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为由对实行认缴资本登记制的公司进行处罚无法律依据

以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为由对实行认缴资本登记制的公司进行处罚无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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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为由对实行认缴资本登记制的公司进行处罚无法律依据2013年12月2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法》修正案草案,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修改后的《公司法》(以下简称“新《公司法》”)于2014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新《公司法》实施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公司的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行为没有行政处罚权,也无权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具体理由如下:一、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放宽了对市场主体的准入管制,除《注册资

2、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中所列举的27个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行业外,其他行业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已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新《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新《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

3、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014年2月7日《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第二部分第一项规定:“(一)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总额或者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即公司注册资本)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对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5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明确规定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专业

4、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人、直销企业、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融资性担保公司、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劳务派遣企业、典当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问题,另行研究决定。在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未修改前,暂按现行规定执行。”《国发〔2014〕7号》文附件《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行业》(见下表),列明了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行业名单。序号名称依据1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商业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3外资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

5、银行管理条例》4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5信托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6财务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7金融租赁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8汽车金融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9消费金融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10货币经纪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11村镇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12贷款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13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14农村资金互助社《中

6、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15证券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16期货公司《期货交易管理条例》17基金管理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18保险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19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外资保险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21直销企业《直销管理条例》22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23融资性担保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524劳务派遣企业2013年10月25日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决定25典当行2013年10月2

7、5日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决定26保险资产管理公司2013年10月25日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决定27小额贷款公司2013年10月25日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决定一、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根据新公司法和注册资本改革方案修订了《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只对实行注册资本实缴制公司的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2014年2月14日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在公布《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时明确:“为贯彻实施国务院批准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中注册资本实缴登记改认缴登记、

8、年检检验验照制度改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的改革精神,根据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公司法的决定,国家工商总局研究形成了《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关于<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修订草案)>的说明》部分进一步明确:“(一)关于实缴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问题。《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虑到《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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