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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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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险学—保险的基本原则本章主要内容第一节保险利益原则第二节最大诚信原则第三节近因原则第四节损失补偿原则保险学—保险的基本原则一份罕见的保险合同1982年,伦敦一位名叫马丁·鲁滨逊的出版商因准备出版一本书名为《安德罗波夫在台上》的书,向一家保险公司花费4700英镑保费投保时任苏共中央总书记安德罗波夫的生命和任期保险。这家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为:如果安氏在1984年6月以前死亡、辞职或被驱赶下台,赔偿马丁·鲁滨逊2.25万英镑。1984年2月9日,安氏病逝,鲁滨逊因此获赔2.25万英镑。保险学—保险的基本原则第一节保险利益原则一、保险利益原则的含义(一)保险利益的含义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
2、有的法律上承认的经济利益。1、保险利益体现的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之间存在的利益关系;2、衡量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是否具有保险利益的标志,是看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是否会因该保险标的的损毁(灭失)、伤害而遭受经济上的损失。保险学—保险的基本原则(二)保险利益原则的含义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订立和维持效力的前提条件1、只有对保险标的有保险利益的人才有资格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否则,合同非法或无效;2、在保险合同生效履行中,投保人失去对保险标的的保险利益,保险合同随之失效;3、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投保方不得因保险而获得保险利益以外的额外利益。保险学—保险的基本原则(三)保险利
3、益的构成要件1、保险利益必须是合法的利益合法:得到法律认可、符合法律规定、受到法律保护合法:主体合法、标的合法、行为合法2、保险利益必须是可以确定的利益(已经确定的和能够确定的)已经确定的利益:事实上的利益(现有利益)能够确定的利益:客观上可以实现的利益(预期利益),是基于现有利益预测未来可能产生的利益3、保险利益必须是经济利益经济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利益价值能用货币计量,表现为金钱上的利益保险学—保险的基本原则(四)保险利益的适用时限1、在财产保险中,要求投保人在投保、保险合同存续期内以及发生保险事故时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海上保险只要求投保人在保险标的遭受损失时具有保险利益)2、在人
4、身保险中,着重强调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对被保险人必须具有保险利益(为什么?)为什么人身保险只要求在投保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保险学—保险的基本原则二、强调保险利益原则的意义1、划清了保险与赌博之间的界限使保险区别于赌博使保险不异化为赌博2、限定了保险保障的最高限额投保人根据保险利益确定保险金额保险人保险利益决定是否承保,并在其额度内支付保险金3、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避免投保人主动触发保险事故发生不因保险事故的发生而获利保险学—保险的基本原则三、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广义财产保险狭义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与保证保险保险学—保险的基本原则(一)狭义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1、财产所有人对其所拥有的财产
5、;2、拥有财产经营权、使用权的人对其经营、使用的财产;3、财产的承运人、保管人对其负责运输、保管的财产;4、拥有财产抵押权、留置权的人对抵押、留置的财产(二)责任保险的保险利益(三)信用与保证保险的保险利益保险学—保险的基本原则四、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1、投保人对自己的生命或身体——人身关系2、投保人对与其有亲属血缘关系的人——亲属血缘关系3、投保人对承担赡养、抚养等法定义务的人4、企业或雇主对其雇员——雇佣关系5、债权人对债务人——债权债务关系6、合伙人对其他合伙人——经济利益关系7、财产所有人对财产管理人——经济利益关系保险学—保险的基本原则人身保险保险利益的确定原则1、英美法系国家:利益主
6、义原则2、大陆法系国家:同意主义原则3、中国:“利益主义+同意主义”原则保险学—保险的基本原则第一节保险利益原则第二节最大诚信原则第三节近因原则第四节损失补偿原则保险学—保险的基本原则第二节最大诚信原则一、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1、诚信:诚实+守信诚实:即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不得隐瞒、欺骗守信(信用):任何一方当事人必须善意、全面地履行自己的义务2、诚信原则:任何一项民事、商事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是订立各种经济合同的基础。保险学—保险的基本原则3、最大诚信原则:源于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指保险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当时及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必须以最大的诚意,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互不
7、欺骗和隐瞒,信守合同订立的约定与承诺,否则,保险合同无效。4、规定最大诚信原则的原因:保险的特殊性保险经营的特殊性保险合同的特殊性5、规定最大诚信原则的目的:确保保险合同顺利履行,维护保险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保险学—保险的基本原则二、最大诚信原则的主要内容(一)告知1、含义:狭义与广义之分(1)狭义告知仅指当事人双方在合同订立前和订立时,将有关实质性重要事实互相据实申报和陈述;(2)广义告知指在保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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