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8360586
大小:47.00 KB
页数:17页
时间:2018-03-05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经佛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受佛山市国土资源局高明分局委托,拍卖人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高明大道以南、泰华路以西等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出让人为佛山市国土资源局高明分局,具体组织实施由佛山市高明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佛山市京桂拍卖有限公司及佛山市顺德区京顺拍卖行有限公司联合拍卖。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
2、使用权拍卖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等要求:(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高明大道以南、泰华路以西A、B、C地块1、宗地基本情况:A、B、C地块均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高明大道以南、泰华路以西(详见宗地示意图),其中A地块使用权面积1665.65平方米(折合2.50亩),规划用地面积1665.65平方米;B地块使用权面积1508.83平方米(折合2.26亩),规划用地面积1508.83平方米;C地块使用权面积2904.49平方米(折合4.36亩),规划用地面积2904.49平方米。该三宗地符合佛山市高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2、土地
3、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不兼容商服用地)。3、土地出让年限:70年,土地使用年限自成交之日起计算。4、宗地出让条件:(1)、该三宗地红线内场地未平整,红线外基础设施达“三通”(即通电、通水、通路)。(2)、该三宗地约定动工时间为自成交之日起一年内,约定竣工时间为自成交之日起三年内。交付土地日期为成交之日。(3)、该三宗地的土地闲置费为成交价款的20%。5、宗地出让方式及起拍价:该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拍卖方式出让。A地块起拍价162.40万元(折合约65万元/亩),履约保证金为16万元,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2万元(含2万元);B地块起拍价147.11万元(折合约65万元/亩),履约保证金为15
4、万元,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2万元(含2万元);C地块起拍价283.19万元(折合约65万元/亩),履约保证金为28万元,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3万元(含3万元)。A、B、C地块的竞得者均须在成交之日起10日内付清竞得宗地的全部地价款(拍卖佣金2%、交易服务费1%及有关办证税费由竞得者负责;竞得者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可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6、主要规划设计条件:(1)A地块1)、建筑密度≤28%,建筑容积率≤2.5,绿化率≥30%(规划用地面积即为计算经济技术指标的基数),建筑高度控高36米。2)、地块不得兼容商业,首层层高须与周围建筑环境相协调,且须满足《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3)、套
5、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住房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4)、其他规划建设要求按照佛规明(荷)建函[2008]74号规划设计条件执行。(2)B地块1)、建筑密度≤28%,建筑容积率≤2.5,绿化率≥30%(规划用地面积即为计算经济技术指标的基数),建筑高度控高36米。2)、地块不得兼容商业,首层层高须与周围建筑环境相协调,且须满足《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3)、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住房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4)、其他规划建设要求按照佛规明(荷)建函[2008]72号规划设计条件执行。(3)C地块(1)、建筑密度≤2
6、8%,建筑容积率≤2.5,绿化率≥30%(规划用地面积即为计算经济技术指标的基数),建筑高度控高36米。(2)、地块不得兼容商业,首层层高须与周围建筑环境相协调,且须满足《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3)、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住房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4)、其他规划建设要求按照佛规明(荷)建函[2008]73号规划设计条件执行。(二)、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西荣路以东、高明大道以南A、B、C地块1、宗地基本情况:A、B、C地块均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西荣路以东、高明大道以南(详见宗地示意图),其中A地块使用权面积1682.80平方米(折合2
7、.52亩),规划用地面积1682.80平方米;B地块使用权面积1836.05平方米(折合2.75亩),规划用地面积1836.05平方米;C地块使用权面积3075.40平方米(折合4.61亩),规划用地面积3075.40平方米。该三宗地符合佛山市高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2、土地用途:A地块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服用地);B、C地块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不兼容商服用地)。3、土地出让年限:A地块使用年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