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时期正确处理劳动合同纠纷案论文

转型时期正确处理劳动合同纠纷案论文

ID:14309291

大小:38.00 KB

页数:16页

时间:2018-07-27

转型时期正确处理劳动合同纠纷案论文 _第1页
转型时期正确处理劳动合同纠纷案论文 _第2页
转型时期正确处理劳动合同纠纷案论文 _第3页
转型时期正确处理劳动合同纠纷案论文 _第4页
转型时期正确处理劳动合同纠纷案论文 _第5页
资源描述:

《转型时期正确处理劳动合同纠纷案论文 》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转型时期正确处理劳动合同纠纷案论文转型时期正确处理劳动合同纠纷案论文转型时期正确处理劳动合同纠纷案论文转型时期正确处理劳动合同纠纷案论文转型时期正确处理劳动合同纠纷案论文转型时期正确处理劳动合同纠纷案论文转型时期正确处理劳动合同纠纷案论文转型时期正确处理劳动合同纠纷案论文转型时期正确处理劳动合同纠纷案论文转型时期正确处理劳动合同纠纷案论文转型时期正确处理劳动合同纠纷案论文转型时期正确处理劳动合同纠纷案论文转型时期正确处理劳动合同纠纷案论文转型时期正确处理劳动合同纠纷案论文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的正确认定;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实际履行三个方面进行论述。其中,主要包括:

2、劳动合同纠纷案件在我国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劳动合同有广义和狭义之分、雇佣合同是一方给付劳动,另一方给付报酬的合同、合同的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劳动合同调整的是职业劳动关系,而雇佣合同调整的是非职业的劳动关系、如果法律对权利的行使没有加以限制,那么该权利则得以由权利人自由行使、对《劳动法》第31条规定的法律性质、条件和程序是不同的,条件是成就一个事物的前提因素,具有或然性、必须要由非违约方提出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的请求等,具体材料请详见。  摘要:劳动用工制度的变化导致新类型劳动合同纠纷增多,《劳动法》对其的调整已力不从心。对于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的区别、劳动合同

3、的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实际履行问题,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未规定或者规定并不明确,对此,学术界及司法界应作深入探讨。  关键词:劳动合同;单方解除;实际履行  劳动合同纠纷案件在我国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就目前审判实践而言,法院处理劳动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有关劳动合同的规定及劳动部颁布的相关法规。而客观事实是,尽管我国已经颁布了《劳动法》,劳动部又颁布了大量的劳动法规,但是,由于我国正处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转型时期,劳动用工制度及相应配套措施正处在急剧变化之中,在这种特定的环境下,新类型的劳动合同纠纷层出不穷,现有法律、法规对日趋复杂的劳动合

4、同关系的调整已明显地力不从心,法律调整的漏洞也日渐显现。这增大了法官正确处理劳动合同纠纷案件的难度。  一、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的正确认定  劳动合同又称劳动契约,我国台湾学者普遍认为,劳动合同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就广义言之,凡一方对他方负劳务给付义务之契约,皆为劳动合同。举凡雇佣契约、承揽契约、居间契约、出版契约、委任契约、行纪契约、运送契约、合伙契约等皆属之。由是观之,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乃是包容关系,但应当注意的问题是,我国《劳动法》所称的劳动合同并非前文所称的广义上的劳动合同,乃是狭义上的劳动合同,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目前,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尚未规定雇

5、佣合同,而在审判实践中,雇佣合同纠纷已普遍存在,由于雇佣合同在表象上同劳动合同有许多相似之处,这便为此合同与彼合同的正确界定增加了难度。合同性质的不同,必然导致适用法律的不同,以及当事人利益的不同,因此,对两者进行差异性比较,无疑会对审判实践有所裨益。  按照我国学者的观点,雇佣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为他方提供劳务,他方给付报酬的合同。法律上明确区别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以德国劳动法为代表,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的相同之处是不言而喻的,择其要者言之,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均以当事人之间相对立之意思之合致而成立;两者均以劳动之给付为目的;两者均为双务有偿及继续性合同。正是由于两者具有如此的相同之处,才

6、导致审判实践中对两者的区分极为困难。但实际上,两者还是具有明显的差别的,也正是由于两者存在差别,法律上才分别规定了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  首先,雇佣合同是一方给付劳动,另一方给付报酬的合同。其纯为独立的两个经济者之间的经济价值的交换,雇主与雇员之间不存在从属关系,当事人之间是彼此独立的。而我国《劳动法》上的劳动合同,则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在对他方存有从属关系的前提下,向他方提供职业上的劳动力,而对方给付报酬的合同,其特点在于当事人双方存在着特殊的从属关系-身份上的从属性,因此,劳动合同更强调一方的有偿劳务的给付是在服从另一方的情形下进行的,这种从属关系常因特殊的理由而成立。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

7、的一员,其不得不处于用人单位的指示监督之下而给付劳务。劳动力与劳动给付不能与劳动者本人分离,劳动者本人在承受劳动的同时进入高度服从用人单位及其意思的从属的关系。正是由于劳动合同以当事人之间存有从属关系为条件,因此,劳动合同才被称为特殊的雇佣契约或曰从属的雇佣契约。基于这种身份上的从属关系,劳动者有义务接受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管理和指挥,并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当然,我们强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