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教师编制核定,职位设置与职务聘任规程

中山大学教师编制核定,职位设置与职务聘任规程

ID:6423921

大小:50.50 KB

页数:12页

时间:2018-01-13

中山大学教师编制核定,职位设置与职务聘任规程_第1页
中山大学教师编制核定,职位设置与职务聘任规程_第2页
中山大学教师编制核定,职位设置与职务聘任规程_第3页
中山大学教师编制核定,职位设置与职务聘任规程_第4页
中山大学教师编制核定,职位设置与职务聘任规程_第5页
资源描述:

《中山大学教师编制核定,职位设置与职务聘任规程》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中山大学教师编制核定、职位设置与职务聘任规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制订本规程。第二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02]35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颁发的《关于深化高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人发[2000]59号)有关“改革固定用人制度,破除职务终身制和人才单位所有制”等一系列规定精神,学校全面推行教师职务聘任制度。第三条制订本规程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科教兴国战略,以加强人才引进和教师队伍建设、

2、合理配置教学与学术研究的人才资源、优化学校内部人员结构、提高学术水平和办学效益为核心,进一步理顺人事管理体制,强化竞争激励机制,保障教师合法权益,为学校建设成为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目标的实现,提供具有现代大学制度特质的人事制度方面的保障。第四条本规程适用于从事教学和学术研究工作的教师。第五条作为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长期目标,教师的职位将逐步划分为A、B两个系列。本规程主要适用于A系列职位。关于B系列职位的设置和职务聘任的规定,见附件一。第六条学校设立教师编制核定与职务聘任委员会,指导有关教师编制核定、职位设置和职务聘任的有关工作,决定有关事宜。教师编制核定与职务聘任委员会由学校党政

3、负责人和各学科教授组成,校长为该委员会当然主任委员。教师编制核定与职务聘任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一年,可以连任。委员会建立例会制度,每三个月举行全体会议一次。学校人事处为该委员会的办事与执行机构。有关教师编制核定与职务聘任委员会的运作,由该委员会通过之《中山大学教师编制核定与职务聘任委员会议事规则》(见附件二)予以规定。第七条学院、实体系(以下简称院系)设立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由学校教师编制核定与职务聘任委员会委派,其成员包括院系党政负责人、本院系教授和相关学科专家,任期一年,可以连任。院长或实体系主任为委员会当然主任委员。有关院系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的运作,由学校教师编制核定与职

4、务聘任委员会通过之《中山大学院系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议事规则》(见附件三)予以规定。第二章   编制确定与职位设置第八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编制管理规则》核定的我校“基本教育规模编制”中的“教师编制人员”数与“专职科研编制人员”数,为本规程所指全校教师编制的总数。第九条以上编制总数的90%按照本科生、研究生培养,学术研究和学科建设情况分配到院系,其余10%(主要为教授、副教授职位数)由学校统一掌握,根据学校总体发展的需要,机动使用。第十条编制核定与教师职位设置相配合。根据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目标,全校A系列教师职位中教授、副教授的比例将逐步达到60%左右,教授职位与副教授职位

5、的比例约为1:1.5。第十一条编制的核定根据“基础数”和“调节增加数”两类指标。“基础数”根据各院系拥有本科专业、在读本科生数、博士点学科、硕士点学科、在读研究生数、全校公共课教学等情况确定;“调节增加数”根据各院系拥有的全国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教育部文科重点研究基地、教育部人才培养基地、省部级开放实验室/工程中心等情况确定。具体编制核定细则见附件四。第十二条由学校统一掌握的占编制总数10%的机动编制数,主要用于学校发展和学科建设所必须的专业方向,特别是用于高水平人才的引进。该机动编制数的分配和职位核定,由校长提出方案,并经学校教师编制核定与职务聘任委员会通过

6、。在学校教师编制核定与职务聘任委员会授权的编制和职位额度(不超过编制总数的5%)内,校长可酌情处理有关职位设置和职务聘任个案,事后需向学校教师编制核定与职务聘任委员会报告。第十三条各院系必须在本单位核定编制数被全部使用以后,才可向学校申请机动编制指标。一旦本单位的核定编制数出现空额,则利用机动编制数获得的职位,自动转为本单位的核定编制,该职位所占有的机动编制由学校收回。第十四条各院系的编制核定和职位设置,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年2月由学校人事处负责统筹安排,按照本规程附件四所确定的标准,计算出当年9月开始的学年度各院系的编制数和职位数。经与院系核对后,报学校审核并公布。第十五条各

7、院系受聘教师,若担任学校党政管理主要领导职务,或担任院长(系主任)、书记职务,则不占本院系教师编制数。第三章   教师职务聘任第十六条在A系列职位中,教师职务的聘任分为“有固定期限聘任”和“无固定期限聘任”两种。1、助教职务为有固定期限聘任职务,首次聘期最长三年,续聘期为一至三年,最多可续聘一次。2、讲师职务为有固定期限聘任职务,首次聘期三年,续聘期三年,最多可续聘两次。3、副教授职务一般为有固定期限聘任职务,每个聘期三年,可以连续聘任。在受聘满三年以后,若双方商定续聘,可申请签订无固定期限聘任合同。4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