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0752780
大小:327.00 KB
页数:12页
时间:2018-07-08
《合情推理与演绎推理》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合情推理与演绎推理 本周题目:合情推理与演绎推理 本周重点:了解合情推理的含义,能利用归纳和类比进行简单的推理;了解演绎推理的含义,能利用“三段论”进行简单的推理. 本周难点:用归纳和类比进行推理,做出猜想;用“三段论”证明问题. 本周内容: 一、合情推理 1.归纳推理 (1)定义:由某类事物的部分对象具有某些特征,推出该类事物的全部对象都具有这些特征的推理,或者由个别事实概括出一般结论的推理,称为归纳推理(简称归纳). (2)一般模式: (3)一般步骤: ①通过观察个别情况发现某些相同性质;
2、②从已知的相同的性质中推出一个明确表述的一般性命题(猜想); ③检验猜想. 一般地,归纳的个别情况越多,就越具有代表性,推广的一般性命题就越可靠.由于归纳推理的前提是部分的、个别的事实,因此归纳推理的结论超出了前提所界定的范围,其前提和结论之间的联系不是必然的,而是或然的,即归纳推理所得的结论可真可假. 2.类比推理 (1)定义:由两类对象具有某些类似特征和其中一类对象的某些已知特征,推出另一类对象也具有这些特征的推理称为类比推理(简称类比). (2)一般模式:特殊特殊 (3)类比的原则:可以从不同的角度
3、选择类比对象,但类比的原则是根据当前问题的需要,选择恰当的类比对象. (4)一般步骤: ①找出两类对象之间的相似性或一致性; ②用一类对象的已知特征去推测另一类对象的特征,得出一个明确的命题(猜想); ③检验猜想. 一般情况下,如果类比的相似性越多,相似的性质与推测的性质越相关,那么类比得出的命题就越可靠.类比结论具有或然性,即可真可假. 二、演绎推理 (1)定义:从一般性的原理出发,推出某个特殊情况下的结论的推理,叫做演绎推理. (2)一般模式:一般特殊. (3)“三段论”是演绎推理的一般模式,“
4、三段论”式推理常用的一种格式: ①大前提--已知的一般原理; ②小前提――所研究的特殊情况; ③结论--根据一般原理,对特殊情况作出的结论. (4)用集合的观点理解“三段论” 若集合的所有元素都具有性质,是的子集,那么中所有元素都具有性质. 三、演绎推理与合情推理的比较 合情推理中的归纳、类比都是具有创造性的或然推理.不论是由大量的实例,经过分析、概括、发现规律的归纳,还是由两系统的已知属性,通过比较、联想而发现未知属性的类比,它们的共同点是,结论往往超出前提所控制的范围,所以它们是“开拓型”或“发散型
5、”的思维方法.也正因为结论超出了前提的管辖范围,前提也就无力保证结论必真,所以归纳类比都是或然性推理. 演绎推理所得的结论完全蕴含于前提之中,所以它是“封闭型”或“收敛型”的思维方法.只要前提真实,逻辑形式正确,结论必然是真实的. 总体来说,从推理的形式和推理的正确性上讲,二者有差异;从二者在认识事物的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的角度考虑,它们又是紧密联系,相辅相成的.合情推理的结论需要演绎推理的验证,而演绎推理的内容一般是通过合情推理获得的.演绎推理可以验证合情推理的正确性,合情推理可以为演绎推理提供方向和思路. 四
6、、例题选讲 例1.用推理的形式表示数列的前项和的归纳过程. 分析:依题意,表示数列的前项和,即.为此,我们先根据该公式,算出数列的前几项,进一步得出与的关系式. 解:对数列的前项和分别进行计算: , , , , . 观察可得,数列{Sn}的前五项都等于1到相应序号的自然数之和的平方, 由此猜想数列的前项和. 评注:数列的通项公式揭示了项与项数的关系,为进一步归纳得出通项公式,可把项转化成具有相同的结构形式,再将其分成变化的部分与不变化的部分,只需归纳变化的部分与项数的关系即可.通过归纳得到的关于
7、数列前项和的表达式,是归纳推理的一个具体表现,虽然猜想是否正确还有待严格的证明,但这个猜想可以为我们的研究提供一种方向. 例2.设,计算的值,同时归纳结果所具有的性质,并用验证猜想的结论是否正确. 分析:首先分析题目的条件,并对的结果进行归纳推测,发现它们之间的共同性质,猜想出一个明确的一般性命题. 解: , , . 由此猜想,为任何正整数时,都是质数. 当时,,为合数,因此猜想的结论不正确. 评注:虽然由归纳推理所得到的结论未必是正确的,但它所具有的由特殊到一般,由具体
8、到抽象的认知功能,对于数学的发现却是十分有用的. 例3.证明:函数的值恒为正数. 分析:由于本题不易分解因式,可结合解析式的特点选取0,1两个值,将整个定义域分成三部分,讨论证明. 证明: ①当时, 其各项均为正数, 时,. ②当时, , 右边代数式中三项均为正数, . ③当时, 其右边代数式中三项均为正数, .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