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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11-24
《肿瘤完全缓解和部分缓解.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肿瘤科相关疗效评价标准可测量的病变完全缓解(CR):所有可见病变完全消失并至少维持4周以上。部分缓解(PR):肿瘤病灶的最大径及其最大垂直径的乘积减少50%以上,维持4周以上。好转(MR):肿瘤病灶两径乘积缩小25%以上,但<50%,无新病灶出现,维持四周以上。病变进展(PD):肿瘤病灶两径乘积增大>25%,或出现新病灶。总缓解率:CR+PR不可测量的病变CR: 所有的症状、体征完全消失至少4周PR: 估计肿瘤大小减少50%或大于50%,至少4周。NC: 病情无明显变化至少4周,估计肿瘤大小减少不足50%,增大不到25%(NC:无进展)。PD: 有新病变出现,或原有病变估计增大2
2、5%或超过25%。骨转移的评价标准CR: X线或核素扫描等检查,原有病变完全消失,持续4周以上。PR: 溶骨性病灶部分缩小、钙化或成骨病变之密度减低,持续4周以上。NC: 病变无明显变化,由于骨病变的变化比较缓慢,所以判定NC至少在开始治疗的第8周后。PD: 原有病灶扩大及或出现新病灶。缓解期、生存期缓解时间: CR(完全缓解)自开始判定CR起至肿瘤开始出现复发的时间。PR(部分缓解)自开始判定PR起至肿瘤两径乘积增大到治疗前1/2以上的时间。中位缓解期:将各个缓解期由小到大排列,取其位置居中的数值为中位缓解期生存时间:从开始化疗至死亡的时间或末次随访的时间。无病
3、生存时间:CR患者从开始化疗至开始复发或死亡的时间(未取得CR者无此项指标)。病人一般情况计分标准-KPS评分正常,无症状及体征 100 能进行正常活动,有轻微症状及体征 90 勉强可进行正常活动,有一些症状及体征 80 生活可自理,但不能维持正常生活或工作 70有时需人照料,但大多数时间可自理 60常需人照料 50生活不能自理,需特别照顾 40 生活严重不能自理
4、 30 病重,需住院积极支持治疗 20 病危,临近死亡 10 死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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