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法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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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法理分析  一、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法律地位检讨  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时的法律地位是最本源的问题,也是首先应当要解决的问题,目前学术界学说观点大致如下:  其一,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参与介入民事公益诉讼。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时是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者,是因为要履行本身的法律监督职能而参与介入到民事公益诉讼中。其在法律监督过程中自然地拥有这种权利,或者说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权利来自于它自身的法律监督权,是实施法律监督的一种手段。①  其二,作为原告介入到民事公益诉讼中。该观点的主要思想是,从表面上观察可知,检察机关在参与到民事公益诉讼中时,此时它和任何普通民

2、事诉讼的原告权利义务应该是相当的,和这些原告的角色几乎是相同的,根本的不同在于其权利来自法律的特别规定。因而在此种情况下,检察机关应当和原告的身份是相同的,不应有什么特别的待遇。②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法理分析  一、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法律地位检讨  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时的法律地位是最本源的问题,也是首先应当要解决的问题,目前学术界学说观点大致如下:  其一,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参与介入民事公益诉讼。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时是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者,是因为要履行本身的法律监督职能而参与介入到民事公益诉讼中。其在法律监督过程中自然地拥有这种权利,或者说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权利来自

3、于它自身的法律监督权,是实施法律监督的一种手段。①  其二,作为原告介入到民事公益诉讼中。该观点的主要思想是,从表面上观察可知,检察机关在参与到民事公益诉讼中时,此时它和任何普通民事诉讼的原告权利义务应该是相当的,和这些原告的角色几乎是相同的,根本的不同在于其权利来自法律的特别规定。因而在此种情况下,检察机关应当和原告的身份是相同的,不应有什么特别的待遇。②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法理分析  一、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法律地位检讨  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时的法律地位是最本源的问题,也是首先应当要解决的问题,目前学术界学说观点大致如下:  其一,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参与介入民事公益诉讼

4、。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时是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者,是因为要履行本身的法律监督职能而参与介入到民事公益诉讼中。其在法律监督过程中自然地拥有这种权利,或者说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权利来自于它自身的法律监督权,是实施法律监督的一种手段。①  其二,作为原告介入到民事公益诉讼中。该观点的主要思想是,从表面上观察可知,检察机关在参与到民事公益诉讼中时,此时它和任何普通民事诉讼的原告权利义务应该是相当的,和这些原告的角色几乎是相同的,根本的不同在于其权利来自法律的特别规定。因而在此种情况下,检察机关应当和原告的身份是相同的,不应有什么特别的待遇。②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法理分析  一、检察机关提

5、起公益诉讼的法律地位检讨  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时的法律地位是最本源的问题,也是首先应当要解决的问题,目前学术界学说观点大致如下:  其一,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参与介入民事公益诉讼。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时是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者,是因为要履行本身的法律监督职能而参与介入到民事公益诉讼中。其在法律监督过程中自然地拥有这种权利,或者说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权利来自于它自身的法律监督权,是实施法律监督的一种手段。①  其二,作为原告介入到民事公益诉讼中。该观点的主要思想是,从表面上观察可知,检察机关在参与到民事公益诉讼中时,此时它和任何普通民事诉讼的原告权利义务应该是相当的,和这些原告的角

6、色几乎是相同的,根本的不同在于其权利来自法律的特别规定。因而在此种情况下,检察机关应当和原告的身份是相同的,不应有什么特别的待遇。②  其三,作为公益代表人而介入到民事公益诉讼中。该观点的说法是,当国家社会的公共利益受到侵害,但是又没有可以对侵害者进行制裁的恰当手段。检察机关在这些事件中扮演着一种维护国家公共利益的高尚使命,其可以通过民事公益来纠正侵权者的行为,请求适当赔偿,以维护国家社会的公共利益。在该理论观点下,检察机关很接近于公益代表人这样的角色定位。③  其四,作为民事公诉人而参与到民事公益诉讼中来。认为检察机关是民事公诉人的观点认为,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和民事公益诉讼中,并

7、没有什么自身的特别利益,其仅仅是处于维护公法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目的。④这一学说的特别之处在于其希望寻求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的相同之处,人为地寻求检察机关在诉权理论中的统一协调,不致于互相矛盾。  其五,兼顾原告和法律监督机关的双重属性。这种观点有调和矛盾之嫌,其指出,形式上其处于原告的地位,但实质上,检察机关是在履行着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的角色,在这里无论它是哪种身份,它并不同于一般的原告。可以说,法律既规定了检察机关原告身份参与和介入民事公益诉讼,又赋予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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