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法制题材小说的审美嬗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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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清法制题材小说的审美嬗变明清法制题材小说的审美嬗变明清法制题材小说的审美嬗变明清法制题材小说的审美嬗变  中国古代法制文学经过先秦至唐代的缓慢发轫,在宋元时期得到较大发展并走向成熟,到明清时期出现了大繁荣并进入鼎盛阶段。需要指出的是,明清两代中国法制文学的审美倾向是不尽相同的,明清法制题材小说与涉法小说的审美观发生了嬗变。  一、从“溢恶”暴露到“教化”护法  法制文学是以人类的法制生活为描写对象,通过形象化手法反映人与法的关系、弘扬法制精神的一种文学样式。中国法制文学的审美主题,从明代发展到清代,经历了一个由“溢恶”向“教化”的转变历程。  元末明初成书的《水浒传

2、》以北宋末年的宋江起义为背景,通过描写一群侠义英雄被逼上梁山,走上反抗道路的过程,反映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和政治的腐败以及法制的沦丧。《水浒传》通过一百零八将被逼上反抗道路的故事,描写了许多社会丑恶现象,揭露了封建统治阶级的罪恶。以太尉高俅为中心,包括梁中书、蔡九知府等一大批从朝廷到地方的大小贪官,罔顾法纪,草菅人命。例如,高俅的义子高衙内为了霸占林冲的妻子,害得林冲家破人亡;恶霸西门庆为霸占卖炊饼的武大之妻潘金莲,毒死了武大;地主毛太公为讹诈一只老虎,将猎户解珍、解宝诬陷为盗贼,勾结官府将他们逮捕入狱;就连屠户郑某也号称“镇关西”,骗奸卖唱女子又抛弃她,还要追讨“典身钱

3、”……所有这一切,都暴露了法制沦丧背景下封建统治的罪恶。  明代长篇小说《金瓶梅》,通过恶霸西门庆在清河县的为所欲为,揭示了当时贪官、恶霸无法无天的社会现实。为了霸占潘金莲,他用药毒死了武大郎。害死武大郎后,他又买通验尸何九作假,还花五十两银子要联盟知县害死武松。他不但霸占宋惠莲,还加害她的丈夫来旺,最终把宋惠莲逼上绝路。在他手上,有多条人命和好几桩血案。蒋竹山娶了李瓶儿,西门庆便开药店与他争生意,又出钱请地痞流氓砸人家的铺子,又用银子买通夏提刑,把蒋竹山带回衙门收监,蒋竹山花了三十两银子才出来,最终落了个走投无路的悲惨结局。西门庆后来当上了提刑官,经常收受贿赂,与蔡

4、京等贪官污吏勾结草菅人命。  明代法制题材小说的这种“溢恶”倾向,有其产生的社会历史原因。元代官僚机构贪污腐化之风极盛,至正五年,元顺帝下诏说:“声教未洽,风俗未淳,吏弊未祛,民瘼滋甚。”①明中后期,从皇帝到地方官,都贪污受贿,腐败之风更猖獗。小说家大量暴露社会黑暗,是对元末社会动荡、法制沦丧状况表现出的一种强烈忧患。关于这一点,除了《水浒传》《金瓶梅》以外,明代其他涉法小说中也有反映。  与明代法制小说相比,清代的法制小说和涉法小说把侧重点从暴露“溢恶”转向了法制“教化”。清代法制小说不再一味渲染社会罪恶和“梁山式”的暴力反抗,而是转向了对“守法、护法”的宣传“教化

5、”。  法制题材小说《杨乃武公案》是根据号称“晚清四大奇案”之一的一个“桃色事件”写成的。事情发生在同治十二年十月,民妇葛喻氏向县衙状告儿媳毕秀姑毒死丈夫葛品连。知县刘锡彤严刑拷打,使毕秀姑屈招说与举人杨乃武有奸情,是杨拿来砒霜让她害死葛品连的。杨一直不肯招认,但后来受尽折磨,不得已含冤诬服。杨的家人不断为他申诉,但杭州知府陈鲁根据屈招的材料,判处毕秀姑和杨乃武死刑。复审时,浙江学政胡瑞澜不认真复查,维持原判。这桩破绽百出的大案在民间议论纷纷,很多人为之鸣不平,许多官员联名上奏,最后刑部尚书皂保亲自审理,才使冤情大白。这部作品写了各个阶层官吏的腐败,最终案情大白冤屈被

6、伸,法律的尊严得以维护。  李绿园的《歧路灯》中,这种“教化”作用更明显。《歧路灯》这部小说通过主人公谭绍闻由好变坏,再由坏变好的过程,表现了“浪子回头金不换”这个古老的主题。如果说《金瓶梅》是从反面进行警世,李绿园的《歧路灯》则是从正反两面加以宣传。小说叙述的是河南开封府祥符县的富家子弟谭绍闻在严父去世后,由于缺乏严师加上母亲的溺爱,又受同辈浮浪子弟的引诱而误入歧途。他渐渐远离书本,先是与浪荡子弟吃酒赌博、拈花惹草,继而揽戏宿娼,自己开起了赌场。由于屡受愚骗,作奸犯科,终于倾家荡产。为了还债,他甚至连祖坟上的林木也砍光卖了。穷困潦倒之中,他开始迷途知返。于是闭门谢客

7、,收心率子读书,后中乡试副榜,至北京国子监肄业。在族兄的提携下,他到浙江任职立军功,当上了黄岩知县。在他的影响下,他儿子谭篑初也奋发读书,后来钦点翰林院,家声得以重振。作者以此劝人“守法”走正道,不要走入歧途。  二、从善恶对立到美丑转化  中国古代法制小说的艺术形象,从明代到清代也发生了一些变化。明代法制小说中的文学形象以审丑为主,出现了一大批丑恶形象;清代法制小说以审美为主,有的形象出现了美丑转化。  《水浒传》《金瓶梅》以及“三言”、“二拍”中的法制小说,在人物塑造上善恶并存,彼此对立,丑恶形象往往占据重要位置。例如,宋江是《水浒传》中作者要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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