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2015549
大小:29.5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8-07-15
《中原信托-安益32期鞍山城投应收账款第九期项目》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第一信托》信托项目简介中原理财-安益【32】期-鞍山城投应收账款投资(九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项目信托类型集合信托信托规模10000万元受托人中原信托起购金额100万元预期年收益率100万元≤认购金额<300万元;9%;300万元≤认购金额9.5%;信托期限24月资金用途受托人将信托本金用于向辽宁省鞍山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购买对鞍山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的应收账款。收益分配方式按季分配风险控制(1)鞍山城投回购应收账款债权或由债务人支付债务。在信托期限内,由鞍山城投支付溢价回购款,信托到期,由鞍山城投支付剩余
2、的溢价回购款和本金回购款。如果鞍山城投无法按期支付溢价回购款和本金回购款,则由债务人支付相关债务,确保信托资金的退出;(2)市政府出具承诺函,明确我司投资的应收账款还款资金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同时,由财政局出具承诺函,由其安排财政资金按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偿还债务;(3)鞍山市人大常委会批复,将我司投资的应收账款还款资金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4)我司与鞍山市政府签署备忘录,明确信托融资的特点和刚性兑付要求;(5)我司向第三方出售等方式处置相应标的债权。应收账款介绍本项目标的债权为鞍山城投持有的对鞍山市土地储
3、备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鞍山土储中心”)总计约为13.56亿元的应收账款。其中6.89亿元应收账款标的为9宗土地(应收账款一),6.67亿元应收账款标的为11宗土地(应收账款二)。具体情况如下:1、应收账款一:根据鞍山城投于2011年8月11日向鞍山市政府所做的《关于申请收回9宗土地的请示》(鞍城投发[2011]64号),由鞍山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主管副市长、市长签署的《土地使用权收回审批表》,以及鞍山城投与鞍山土储中心于2011年8月19日签署的合同编号为2103002011-G-S021的《鞍山市国有土地使
4、用权收回补偿协议》(以下简称“《补偿协议》”),鞍山城投将原通过招拍挂程序获得的9宗土地使用权请示市政府按照成本价收回,鞍山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主管副市长、市长签署同意按照成本价收回后,鞍山城投与鞍山土储中心签署《补偿协议约定对交易涉及的9宗土地按照约6.89亿元的价格予以收回。2、应收账款二根据鞍山城投于2010年8月23日向鞍山市政府所做的《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示》(鞍城投发[2010]209号),经鞍山市政府企业谈迁专题会审议批准,后鞍山城投、鞍山市房地产开发办公室与鞍山土储中心于2011年3月7
5、日签署的合同编号为2103002011-G-S005的《鞍山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以下简称“《补偿协议》”),鞍山城投、鞍山市房地产开发办公室将原通过招拍挂程序获得的13宗土地使用权由鞍山土储中心按照成本价收回,其中涉及鞍山城投及其下属公司的有11宗土地使用权,《补偿协议》约定对交易涉及的鞍山城投的11宗土地按照约6.67亿元的价格予以收回。信托计划亮点1、融资方国有独资,实力雄厚: 鞍山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山城投”)成立于1999年10月9日,是鞍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6、委员会所属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业务包括政策性项目建设和公用事业两块,具体分为城市基础设施代建、房地产(主要为保障房)销售、自来水销售、公交运输、燃气销售及排水设施建设六大业务板块。2011年底合并资产总额455.61亿元,合并净资产206.33亿元,2011年合并主营业务收入50.85亿元,合并净利润10.54亿元。 公司分别于2010年5月和2012年3月发行了20亿元人民币的“2010年鞍山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0鞍山城投债”,公司以其拥有的对鞍山市人民政府总计66.54
7、亿元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和20亿元人民币的“2012年鞍山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2鞍山城投债”,该期债券无担保)。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于2012年6月28日的跟踪信用评级报告,维持鞍山城投AA的主体信用等级,维持10鞍山城投债AA+的债项信用等级,维持12鞍山城投债AA债项信用等级。2、回购款列入市财政预算,信用级别高。 市政府出具承诺函,明确我司投资的应收账款还款资金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同时,由财政局出具承诺函,由其安排财政资金按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偿还债务。鞍山市
8、人大常委会批复,将我司投资的应收账款还款资金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3、地方财政实力强: 鞍山为辽宁省第三大城市,地处辽东半岛中部,是东北地区最大的钢铁工业城市,中国第一钢铁工业城市。2011年,在国家统计局对全国282个地级市综合实力评比中,鞍山市排名第24位。在辽宁省主要城市中,地区生产总值及一般预算收入排名均为全省第3名。 受地区经济发展的推动,近年来鞍山市财政收入稳定增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