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路径探析

简论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路径探析

ID:46790672

大小:74.0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9-11-27

简论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路径探析_第1页
简论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路径探析_第2页
简论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路径探析_第3页
简论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路径探析_第4页
简论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路径探析_第5页
资源描述:

《简论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路径探析》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简论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路径探析(作者:丁建玮发表时间:2014年“月)论文摘要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希图将信访事项导入司法途径来解决,强调司法机关在涉法涉诉信访处理中的主导作用和司法终局的功能,其总体思路符合法治精神,但由于总体思路对多中心治理理念关注不够,导致实践中面临困境。司法机关应当主动吸纳其他治理主体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处理,加强主体之间的沟通协作,才能真正达致终结涉诉涉诉信访事项的目标。论文关键词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路径选择多中心治理—、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的总体思路和路径选择(-)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的背景和总体思路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信访工作(包括涉法涉诉信访)面临着巨大困境,具体问

2、题有:(1)信访制度化解纠纷的效果不明显。例如,根据一项调查,实际上通过上访解决的问题只有2%o(2)民众对于司法的信任度降低。许多民众宁可放弃正常的诉讼救济渠道,选择信访方式作为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途径。(3)'倒三角”趋势导致大量信访向上级机关聚集,影响了其办理效率和质量。(4)导致司法资源日益紧张。由于信访部门不直接解决问题,大量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还是被转到各级司法机关处理。这势必使得业已捉襟见肘的司法资源更加不堪重负。以最高人民法院为例,2003年上访总量为20636件,到2010年为73500件,8年时间信访量增加了近4倍。为了解决信访工作所面临的困境,中央提出把涉

3、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机制。该项改革的总体思路是:改变经常性集中交办、过分依靠行政推动、通过信访启动法律程序的工作方式,把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由司法机关依法按程序处理,依法纠正执法差错,依法保障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公正结论,保护合法信访,制止违法闹访力实现案结事了息诉息访,实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与维护司法权威的统一。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的基本路径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的主旨是通过法治化的机制和公正规范的程序,引导涉法涉诉信访进入法律程序和法治轨道,最终实现涉法涉诉信访终结的目标。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采取的核心举措包括:1・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制

4、度。将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各级信访部门对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引导上访人到司法机关反映问题,由司法机关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公正处理。2•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司法程序机制。对于涉法涉诉事项,政法机关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和判别;对于正在法律程序中的,继续依法按程序办理;对于已经结案,但符合复议、复核、再审条件的,依法转入相应法律程序办理;对于已经结案,不符合复议、复核、再审条件的,做好不予受理的解释说明工作;对于不服有关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经释法明理仍不服的,可引导其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3•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

5、机制。按照刑诉法、民诉法和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已经穷尽法律程序的,由司法机关依法作出的判决、裁定为终结决定。除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依法不再启动复查程序,各级有关部门不再统计、交办、通报。4•健全源头预防机制。推进司法人员素能建设和强化司法人员的责任追究机制,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健全涉法涉诉信访风险评估、预防、排查机制,做好相关应对预案。大力推行阳光司法,利用信息化建设网下办理、网上流转程序,方便群众查询案件处理进展和结果;推动公开听证制度,把案件办理工作至于群众监督之下,提高信访公信力。完善教育疏导机制,教育引导群众正确对待处理结果,对信访事项建立合理的心理预期。

6、二、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所面临的困境国家治理现代化特征之一是法治化,现有涉法涉诉改革思路有利于树立法律权威,培育社会的法治理念和精神,但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核心内容是多中心(多元化)治理,而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的思路及其基本举措对这一命题缺少足够的回应,现行举措突出司法机关在纠纷终局性解决中的地位和作用,让司法机关主导涉法涉诉信访处理。但实践中大多数涉法涉诉信访原因错综复杂、矛盾相互交织,在法治权威并未完全树立的中国社会,将涉法涉诉信访导入诉讼程序,并不能妥善地、彻底地解决相关问题;另外,司法机制自身固有的缺陷(或弊端)也降低了依靠司法程序终局性解决信访事项可能性。实践中,司法机关

7、在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时会面临着如下问题:(-)法律自身存在局限导致其处理结果有时候缺乏合理性从立法和司法角度,法律运作的弊端主要有:法律规定具有时滞性;法律语言具有不周延性;法律的实际运作效果与其预期目的有较大差距;法律只能对已发生损害的行为及其后果进行事后救济,且不能彻底弥合违法犯罪给受害人或社会秩序造成的缺憾、创伤和痛苦。这些局限必然限制了司法机关在处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时所能发挥的作用。例如信访的“重灾区”征地拆迁领域,现行法律法规缺少完善细致的规定,让司法机关据此作出的合法且合理的裁决显然比较困难,更遑论让上访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