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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6-11
《全民健康保险加强慢性b型肝炎治疗试办计画》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95年4月1日修訂全民健康保險加強慢性B型肝炎治療試辦計畫一、目的配合行政院衛生署加強肝炎防治計畫之推動,加強全民健康保險B型肝炎藥物治療照護品質。二、給付範圍慢性B型肝炎病患之藥物治療。三、藥品給付規定依全民健康保險藥價基準辦理。四、醫事服務機構(醫師)資格(一)須為全民健康保險特約之醫事服務機構。(二)醫院:(1)須具有消化系內科專科或小兒消化學專科醫師及病理科專科醫師之醫院,惟地區醫院之病理科專科醫師得為支援醫師。(2)醫師資格為前開醫院內之消化系內科專科醫師、小兒消化學專科醫師、血液病專科醫師、腫瘤內科專科醫師、癌症專科
2、醫師及符合器官移植手術資格之專科醫師;惟前開非消化系專科醫師需先照會消化系專科醫師。其肝臟病理組織檢查,得依代檢相關規定辦理。(三)基層院所:須參與「全民健康保險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試辦計畫」並具有消化內科專科醫師或小兒消化學專科醫師之基層院所,且該社區醫療群之合作醫院或後送醫院須為「全民健康保險加強慢性B型及C型肝炎治療試辦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之試辦醫院;惟前述社區醫療群之組織運作若屬乙型社區醫療群並採轉診模式者,須擇定一家符合本計畫之試辦醫院為後送醫院。(四)山地離島地區專案辦理。五、管理登錄個案(一)採目標制。(二)目標
3、個案數:1.92年依藥價議定結果訂定為原則。2.93年以後依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協定委員會協定預算及藥價議定結果訂定為原則。(三)醫事服務機構須向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辦理個案登記。六、支付方式:(一)藥物治療:按全民健康保險藥價基準辦理。(二)其他診療項目:按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採核實申報。七、醫療費用申報(一)門診:1、門診醫療服務醫令清單與現行核實申報方式相同。2、門診醫療服務點數清單:(1)案件分類請填:「E1支付制度試辦計劃」。(2)特定治療項目代號請填:「H1肝炎試辦計畫」。(3)其他與現行核實申報方式相
4、同(二)住院:1、住院醫療服務醫令清單與現行核實申報方式相同。2、住院醫療服務點數清單:(1)案件分類請填「4支付制度試辦計劃」。(2)給付類別請填:「M肝炎試辦計畫」。(三)申報方式:併當月門、住診送核案件申報(四)其他有關特約、支付標準、受理、暫付、轉檔之基本邏輯檢查及平衡、申復等作業,與現行之相關規定相同。八、醫療費用審查(一)參加本試辦計畫之案件,採立意抽樣審查。(二)檔案分析審查,經檔案分析發現異常者,應予以輔導改善,經輔導並於一定期間未改善者,得以加重審查或全審、核減費用,必要時移請查核。九、治療效益評估、追蹤及後續
5、研究由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進行。十、計畫經費(一)慢性B型肝炎病患藥物治療費用,92年由藥價調整節餘支應為原則,93年以後依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協定委員會協定結果辦理。(二)慢性B型肝炎病患藥物治療之療效評估追蹤及後續研究等相關經費由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支應。十一、本計畫作業流程如附件一。十二、個案通報及登錄系統如附件二。95年4月1日修訂全民健康保險加強慢性C型肝炎治療試辦計畫一、目的配合行政院衛生署加強肝炎防治計畫之推動,加強全民健康保險C型肝炎藥物治療照護品質。二、給付範圍慢性C型肝炎病患之藥物治療。三、藥品給付規定依
6、全民健康保險藥價基準辦理。四、醫事服務機構(醫師)資格(一)須為全民健康保險特約之醫事服務機構。(二)醫院:(1)須具有消化系內科專科或小兒消化學專科醫師及病理科專科醫師之醫院,惟地區醫院之病理科專科醫師得為支援醫師。(2)醫師資格為前開醫院內之消化系內科專科醫師、小兒消化學專科醫師、血液病專科醫師、腫瘤內科專科醫師、癌症專科醫師及符合器官移植手術資格之專科醫師;惟前開非消化系專科醫師需先照會消化系專科醫師。其肝臟病理組織檢查,得依代檢相關規定辦理。(三)基層院所:須參與「全民健康保險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試辦計畫」並具有消化內科專
7、科醫師或小兒消化學專科醫師之基層院所,且該社區醫療群之合作醫院或後送醫院須為「全民健康保險加強慢性B型及C型肝炎治療試辦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之試辦醫院;惟前述社區醫療群之組織運作若屬乙型社區醫療群並採轉診模式者,須擇定一家符合本計畫之試辦醫院為後送醫院。(四)山地離島地區專案辦理。五、管理登錄個案(一)採目標制。(二)目標個案數:1.92年依藥價議定結果訂定為原則。2.93年以後依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協定委員會協定預算及藥價議定結果訂定為原則。(三)醫事服務機構向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辦理個案登記。六、支付方式:(一)藥物治療
8、:按全民健康保險藥價基準辦理。(二)其他診療項目:按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採核實申報。七、醫療費用申報(一)門診:1、門診醫療服務醫令清單與現行核實申報方式相同。2、門診醫療服務點數清單:(1)案件分類請填:「E1支付制度試辦計劃」。(2)特定治療項目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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