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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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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第四章认识的本质和过程第四章认识的本质和过程 (一)认识的发生和本质 1 实践是认识发生的现实基础 (1)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 认识是在实践基础上的对外在客观世界的能动反映,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在认识中起着决定作用。这表现在:第一,实践是认识的基本来源。人类对客观事物的认识,必须在掌握了该事物丰富、多样的现象的基础上进行,人的正确思想,科学认识都是由于实践的需要,并且是在实践中产生的。第二,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认识适应实践的需要而产生。实践的需要不断给人们提出新的课题;实践创造日益完备的认识工具和其他物质条件;实践锻炼和提高人们的认识能力,从而
2、推动认识的发展。第三,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惟一标准。人的正确认识必须与客观实际相符合。判断与检验某种认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即是否具有真理性,必须要有一个客观、可靠的标准,这个标准只能是实践。第四,实践是认识的最终目的与归宿。实践活动不仅产生认识的需要,同时创造出必要的物质条件,使认识的发展成为可能。人类认识世界的目的是为了改造世界,在实践中产生的认识必须回到实践中并指导、服务于人类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 (2)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 实践对认识具有决定作用,是认识的基础,发展的动力,认识的目的,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标准,因此认识一点也离不开实践。认识对实践又具有反作用。认识
3、对实践的反作用表现在以下方面:第一,认识对实践有导向作用。实践作为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本身只有以正确的理论来指导,才能充分发挥人对世界的能动改造作用。在科学技术高速发展的现时代,认识对实践的导向、预测、促进作用变得越来越重要。第二,认识有相对独立性。认识是主体以观念的形式把握客体的活动,认识遵循着自己特有的逻辑和规律,由于认识的相对独立性,认识可以与实践同步进行,也可以不同步进行,这是认识对实践的能动反作用的体现。第三,认识与实践是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就认识的来源和基础而言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实践决定认识;就认识的功能和作用而言,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以正确的认识来指导实践;就实
4、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而言,马克思主义强调知与行、实践与认识的统一,强调二者的紧密结合和相互促进。只有正确处理好实践与认识、知与行的关系,才能有效地从事实践活动。认识与实践的辩证关系也可以换成理论与实践的辩证关系。 2 认识是在实践的基础上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 (1)反映论与先验论的对立 反映论是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本观点。反映论从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的基本前提出发,认为认识的内容来源于客观世界,认识是人脑对客观世界的反映,没有被反映者就没有反映活动的发生。先验论是唯心主义认识论的基本观点。先验论颠倒了物质与意识的关系,主张意识第一性、物质第二性,把物质世界看做是主观或“
5、客观精神”的产物,否认认识是人脑对客观世界的反映。唯心主义先验论有两种形式,即主观唯心主义的先验论和客观唯心主义的先验论。唯物主义反映论与唯心主义先验论对立的实质是:反映论主张从物到感觉和思想的认识路线,先验论主张从思想和感觉到物的认识路线。 (2)反映论与不可知论的对立 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肯定人们能够在自己的思想、表象、概念和观念中再现现实世界,即人们的认识可以提供客观世界的正确图景,主张世界的可知性。不可知论认为世界是不可认识或不可能彻底认识的,它们或把感觉当做人与客观事物之间的屏障,或者把本质与现象割裂开来,否认人类认识事物本质的可能性,其主要代表人物是休谟和康
6、德。辩证唯物主义哲学认为,批驳不可知论的最有力的武器是人类的实践,在辩证唯物主义哲学看来,世界上只有未知的事物,没有不可知的事物,人的认识能力没有原则上不可逾越的界线。 (3)主体、客体及其辩证法关系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认为,人的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所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能动反映论是和主体与客体的辩证关系不可分割的。主体是处在一定社会条件下的具有社会性的人,是从事改造世界活动的实践着的人。认识的客体即认识的对象,不是指全部的客观实在,而是指进入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同主体发生联系的那一部分客观事物和认识对象。辩证唯物主义把科学的实践观引入到认识论,从而正确地、全
7、面地解决了主体与客体之间的相互关系。一方面,主体受制于客体,客体制约着主体的活动范围、方式、性质等等,决定了主体的认识内容和范围;另一方面,主体又能动地改造客体,使客体向主体转化,使之满足人们的目的和要求。只有立足于实践,才能认识主体和客体的产生、形成和发展,才能全面把握主体与客体的辩证关系。 要注意理解认识的主客体的内涵。主体≠客体,也不等于物质,客体包括精神现象。认识主体是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之中从事一定实践活动的人。它有三个方面特征:第一,自然性。人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是自然界的有机组成部分。第二,社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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