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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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管理条例(1995年8月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2004年11月2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修订)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加强农业机械管理,建立健全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保障农业机械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农业机械,是指用于种植业、畜牧业、林业、渔业的生产及其产品初加工等相关农事活动的机械、设备。第三条在自治区行政区

2、域内从事农业机械管理、科研、鉴定、生产、销售、培训、推广、使用、维修和服务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机械管理工作,并依照其职责,负责农业机械产品质量、农业机械维修质量和农业机械作业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乡(镇)农业机械管理服务机构协助县级农业机械管理部门做好农业机械化技术服务和管理工作。农业机械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公安、畜牧、林业、水利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农业机械管理工作。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机械化工作的领导,将农业机械化发展纳

3、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农业机械化专项资金。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和解决农业机械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重大农业机械纠纷。第二章科研、推广和培训第六条 鼓励和支持对农业机械进行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农业机械科学研究、技术推广机构等有关单位,应当面向农业生产实际,研究开发适应本地区农业生产特点的先进、适用、急需的农业机械技术和产品,加速科研成果转化和推广,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求,组织农业机械及其新技术推广。推广农

4、业机械及其新技术,应当在推广地区进行试验、示范,证明其确有先进性、适用性,并取得自治区农业机械管理部门核发的推广许可证。推广不符合规定的农业机械及其新技术,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推广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八条自治区农业机械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促进农业结构调整、保护自然资源、推广农业机械新技术和加快农机具更新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公布先进的、在自治区适用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并定期调整。需要列入目录的农业机械产品,由生产者自愿申请,并提交具有相应资质的农业机械鉴定机构出具的产品先进性、适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鉴定报告。

5、列入目录的农业机械产品,可以优先推广,其中符合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补贴条件的,可按有关规定享受补贴。第九条自治区引导、支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自主购置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其指定的农业机械产品。第十条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及有关院校应当适应农业机械化事业发展的需要,为农业机械使用、维修、管理等人员提供多种形式、多层次的农业机械化技术培训。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培训活动的管理;对专门的农业机械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依法实行资格

6、管理。         第三章生产、销售、维修和使用  第十二条农业机械生产者、销售者生产、销售的农业机械产品,应当符合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质量和安全标准。禁止拼装或者擅自改变原有的安全技术性能改装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运输车等涉及人身安全的农业机械;禁止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国家明令淘汰的农业机械产品。第十三条农业机械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对其生产和销售的农业机械产品质量负责。在保证期内,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因产品质量不合格给用户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7、对农业机械行业特有工种从业人员实行职业技能鉴定。第十五条从事农业机械维修应当配备与维修业务相适应的维修设备和检测仪器,配备具有农业机械维修职业技能的技术人员。从事农业机械产品营销,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开业条件、等级划分和市场行为要求,包括必要的营销设施、检测仪器,并配备具有农业机械营销职业技能的人员。从事农业机械维修和从事农业机械产品营销,按国家规定应当取得相应技术合格证书的,应当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技术合格证书。第十六条农业机械维修应当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保证修理质量,实行保修期制度。

8、维修农业机械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应当进行返修,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七条农业机械投入使用前,农业机械所有者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到所在地县(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申领牌证,办理手续;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应当简化手续,及时办理。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对实行牌证管理的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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