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义利观的提出——孔子和孟、荀的义利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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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儒家义利观的提出——孔子和孟、荀的义利观杨树森(《逻辑修养与科研能力》112~118页,[http://www.dushu.com/book/11637172/])摘要:义利关系与社会财富分配直接相关,在社会生产关系转型时期总是受到人们的特别关注。我国学术界多认为“孔孟主张义利对立,尚义排利”,这是对孔孟极大的误解。孔子虽然强调义的重要性(尚义),但同时又承认私利存在的必然性和普遍性,他们不反对人们(包括君子)在合乎义的前提下对私利的追求。对孔、孟义利观的准确的概括应该是“重义不轻利、尚义不排利”。关键词:孔子儒学义利观“义”与“利”是的中国哲学史的一对范畴,从本质上说它是一个有关社会财

2、富分配的重大问题,因此在社会生产关系转型时期总是受到人们的特别关注。我国目前正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如何评价和对待传统义利观的问题又被提了出来。近有学者撰文指出:“由孔子提出的儒家重义轻利的价值观念与市场经济下的物质利益原则是相悖的”①,类似的观点还常见于报刊时评;《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卷》“义与利”条也说“孔孟主张义利对立,尚义排利”。其理由仅仅列举了两句简短的言论:“孔子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孟子对梁惠王说:‘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诚然,作为百科知识型的参考工具书,我们不能要求它在条目中对基本观点展开全面论证,但是它说“孔孟主张义利对立,尚义排利”,确实代表我国哲学界

3、和伦理学界的普遍观点,在一般知识阶层乃至普通老百姓中,它也基本上已成定论。笔者认为,从现有典籍中有关孔、孟的言论和行为的全部材料看,说“孔孟主张义利对立,尚义排利”,乃是对孔子和孟子一种极大的误解,用“义利对立,尚义排利”来笼统地概括儒家义利观的特点,也有失偏颇。必须澄清对孔、孟的误解,搞清楚儒家义利观的历史发展的轨迹,才能对儒家义利观的本来面貌得到一个客观而完整的认识,才能正确评价儒家义利观在现代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一、儒家义利观的提出——孔子和孟、荀的义利观(一)从孔子的言论和行动看孔子义利观的本来面目义利关系涉及到社会财富的分配,它在私有财产和私有观念出现以后就受到人们的重视。形

4、成于西周初年的《周易·乾卦》中就有“利者义之和也”(周易·乾卦)的说法,略早于孔子的齐大夫晏婴也说过“义,利之本也”(左传·昭公十年)。《周易》和晏婴都早于孔子,可见义利关系问题不是孔子最先提出来的。在《论语》中,“义”字出现凡24次,“利”字出现凡11次,可见孔子对义和利做过认真的思考,并发表过许多言论。孔子言论中的“义”,用他自己的话来解释“义者宜也”(《中庸》第二十章),汉代辞书《释名》解释说:“义,宜也;裁制事物使各宜也。”可见孔子的“义”是适宜、合乎情理、公平合理的意思。匡亚明先生将它解作“公平合理”②,甚为恰当。孔子言论中“利”,就是利益、功利的意思,利益又有“公利”和“私利

5、”之分,“公利”与“私利”是相对的,但与“义(公平合理)”相对应的“利”应该理解为私利。要全面而准确地理解孔子的义利观,不能仅仅根据他所说的一两句话,而应对孔子有关义利关系的全部言论和孔子一生的行为作全面的考察。在《论语》中,孔子关于义利关系主要有以下一些言论:1.“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里仁)。富者,财之丰也,贵者,位之显也。人们希望富贵,当然属于追求私利,而孔子认为富与贵乃“人之所欲”。值得一提的是,《论语》中孔子将“君子”和“小人”对举达19次之多,如“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为政)、“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

6、戚”(述而)等等,而此处却笼统地说富贵是“人之所欲”,这里的“人”是既包括小人,又包括君子的,可见他认为在追求私利(富贵)这方面,君子和小人是没有差别的。孔子同时又强调,虽然人人(包括君子)都追求私利(富贵),但必须以合乎“义”为前提,所以他强调“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而这明显是对君子的要求,由此看来,前句“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中的“人”,虽然包括所有的人,但孔子的意思重在强调君子同样有“富与贵”(私利)的欲望。2.“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於我如浮云。”(述而)这两段话出现在同一篇中,而且是相邻近的两章,它们从正反两

7、方面表达了孔子本人处理义利关系的准则。这是将“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的一般原则应用于自己的必然结论。既然人人都追求富贵,我也不例外,假如能得到富贵(私利),我甚至宁愿去当低贱的“执鞭之士”,而不以为耻(因为当“执鞭之士”虽然不够体面,却不属于“不义”之举);但我是君子,对富贵必须“以道得之”,所以,不合乎义的富贵对我来说就像过眼浮云一样,我是不会去争取的。3.“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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