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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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管理有序、经营高效、运行安全的经纪业务运行机制,有效防范经纪业务各类风险,根据有关《证券法》、《证券公司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内控指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经纪业务是指为促成买卖双方交易行为而进行的证券中介业务。营业部是专从事经纪业务,以盈利为目标的基层经营单位。营业部应强化营销和服务能力,以综合金融产品的销售终端作为发展目标。第三条公司涉及经纪业务管理的相关部门职能分工如下:(一)经纪业务总部是公司经纪业务统筹管理、指导与经营的

2、业务部门,下设市场部、交易运行部,并内设综合室。市场部负责经纪业务营销和客户服务;交易运行部负责交易规程建设,合规检查和运营保障等;综合室负责经纪业务网点规划,固定投资、计划考核等归口管理工作。(二)计划财务部是公司对营业部财务工作实施日常管理的职能部门;(三)信息技术部是负责经纪业务信息系统建设规划,并对营业部信息技术系统实施日常管理的职能部门;(四)其他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营业部进行管理和指导;(五)公司另设立中心营业部督促辖区营业部落实公司经纪业务的经营战略和思路,加强业务指导和规划,并负责辖区内

3、营业部的对外协调和资源共享。第四条经纪业务的发展要坚持以稳健规范为原则,公司对经纪业务高风险的业务环节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以保证整个公司经纪业务的可持续健康发展。第二章营业部经营范围和经营管理权限第五条营业部可在其《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核准的业务范围内,按照公司授权,从事以下经纪业务:(一)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A股、B股、基金、权证、债券和债券回购等交易品种的代理买卖业务:(二)销售公开发行的股票、债券、基金等金融产品;(三)有价证券的代保管、签证和过户;(四)国债、企业债券的兑付;(五)公司授权的

4、其他业务。第六条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管理制度的规定向所属营业部授予以下经营管理权限:(一)按照公司相应规定,进行劳动人事、薪酬分配管理;(二)根据公司的有关费用管理规定,对营业部各项开支进行管理和审批;(三)拟定营业部的固定投资计划和具体的固定投资方案,按公司有关规定决定小额固定投资的实施,实施公司已批复的固定投资项目;(四)根据公司经纪业务发展战略,策划、实施营销方案,在公司规定的浮动范围内,拥有佣金定价权;(五)公司授权的其他管理活动。第七条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营业部负责人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

5、制度,行使经纪业务的经营权和管理权。第八条营业部一律不准从事国家明令禁止的业务,禁止营业部直接发生对外融资、担保、委托理财和自营投资等公司明令禁止的业务。第九条营业部从事超过授权范围的业务和管理活动,必须事先得到公司的书面批准和书面授权。未经公司批准和授权,营业部不准自行以公司或营业部名义对外行为。第三章营业网点管理第十条公司授权经纪业务总部会商风险管理部等相关部门统筹拟定营业网点的整体规划,具体负责对营业网点的布局、规模、选址等进行统一集中管理。第十一条营业部的新设、异地搬迁及收购,由经纪业务总部牵头负

6、责,并协同公司相关部门形成有关筹建、异地搬迁营业部或者收购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报首席执行官办公会议和公司董事会审批。经首席执行官办公会议和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向证券主管机关申报相关文件。服务部的新设由经纪业务总部牵头,会商相关部门后形成方案,报相关公司领导审批。可行性分析分析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营业部新设地点经济发展概况及证券市场前景预测;(二)当地现有营业部网点分布情况和市场业务量、业务结构情况;(三)初步选址方案和比较;(四)新设营业部的投资初步匡算和项目内容;(五)开业后两年的业务量预

7、测和效益预测、敏感性分析,以及预测依据;(六)异地搬迁应提交搬出营业部客户的安置方案(七)收购营业部,应提交被收购方最近三年内的财务报表,权威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并审核被收购方的营业资格。第十二条营业部和服务部同城搬迁,应由拟搬迁营业部提出申请和搬迁的具体方案,报经纪业务总部初审同意后,转相关部门会商同意,报相关公司领导审批。搬迁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需要同城搬迁的原因;(二)初步选址方案和比较;(三)客户流失情况估计,短期对业务影响,以及客户安置方案;(四)搬迁投资项目和预算;(五)搬迁

8、后的盈利预测和对比。第十三条营业部新设或者搬迁工作完成后,报证券主管机构验收。经验收合格并办妥有关法定手续后,营业部可正式开业。同时,须将该营业部的所有批件及法定文件的原件(必须保留在营业地点的可以使用复印件)交公司存档。第十四条营业部和服务部不得擅自迁址、更名。凡需迁址、更名,须经过公司批准。第十五条为贯彻落实公司经纪业务发展战略和整体规划,可对特定营业部采取转让、合并、撤销的行为。营业部的转让、合并、撤销由经纪业务总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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