第六章医疗服务管理第七章信息化建设第八章管理职责第九章附则展开衢州市人民政府通知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参保缴费第三章基金管理第四章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第五章待遇支付第六章医疗服务管理第七章信息化建设第八章管理职责第九章附则展开编辑本段衢州市人民政府通知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衢州市工伤保险市级统筹试行办法的通知衢政发〔2011〕6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衢州市工伤保险市级统筹试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第4次常

2、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衢州市人民政府二○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衢州市工伤保险市级统筹试行办法编辑本段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升我市工伤保险统筹层次,增强工伤保险基金的保障能力、抗风险能力和调控能力,进一步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加快推进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86号)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工伤保险市级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

3、〕35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坚持“以支定收、收支平衡”,推行行业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确保基金安全有效运行的原则。实行“六个统一”的管理办法:统一参保范围和参保对象,统一费率政策,统一基金管理,统一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统一待遇政策,统一经办流程和信息系统。编辑本段第二章参保缴费第三条参保范围和对象:全市范围内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均应参加工伤保险,为其全部在职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在衢

4、的省、部属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有关规定参加我市工伤保险。第四条在建筑施工企业在建工程施工的非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统一按《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劳局等部门关于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衢政办发〔2007〕155号)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第五条国家机关以及各类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工伤保险费按在职职工缴费基数总和的0.2%缴纳。第六条各类企业、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的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执行行业差别费率;工伤保险职工缴费基数按当地养老保险单位缴费基数执行。第七条难以直接

5、按照工资总额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建筑施工企业、小型服务企业、小型矿山企业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工伤保险费计算缴纳办法按国家、省及市有关规定执行。第八条职工(雇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第九条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办法由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制定。编辑本段第三章基金管理第十条工伤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分级核算。第十一条工伤保险基金收支预算方案由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编制,经同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初审后,报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第十二条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反馈意见,

6、正式编制本地工伤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经同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当地政府审批后,按时上报给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负责汇总编制全市工伤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经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后,统一下达各地执行。第十三条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编制本地工伤保险基金收支决算,经同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当地政府审批后,按时上报给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负责汇总编制全市工伤保险基金收支决算,经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报市人民政府审批。第十四条市级统筹前各地历年结余的工伤

7、保险基金,经审计部门审计确认后,由各地管理,主要用于弥补以后年度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缺口。第十五条各地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筹集、管理工伤保险储备金。第十六条建立工伤保险市级调剂金,基金收支平衡确有困难的,市级调剂金给予适当补助。市级调剂金按各地上年度工伤保险基金征缴收入的3%筹集。各地于每年6月底前,将当年调剂金上缴至衢州市财政局工伤保险基金调剂金专户。调剂金累计余额达到全市上年度工伤保险基金收入的30%时,由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财政部门通知各地暂停上缴。调剂金累计余额不足全市上年度工伤保险基金收入的10%时,由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财政部门通知各地恢复上缴。

8、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可根据调剂金收支情况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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