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主体制度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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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主体制度的完善2012年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确立了公益诉讼制度。新法明确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本次民事诉讼法修改中的最大亮点之一。新法以保护公众利益为目的,将民事诉讼适格诉讼主体直接利害关系的限制进一步打破,扩大了诉讼原告主体资格的范围,有效解决了当事人适格理论对于无利害关系或诉的利益的社会主体提起公益诉讼的障碍。但是,新法目前对于启动公益诉讼主体的表述依然不够明确,为了更好的促使

2、新法的实施,努力完善并细化其主体的设置显得尤为重要。一、问题的提出论文下载在寻求司法救济时,人们首先面临的是其是否有权诉诸法院,这个问题的本质属于重要的接近司法问题。诉讼过程中当事人的有效确立则是一切诉讼活动的前提。其中,当事人适格是指对于诉讼标的特定权利或者法律关系,以当事人的名义参与诉讼并且请求透过裁判来予以解决的一种资格。在民事公益诉讼活动中,诉讼主体适格同样具有重要的地位,对公共利益的保护具有深远的影响。一方面,确立民事公益诉讼当事人适格制度,一定程度上肯定了起诉正当当事人,避免了司法资源的浪费,保障了诉讼活动的合理运行。另一

3、方面,明确公益诉讼主体当事人适格范围,体现了诉讼主体在民事公益诉讼中诉讼利益的实现。诉讼主体地位的确立,也更加明确了其提起公益诉讼的权利义务,使诉讼主体在利益受到侵害时,能够及时依法行使权利维护社会公益的诉讼。但从新法规定来看,仍较为原则,尤其是原告资格相对模糊的现状成为了民事公益诉讼的最大障碍之一。二、有关机关的主要类型此次《民事诉讼法》修订中,公益诉讼原告主体单一化的设计方式显然已被否定,民事公益诉讼中,原告资格呈现出了不同的类型。其中,在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中提到有关机关可以提起公益诉讼,对于有关机关的界定概念十分模糊。目前,

4、我国参与社会公共活动的有关机关主要包括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在出席公益诉讼案件时如果这些原告不存在任何个人的利益及其需要,而仅仅作为一个社会公共利益的捍卫者,那么他们代表公共利益进行诉讼的动机就非常重要。实践中,我国的行政机关及其检察机关都是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及其秩序为主要职责,因此,此处的机关应做目的性缩小解释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相关行政机关及其检察机关。1、确立行政机关主体地位目前,行政主体在民事公益诉讼中充当诉讼主体的情况在国外的民事公益诉讼体系中并不占主导地位,且主要存在于在英、美国家的反垄断领域内。以美国为例,其司法部反托拉

5、斯局和联邦贸易委员会则可以就违反反托拉斯的行为以及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提起诉讼。在我国,国家行政机关作为国家公共利益的维护者和代表者在公共利益诉讼中也已经开始担当了部分典型民事公益诉讼的原告。2011年昆明环境保护局诉昆明三农公司、羊甫公司环境污染侵权纠纷案,是云南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对于公益诉讼的审理存有诸多创新,其中,将起诉人由原告改称公益诉讼人,将昆明市环保局列为公益诉讼人均开启了行政机关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先河。有关国家行政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因素:一是行政机关具有法律上的正当性。当公共利益遭受侵害时,国家行

6、政机关担负着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国家权力,并且是其法定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大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可以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文化、卫生、环境等重大事项,及其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等功能。可见行政机关作为管理者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具有法律上的正当合理性。二是行政机关相对于有关组织及其个人具有独特的优势。行政机关特别是相关的职能部门拥有着其职能范围内的专业优势,掌握着有关的信息资料,具有一定的处罚权力及其收集证据的能力,可以极大程度的发挥自身优势,降低公共利益损失。三是行

7、政机关提起诉讼,一定程度上与司法机关就案件的利益厉害关系达成了和解,避免了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可能与政府发生冲突及其法院在审判执行中遇到的困难阻碍,从而保证了该类诉讼活动的有效开展。实践中,行政机关作为公益诉讼主体的积极作用显而易见,但是,也可能产生一些不利影响。主要表现为行政机关滥用职权以权谋私造成地方保护主义等消极影响,或以不作为方式消极懈怠履行法定职责等。因此,在不断发挥其自身作为民事公益诉讼主体的同时,必须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及其社会组织的监督作用,保证其合理合法履行职责实现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2、明确检察机关的主体资格比较行政

8、机关而言,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制度在国外存在较多,在公益诉讼体系中也占据着重要位置,并具有悠久的历史。检察机关参加民事诉讼在《拿破仑法典》中就已经从实体法的角度规定了检察机关参加民事诉讼的制度。在现代公益诉讼的创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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