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行检察适用调解优先原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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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民行检察适用调解优先原则  摘要民行检察和解工作机制是当前检察机关为适应时代需要而进行的一项工作创新之举,是调解优先原则在民行检察工作的体现。本文试就民行检察和解工作机制的形成原因、意义以及在实践中具体适用的原则、方法作简要的论述。  关键词调解优先民行检察和解检察和解方法    调解是最古老的纠纷解决方式之一,指在中立第三方的调停下,当事人协商解决纠纷。在我国,因调解的主体不同,有人民调解、法院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等。  检察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履行民行检察工作,该两法中均未涉及

2、检察机关进行调解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规定对民行申诉案件的监督方式只包括抗诉和提出再审检察建议,也没有调解这一方式。然而,在近几年司法实践中,全国各地许多检察机关推出“民行检察和解”之举,何为民行检察和解?目前并无统一的界定,但总体来讲,是指检察机关办理民行申诉案件中,当事人有自愿和解的意向,在检察机关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申诉案件自愿达成和解协议,检察机关终止对申诉案件审查的办案机制。从检察机关在双方当事人间充当调停人这一点来说,这种办案机制含有调解因素,故也称为民行检察调解。  调解优先原则是近年全国政法

3、系统为更加有效地促进经济发展、建设和谐社会,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而提出的一项全面加强调解工作的司法改革。就民行检察工作而言,调解优先原则具体是指检察机关在办理民行申诉案件时,运用有别于传统的刚性方式,优先考虑通过调解方式,并贯彻于办案的各个环节,最大限度地促成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的工作原则总称。因此,民行检察和解这一工作机制无疑契合了调解优先原则,充分体现了调解优先原则在民行检察工作的运用。  一、民行检察和解的缘起  目前我国改革和发展处于关键时期,各种矛盾纠纷持续增加、不断凸显。和谐社会的基础是“人和”,“人和”的前提和基础是不断

4、出现的社会矛盾纠纷能够得到有效妥善的预防和化解,只有这样才能够实现“人和”。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廉洁的法治环境,是检察机关承担的重大政治责任。因此积极妥善处理民行申诉案件,及时化解矛盾,检察机关自然不能置身其外,而是要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民行检察和解工作正是为了适应时代的需要而逐步形成。5  检察机关提出民行检察和解,也是司法实践的需要。在实际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时常会遇到一些案件。有的案件法院裁判存在错误,但启动抗诉程序会引起不好的社会效果;有些则抗诉意义不大,如标的额较少;有的案件法院裁判虽有瑕疵或有

5、失公平,但不符合抗诉条件。这就出现了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冲突,简单地依据法律规定进行抗诉或不予抗诉,很难达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目的,同时也容易激化社会矛盾,更会影响到民事检察的公正性、权威性。  正是基于上述实际情况,各地民行检察部门尝试引入民行检察和解结案方式,且都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如浙江省湖州市检察院办理的96起职工养老保险合同纠纷,最后以和解结案,全部达到化解矛盾、案结事了的目的,社会效果良好,得到中央及高检院领导的充分肯定。  二、民行检察工作贯彻调解优先原则的意义  (一)减少当事人的诉累,有利于节约诉讼

6、成本  最大限度地减少法律实施过程中的经济耗费,不仅是司法活动应追求的目标,同时也是设计、评价一项法律程序效率高低的重要标准。到检察机关申诉的案件,当事人大多己精疲力竭,他们既希望案件得到公正的处理,更希望案件能尽快解决。然而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检察机关的抗诉环节繁琐、办案周期长。“没有理由认为,在正常情况下,冲突主体愿意用较高的物质耗费通过诉讼去赢得较低的裁判上的利益”。而采取和解方式,只要当事人在检察机关的主持下形成合意,在较短的时间内就能解决纠纷,节省有限的司法成本,减少当事人的诉累。  (二)平息纠纷,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 

7、 中国自古以来就崇尚“和为贵”的传统法律文化,调解在中国的纠纷解决中一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检察机关如一味地进行抗诉,让纠纷在漫长的时间中“等待”纠正,不但难以取得良好的监督效果,还有可能因纠纷长期不能解决而激化矛盾,造成新的不安定。调解具有简便、灵活的特点,能够包容和尊重当事人的意愿,能够在乡规民约、习俗与现行法律规定之间找到平衡点,在情、理、法中找到结合点,在当事人让步后为双方留出今后在熟人社会不丧失尊严的生活空间iv,调解结案比判决更容易让当事人接受,有效消除当事人之间的对抗,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  (三)丰富工作方法,有利于

8、提高检察机关的公信力  从实际工作情况来看,由于检、法两家在执法上的理解不一,采用抗诉方式对法院进行监督往往会带来检、法两家的“对立”,民事抗诉案件的改判率普遍偏低己是不争的事实,有损于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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