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修正案 附:第二次修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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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修正案附:第二次修正本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颁布单位)20030801(颁布时间)20030801(实施时间)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修正案 附:第二次修正本(2003年8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和经费第三章 文物保护单位第四章 文物调查和考古发掘第五章 馆藏文物第六章 文物的安全管理第七章 流散文物第八章 文物的拓印、复制、拍摄、测绘第九章 文物出境第十章 奖励与惩罚第十一章 附则为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提高行

2、政效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删除第四十二条第二款。本修正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第二次修正)(1993年12月1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7年12月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根据2003年8月1日起施行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修正案》进行第二次修正)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自治区文物保护管理,根据《中华人

3、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自治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自治区境内,下列文物受国家保护:(一)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及其附属物;(二)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和著名人物有关的,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和史料价值的建筑物、遗址、纪念物及其附属物;(三)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四)重要的革命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古旧图书资料等;(五)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六)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少数民族

4、的民族民俗用品、祭祀用具、土司官署、民族建筑、陵园墓地、碑碣、石刻、岩画、重要文献资料、手稿、字画、照片、典籍等;(七)反映历史上中外关系、民族关系的重要遗址、建筑、遗物;(八)其它需要保护的文物。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古人类化石同文物一样受国家保护。第三条 自治区境内地下、水下、洞穴内遗存的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属于国家所有。国家指定保护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石刻等,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属于国家所有。国家机关、部队、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组织收藏的文物,属于国家所有。第四条 属于集体、私人所有的纪念建筑物、古

5、建筑和传世文物,其所有权受国家法律的保护。文物的所有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管理的规定和本条例的规定。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保护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自治区人民政府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区文物保护工作。市(地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第二章 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和经费第六条 各级文物保护管理机构,按国家规定的职责范围,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管理的日常业务工作。第七条 一切机关、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文物的义务,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和本条例的行为,有权制

6、止、检举和控告。第八条 文物事业经费和文物基建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分别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城市中的文物属于社会公益设施的,其保护、保养、维修所需经费应当列入城市维护费开支项目。文物事业单位的业务收入,应当全部用于文物事业,不得挪作他用。第九条 国家和自治区所拨文物经费由自治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管理,市(地区)、县、自治县文物经费由本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管理,专款专用。第三章 文物保护单位第十条 自治区境内文物保护单位分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市、县、自治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市、县、自治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由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核定公

7、布,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备案。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核定公布,并报国务院备案。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古迹、革命遗址由所在地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作出标记,予以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破坏、拆毁、变卖。属于集体、私人所有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保护。第十一条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市、县、自治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由公布的人民政府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树立标志界桩,作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并区别情况设置专门机构或者专人负责管理。文物保护单位的保

8、护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移动、损毁。第十二条 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因特殊情况需要建设的,必须经原公布的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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