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监督制约制度

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监督制约制度

ID:10106908

大小:249.00 KB

页数:75页

时间:2018-05-25

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监督制约制度_第1页
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监督制约制度_第2页
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监督制约制度_第3页
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监督制约制度_第4页
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监督制约制度_第5页
资源描述:

《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监督制约制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监督制约制度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范基层行政处罚行为若干规定(泉工商[2001]233号文印发)一、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强化基层特别是工商行政管理所(含工商行政管理所及县属工商行政管理分局,以下简称工商所)的执法力度,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根据《行政处罚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及其他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省工商局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工商所是县、市(县级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下称县区工商局)的派出机构。本市各县区工商局应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结合辖区内监管工作实

2、际,以书面形式确定工商所的具体工作范围,并报市局(本规定指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第三条除另有规定外,企业(含企业所在地县区工商局登记的及其他登记机关登记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其他从事经营活动的组织,下同)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由所在地工商所监督管理。企业的违法案件,属本规定第四条规定的情形的,由所在地工商所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处罚决定;其余的,由所在地工商所在县区工商局的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县区工商局的名义作出处罚决定,超出委托权限范围的由县区工商局决定行政处罚,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县区工商局无权管辖的除外。凡对企业作出责令停产停业、扣缴或吊销营业执照或其他有关证照行政处罚的,应由原登记机关或有

3、关证照的颁发机关作出。二、行政处罚权限第四条75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第八条、《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及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有关规定,工商所对以下案件可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处罚:(一)依照《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个体工商户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或没收非法所得的行政处罚,数额在1000元以下的;(二)对集市贸易中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三)法律、法规规定工商所可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处罚的其他案件。第五条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工商所权限问题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对工商所以县区工商局名义作出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作如下

4、原则规定:(一)警告;(二)对公民处以5000元以下(不含本数),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50000元以下(不含本数)的罚款;(三)没收公民5000元以下(不含本数),法人或其他组织50000元以下(不含本数)的非法所得;(四)没收公民价值5000元以下(不含本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50000元以下(不含本数)的违法物品或非法财物。县区工商局可以根据辖区内工商所的具体办案能力,在前款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工商所以县区工商局名义作出处罚的具体权限。第六条以下违法案件应由县区工商局或县级以上工商局立案查处:(一)办理公司登记时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公司登记的案件;(二)公司发起

5、人、股东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案件;(三)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擅自开办市场的案件;(四)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擅自举办展销会的案件;(五)限制竞争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案件;(六)传销及变相传销的案件;(七)涉外商标、涉外广告违法案件;(八)涉及驰名商标、著名商标违法案件。以上案件县区工商局有权立案查处的,原则上由县区工商局立案查处。75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案件管辖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三、行政处罚一般要求第七条工商所适用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2名以上具备办案能力,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二)有1名以上能独立核审案件的法制工作人员;(三)建立符

6、合办案程序规定的办案制度。第八条工商所适用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应实行案件调查、核审、决定“三分离”制度。在案件调查终结后,由工商所法制工作人员进行核审,并由所长(分局长)对调查结果及审核意见审查后作出决定;对于案件情节复杂的,由所长(分局长)召集副所长(副分局长)、法制工作人员、案件承办人员等集体讨论决定。第九条除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处罚外,工商所以县区工商局名义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文书必须加盖县区工商局的印章,不得加盖工商所的印章。第十条工商所以县区工商局名义适用简易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应遵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四章的规定,填写统一格式、统一编号、加盖县区工商局

7、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第十一条办案机构在行驶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时,应体现公正原则,应参照先前同类行政处罚案件的种类和幅度,对相对人作出平等、公正的行政处罚。对违法行为情节相同或相近的案件,处罚的种类应当相同、幅度应当相同或相近。四、委托第十二条市局委托县区工商局对辖区内发生的下列案件立案调查:(一)外商投资企业违反登记管理的案件;(二)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制竞争的案件;75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