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监护人过失与未成年人过失相抵

简论监护人过失与未成年人过失相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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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简论监护人过失与未成年人过失相抵简论监护人过失与未成年人过失相抵关键词:监护人,过失相抵,民事责任能力内容提要: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职责导致未成年人遭受他人损害的,监护人的过失也会被作为未成年人的与有过失进行过失相抵,从而其损害赔偿额会被减少。同时,我国司法实践和学界没有接受民事责任能力制度,从而在过错和与有过失的认定上,都无须民事责任能力。这种模式导致未成年人在损害赔偿认定上面临了双重不利,在一定程度上也违背了全面救济受害人的立法宗旨。因此,过失相抵应当以受害人具有民事责任能力为要,同时,监护人的过失不宜被认定为未成年受害人的过

2、失进行过失相抵,应当考虑在监护人和直接加害人之间适用多数加害人规则来处理,或者对现行模式在一定程度上进行限制。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法院往往在未成年人遭受损害的案件中将监护人的过失作为未成年人的过失进行过失相抵,从而导致未成年人无法获得全部赔偿{1}。据笔者统计,这是司法实践中最为常见的未成年人与有过失类型{2}。只有在极个别判决中,监护人的监督过失没有被法院作为未成年受害人的与有过失进行过失相抵{3}。对此,我国学界存在不同看法。有学者部分支持了司法实践的作法,认为,为了贯彻责任自负原则与公平原则,平衡加害人与受害人以及监护人的利益,应当课以监护人

3、以善良管理人注意,进而监护人违反了善良管理人注意而导致未成年人遭受他人损害的,未成年人应当无条件地承受监护人的过失,据此酌减未成年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1]。与此相对,也有学者持反对说,认为,如果受害人不具备此种辨识能力,即便其监护人未尽到监护义务,也不能以监护人的过失作为受害人的过失,进而进行过失相抵。其理由在于:未成年人本身没有选择监护人的自由;将监护人的过失作为受害人的过失进行过失相抵与保护未成年人利益不符、也不符合比较法上的趋势;加害人会借此逃避责任导致未成年人无法获得完全受偿[2]。分析监护人过失能否作为未成年受害人的过失进行过失相抵,需

4、要讨论几个问题,现分述如下。一、未成年人过失相抵是否需要民事责任能力要件我国学界通说认为,我国并没有规定民事责任能力制度{4}。对此,立法者也指出,我国有意识地回避了民事责任能力这一问题,从而在监护人责任中不讨论未成年加害人的过错[3]152。但是,如果回避未成年人的过错认定,那么如何认定未成年受害人的与有过失,成为了问题,即未成年受害人是否需要具备一定的辨识能力或者民事责任能力,才能具备与有过失进而进行过失相抵呢?我国司法实践在未成年受害人的过失相抵中采纳了辨识能力(责任能力)不要说,从而过失相抵没有最低年龄限制,即使未成年受害人不满10岁,不

5、论其是幼儿园学生{5},还是小学生{6},也可能进行过失相抵。当然,在地方司法实践中,有些法院也会认为未成年人具备一定的判断能力,对损害发生具有过错,应当进行过失相抵{7}。不过,总的来看,在我国未成年人受害案件中,过失相抵似乎成为了单纯原因力的对比:只要未成年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具有原因力,即成立与有过失,应当进行过失相抵。那么,过失相抵是否应当以受害人具有一定的辨识能力为前提呢?这一辨识能力是否就是民事责任能力呢?这些问题的回答取决于对过失相抵理论基础的认识。据笔者统计,过失相抵理论基础大致有诚实信用原则说、所有人自负损害说、责任原则说。所谓诚

6、实信用原则说,是将与有过失的理论基础建立在诚实信用原则上,认为受害人损害赔偿请求权酌减是从诚实信用原则角度作出的选择,准确点说,是源于禁止反言原则(Verbotdesvenirecontrafactumproprium),因此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或扩大也具有过失的,不得要求加害人对自己造成的损害负责,否则就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禁止反言原则。这种观点曾是是德国学界过去的通说,司法实践曾经站在这一立场{8},目前仍然不乏支持者[4]。所谓所有人自负责任说(casumsentitdominus),是指所有人对意外产生的损害应当自己负责,不能转嫁他人[5]

7、117。这实际上是侵权责任法的基本原则:只有在加害人具有过错时,损害才应当由加害人否则,否则所有人自担风险。故在欠缺归责依据时,不得将损害转嫁他人,因此依据这一原则,所有人自己造成的损害,对损害的发生或扩大具有过失的,由所有人自己负担,不能转嫁给加害人。这一论点在德国学界也有不少支持者[6]。所谓责任原则说(Verantwortlichkeitsprinzip),是指只有在受害人实施了有过错的或者是可归责的行为时,才必须对由此造成的损害自行负责,即受害人草率对待自己的法益或者在交往中有责地引起了危害法益的危险,那么自己就应该对此造成的损害负责。目

8、前,这种观点是德国学界的通说,司法实践在上个世纪80年代转向了这一立场{9}。根据笔者统计,一般来说,赞成所有人自负责任说的学者都是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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