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立高等学校法律地位之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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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公立高等学校法律地位之重构第29卷第5期2010年10月VolI29NO.50ct.2O1O文章编号:1001—4373(2010)05—0101—03我国公立高等学校法律地位之重构刘建军,牟文义,田建强(天水师范学院经济与社会管理学院,甘肃天水741000)摘要:长期以来,我国公立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定性模糊,是导致高等学校教育管理纠纷,大学生权益缺乏有效司法救济的一个重要原因.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体制的转变,学校的法律关系也发生着变化,其中尤以公立高等学校的法律关系更为复杂.将高等学校法律的定位为公务法人,既是高等学校正确行使权利,承担义务的重要前提,也是

2、有效保护大学生合法权益的关键所在.关键词:中国公立高校;法律地位;公务法人中图分类号:DF36文献标识码:A公立高等学校作为国家的高等教育学府,是向社会综合性的提供教学和研究条件和授权颁发学位的高等教育机关.自它诞生以来,通常被视为是一个聚集在特定地点传播和吸收高深领域知识的一群人的团体,沉浸于知识与思想的海洋,仿佛是与外界各种纷争无涉之神圣殿堂.但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和市场化的不断侵入,大学的围墙已无力继续保有"象牙塔"的宁静与圣洁,由最初的精英化日趋转向大众化和普及化,同时又面I临教育市场化倾向不断扩大的挑战.市场化内在的要求是规则的法治化,但是我国现

3、有法律制度对高校法律地位及其管理的权限规定笼统模糊,特别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高校常常陷于由招生,对学生的惩戒,颁授学历和学位证书等引发的法律纠纷之中,越来越多的或以民事主体身份,或以行政主体身份走向了被告席.在当前市场法治化日趋强化的潮流中,如何正确定位我国公立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保持大学自治与政府管理及高校管理与师生权益保护与救济间的适当张力,平衡协调学术,政府与市场三方力量,制约权力防止其弊,保障权利增益其利,就成为我国高等教育法治化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一,欧美对公立高等学校的法律定位在学理上,"法律地位"是法学研究中出现频率比较高的一个术语,《中

4、国法学大辞典:法理学卷》认为:法律地位就是指权利主体在法律上的地位,包括因权利主体在法律上所居的地位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1].法律主体只有处在特定的法律关系中,与某类标准或参照物相比较,才能所体现其在特定情境中的身份和地位,形成相应的权利与义务.也就是说,明确法律关系是确定权利主体法律地位的前提.因而,权利与义务是法律地位的本质内涵.近现代"大学"起源于西方,相对而言,在大学教育与管理方面较我们有更丰富的经验,因此,简单了解一下德美高等教育的相关制度仍是必要的.德国高等教育实行联邦制,高等教育由各州政府负责.公立大学最初的法定身份是国家机构,为特许设立的

5、"国家营造物";1998年修正公布《大学基准法》第58条又规定,公立大学具有"公法社团"和"国家机构"的双重属性.[2]国家营造物也被称为"公营造物",奥托?迈耶解释为就是掌握于行政主体手中,由人与物作为手段之存在体,持续性地为特定公共目的而服务的组织.设立公营造物的行政主体依计划对其加以领导并监督,从而确保公营造物之利用者应有之权益.我国学者在介绍此类性质的组织时,一般称之为"公务法人","公共机构".[.]很显然,德国公立大学是被视为国家组织的一部分来看待的,适应了国家任务扩充,负担大量给付行政,国家和政府的职能由权力公务向服务公务转变的趋势,拥有了公法

6、团体法人和国家机构的双重性格.美国是地方分权制的国家,私立大学占主流地位,但也拥有数量众多的公立大学.在法律制度方面没有把公法,私法作截然两分的传统,对于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不像大陆法系国家那样有具体的规定.公立大学往往被视为行使公共权力的机构,受到宪法对公共机构权力行使的有关限制.依通理,高校依法规设立的,应归人行政法范畴;依章程或私自设立的,受教育者的权利取决于契约.但是,"公立学校是独立实体还是政府工具?在美国法律之下,有关这一问题的任何一般性回答都可能造成误导,脱离具体场景提出这样的问题也会减损讨论问题的意义.……同一公立学校在一些案件中被认定为政府工

7、具,在另一些案件中则被看成是独立实体,这在诉讼中是常见的事,这并不是法律不一致,而是现实收稿日期:2010-06—10基金项目:甘肃省教育厅2008年科研项目计划课题"高校大学生法律权益救济路径研究"(0808B一03)作者简介:刘建军(1971一),男,甘肃武威人,硕士,副教授,从事行政法学的教学与研究.102兰州交通大学第29卷生活要求法律家透过具体的法律关系去认识公立学校的性质,不能不分场景地套用同一定义."[2]可见,由于具体的历史与国情不同,西方公立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仍大相径庭.二,我国现行法律对公立高校的定位在实证法上,我国现有的法律大多从民法角

8、度来定位高校的法律性质,通常将其定位于"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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