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信泰富事件看外汇衍生交易风险管理

从中信泰富事件看外汇衍生交易风险管理

ID:11879815

大小:130.50 KB

页数:19页

时间:2018-07-14

从中信泰富事件看外汇衍生交易风险管理_第1页
从中信泰富事件看外汇衍生交易风险管理_第2页
从中信泰富事件看外汇衍生交易风险管理_第3页
从中信泰富事件看外汇衍生交易风险管理_第4页
从中信泰富事件看外汇衍生交易风险管理_第5页
资源描述:

《从中信泰富事件看外汇衍生交易风险管理》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陈枝辉律师解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2年9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6次会议通过,自2012年12月21日起实施)为正确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一、关于主体责任的认定第一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侵权责任法第

2、四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四)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陈枝辉律师解评】无偿借用、有偿租用、承包使用情形下车主责任。该条款制定原则:机动车所有人和使用人不一致情形下,责任主体的认定及责任方式确定一般采用“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两个标准综合判断,但同时还要结合过

3、错责任来作为补充。实际车主,其所有或管理的机动车异支时,因车辆存在瑕疵,或未严格审查使用人,放任他人使用,致使损害事故发生,其行为明显具有疏于履行管理职责与谨慎注意义务的过错,违背了我国《民法通则》赋予财产所有人或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其主观具有过错,该过错行为与实际发生的损害后果之间形成因果关系,故作为所有人或管理人的出租者、出借者、发包者应承担赔偿责任(其承担赔偿责任后可向侵权人追偿)。《侵权责任法》(2010年7月1日)第49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

4、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条解释所提四款情形,解评如下:(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机动车缺陷】比如,出租或出借、发包的车辆达到报废标准、存在安全隐患、没有运行资格等。(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驾驶资格缺陷】司法实践中,对“无驾驶资格”或“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认定存在争议(见第18条)。(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

5、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驾驶能力缺陷】比如饮酒、患病、服精神类药品或麻醉药品等。(四)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其他情形】比如①未办理交强险;②肇事逃逸而车主无法证明另有肇事者或肇事者下落不明或未提出其他合法免责事由;③借名购买机动车;④使用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⑤带司机出租或出借过程中肇事致人损害;⑥借用人明显没有经济能力或死亡等无力赔偿的等。地方高院司法性文件对此问题基本上亦很明确:广东高院《关于印发〈全省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2012年6月26日粤高法〔2012〕240号)第40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

6、致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造成第三人损失的,应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予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应根据过错大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江苏南通中院《关于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有关问题的座谈纪要》(2011年6月1日通中法〔2011〕85号)第10条:“租赁、借用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前述机动车所有人

7、的过错包括但不限于未对借用人、承租人是否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驾驶能力等影响机动车安全驾驶因素的合理审查,或未对机动车适于运行状态进行合理维护等方面。机动车所有人将未投交强险的机动车出租、出借给使用人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机动车所有人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责任,限额外的损失由使用人按责赔偿。”此外,司法实践中,相关裁判实务主要整理如下:①驾驶配偶、父母或者子女所有的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由驾驶人与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重庆高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006年11月1日)第10条〕。②借用人、承

8、租人又擅自将车辆出借或出租的,与车辆所有人、实际使用人一并承担连带责任。〔安徽高院《审理人身损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