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安办〔2015〕70号

青安办〔2015〕70号

ID:10804692

大小:217.50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8-07-08

青安办〔2015〕70号_第1页
青安办〔2015〕70号_第2页
青安办〔2015〕70号_第3页
青安办〔2015〕70号_第4页
青安办〔2015〕70号_第5页
资源描述:

《青安办〔2015〕70号》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青安办〔2015〕70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餐饮场所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专项检查的通知各区市政府安委会,保税港区、高新区管委安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青有关单位:为深刻吸取“5.19”市南区喜众连锁概念酒店颐荷店液化石油气泄漏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宾馆、酒店、市场、商场等餐饮场所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全市安全生产紧急电视会议部署要求,现将全市餐饮场所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专项检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检查范围-10-全市所有使用液化石油气的餐饮场所(含单位餐厅、食堂、职工宿舍餐饮区等)。二、检查时间即日起至6月25日。三

2、、目标任务监督餐饮场所使用获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经营企业提供的液化石油气,确保液化石油气使用符合安全生产、公安消防以及燃气、餐饮行业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重点检查高层建筑、地下室、半地下室和通风不良场所储存、使用液化石油气等违规行为。对存在液化石油气使用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采取停业整顿等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浮躁情绪,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力亲为,真正把餐炊场所液化石油气专项检查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亲自部署、亲自安排、亲自督促落实。分管负

3、责同志要深入基层一线,亲自带队督导检查,推动专项检查深入开展、取得实效。(二)落实监管责任。各区市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全面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10-要求,认真查找本辖区、本行业(领域)薄弱环节,现场解决具体问题,消除盲区、堵塞漏洞,严防企业游离于监管之外。(三)严格隐患整治。各级各部门要成立专项检查组,采取“3+2”工作模式和四不两直等方法,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所有餐饮场所一家不漏的检查一遍,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凡达不到标准要求的餐饮场所,要立即停业整改,整改合

4、格后方可营业;重大隐患要严格按照重大事故隐患分类分级挂牌督办有关规定实施局部或全部停产、停业整顿并挂牌督办;凡存在证照不全或在高层建筑、地下室、半地下室和通风不良场所使用液化石油气等非法违法行为的,要严格落实打非治违“四个一律”工作措施,依法进行严厉打击;对存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经营单位,要公开曝光,接受社会监督。(四)及时上报情况。各级各部门要将每次检查情况逐家录入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系统(具体路径:管理网-排查治理-专项检查-餐炊场所液化石油气专项检查,具体填报表格见附件3),并于2015年6月28日前将大检查开展情况及重大隐患排查汇总表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金宏网址

5、:青岛市安监局综合监督管理处)。同时,各区市政府要将今年以来餐饮场所液化石油气使用安全检查情况全部录入网格化监管系统,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每周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市通报。附件:1.餐饮场所液化石油气安全检查指导标准2.餐饮场所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重大隐患排查汇总表-10-3.网格化系统餐饮场所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专项检查表截图青岛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5月25日-10-附件1:餐饮场所液化石油气安全检查指导标准项目标准安全管理要求1.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完善安全条件,确保生产、经营活动安全。2.建立健全液化石油气使用安全管理制度,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6、,加强对操作维护人员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建立健全培训档案。3.对从业人员进行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的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使用知识,掌握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4.针对液化石油气安全与经营者(承包者)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5.建立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隐患排查制度,制定并落实防范和应急措施;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及时进行整改。6.配备检测设备,在每日营业开始前和结束后,由专人对营业区域液化石油气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营业期间至少

7、每2小时进行1次安全巡查并做好记录。7.制定液化石油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处置措施。应急救援预案应当每半年至少演练1次,并做好记录。8.液化石油气储存、使用相关设施应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气源供应管理要求1.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供应企业提供的合格的燃气钢瓶,不得使用无警示标签、无充装标识、过期或者报废的钢瓶,不得使用自有液化石油气钢瓶。2.与液化石油气供应单位签订安全供气合同,每次购气后留存购气凭证,购气凭证应当准确记载钢瓶注册登记代码。-10-瓶组气化站管理要求1.采用自然气化方式供气的,瓶组供应系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