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4025395
大小:1.44 MB
页数:78页
时间:2018-07-25
《顺德区市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顺德区市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报送单位:大良市监分局顺市监(良)案公【2015】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顺监良罚字[2014]第298号当事人基本情况个人姓名(名称)注册号单位名称佛山市顺德区多美丽涂料有限公司注册号440681000126500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李德能经营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大门中国人民解放军七八一七工厂内第16栋之一厂房违法行为类型广告违法行为主要违法事实经查及当事人供述,当事人的生产设备都是国产的。当事人于2010年1月委托中凯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在网站地址为http://
2、www.dumel.cn/上发布“我司并从国外引进世界先进的自动生产设备”、“从德国、新加坡等地引进一流的生产设备以及先进的技术”等字样的内容。当事人每年支付1500元广告费用委托中凯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持续发布上述广告,至案发日止,广告费用合共花费7500元。假冒伪劣商品名称及数量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七条的有关规定,我分局责令停止发布,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及罚款。行政处罚结果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
3、开更正消除影响;二、罚款壹万元。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主动履行,2014年12月29日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4年12月14日公布起止日期2015年1月19日至2017年1月19日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顺监良罚字[2014]第298号当事人:佛山市顺德区多美丽涂料有限公司住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大门中国人民解放军七八一七工厂内第16栋之一厂房注册号:440681000126500法定代表人:李德能电话:139*********2014年9月17日,我局
4、依法对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大良*********的佛山市顺德区多美丽涂料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当事人正在从事生产销售涂料的经营活动,现场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网站进行检查,网站地址为http://www.dumel.cn/。检查中发现该网站上发布了“我司并从国外引进世界先进的自动生产设备”、“从德国、新加坡等地引进一流的生产设备以及先进的技术”等字样的内容。当事人现场提供上述网站的制作合同及续费单据。经查及当事人供述,当事人的生产设备都是国产的。当事人于2010年1月委托中凯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在网站地址为ht
5、tp://www.dumel.cn/上发布“我司并从国外引进世界先进的自动生产设备”、“从德国、新加坡等地引进一流的生产设备以及先进的技术”等字样的内容。当事人每年支付1500元广告费用委托中凯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持续发布上述广告,至案发日止,广告费用合共花费7500元。以上事实有如下证据证实:(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二)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三)现场检查笔录1份;(四)调查笔录1份;(五)照片证据表9份;(六)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七)网站制作合同复印件及续费单据复印件各1份。
6、当事人在其网站上发布虚假内容的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规定,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七条所指的利用广告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行为。鉴于本案在案发后主动配合调查,积极改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广告主停止发布、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没收广告费用,
7、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有关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作如下处罚:罚款壹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第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第三款和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中国农业银行顺德分行(详见《顺德区行政罚没缴款通知书》)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罚决定
8、,可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或者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三个月内依法直接向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二0一四年十二月十四日顺德区市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报送单位:大良市监分局顺市监(良)案公【2015】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顺监良罚字[2014]第299号当事人基本情况个人姓名(名称)注册号单位名称佛山市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