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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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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号:仓储产品货龄管理规定上海金丝猴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5月18日编制:审核:审批:1、目的提高市场服务水平,加强产品质量管控,有效避免产品出现呆滞,造成损失。2、适用范围适用于上海金丝猴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下属的子公司的仓储产品。3、部门职责分工3.1生产运营中心质量保证部负责组织制定各类产品仓储货龄。3.2运营物流部负责对各产品仓储货龄进行管控、预警。3.3营销中心、各生产基地根据产品预警报告组织各类处理方案。3.4监察部门负责对市场销售情况进行巡视和督导。4、内容4.1、公司产品仓储货龄分布表
2、2、产品预警当产品仓储货龄临近到期前7天时,运营物流部应提前做好《货龄超期预警报告》提交营销中心,报告中必须包含:产品名称、规格、库存数量、生产日期、分支物流所在地;营销中心必须在报告提交后2个工作日内(包含休息日)内给出具体处理方案并反馈给物流服务部。3、紧急处理当确因销售困难或市场因素,产品超过仓储货龄期后仍未能得到及时妥善处理时,营销中心需报请总裁批准。对于奶糖、硬糖、软糖、巧克力产品,上海物流、周口物流、咸阳物流的超仓储货龄期产品由就近生产公司组织处理,长沙物流、成都物流、沈阳物流的超仓储货龄期产品由产品原生产单
3、位处理。本标准由生产运营中心质量保证部提出并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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