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南玻招股说明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中国南方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重要提示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要求本招股说明书真实、准确、全面地披露本公司资料.以供投资者决策参考,但对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概不负责。 投资者如对本招股说明书有任何疑问,应咨询本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各有关当事人。 —、释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中,下列简称具有如下意义: 本公司:指被批准进行股份化改造之后的中国南方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南玻公司:指被批准进行股份化改造之前的中国南方玻璃有限公司; 发起人:指原公司的四家股东,分别是: 香港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建筑材料工业集
2、团分司; 中国北方工业公司深圳分公司; 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南玻股票:指本公司本次发行之股票; 原有股份:指股票被批准发行之后,公司原有四家发起人所占有之股份 新股:指本次发行股票中之新增股份, 元:指人民币元; 属下机构:指本分司所属的全资、合资企业和生产机构 人民币股:指以人民币标定面值且以人民币计价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人民币特种股(B股):指以人民币标定面值,专供境外投资者以外币进行买卖的普通股股票。 二、绪言 本招股说明书根据《深圳市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并参照国际惯例,为本公司股票公开发行之目的,提供有关
3、本公司之各项详细资料。本分司董事会愿就本说明书所载资料之准确性负共同及个别责任。在作出一切适当之查询后,可以保证就其所知确信而言,并无遗漏任何重大事实,致令本说明书之内容有误导成分。 发售新股所指股份只根据本说明书所载之资料及所作之声明供以认购。本分司并无授权任何人士就此发售新股提供本说明书以外的其他资料或声明,任何此类资料或声明均不应视为已获得本公司、证券商或与发崖新股有关之其他人士所授权发出,因而不应轻信或依赖此类资料或声明作出判断。 按中国法律、法规及广东省和深圳经济特区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已获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已获中国人
4、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批准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 三、股本 1984年8月南玻公司成立,法定注册地点:深圳招商局蛇口工业区工业六路10号南玻大厦。公司成立初期,注册资本50万美元,实收资本50万美元,析人民币261万元。 其中:香港招商局轮船没份有限分司投入11万美元,占28%, 深圳市建筑材料工业集团分司投入13万美元,占26%, 中国北方工业公司深圳分公司投入l3万美元,占26%; 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投入10万美元,占20%; 几年来由于南玻公司的业务不断拓展,原四家股东按上述比例五次注资,分别由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和北京会计
5、师事务所深圳分所验证,截止1990年12月31日,实收资本达人民币47,447,438.62元,货币换算差额841,637.33元,帐面资产净值48,289,075.95元; 经深圳市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深圳市金鹏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由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确认,南披公司截至1990年12月3l日净资产评估增值17,902,717.05元,增幅37.1%;净资产评估总值66,192,393元; 经深圳市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由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确认,截至1990年7月31日南玻公司净资产评估总值为77,756.587.58元,其中1991年1一7
6、月份税后利润10,427,778.38元,货币换算差额1,158,506.46元。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办复1991828号文件规定,南玻公司净资产转为股本7123.255万元,提取147.525万元作为公司重组后的公积金。1991年1一7月份的税后利润1042.78万元已分配完毕,其中815.68万元转为股本,其余为职工福利奖励基金。 本次股票发行截止日的实收股本将为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假设本次发售新股已达到预期之目标,则本公司的股本构成为: 总股本:107,532,550股 原有股份:71,232,550股,占总股本之66.24% 发行新
7、股:36,300,000股,占总股本之33.76% 其中: 向接内社会公众发行17,000,000股,占总股本之15.81% 向本公司内部员工发行3,300.000股,占总股本之3.07% 计划发行人民币特种股(B股)16,000,000股,占总股本之14.88% 原有股份和发行新股在本公司内享有同等权益。 四、资产 截止到1991年7月31日,南玻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38,826,261.65元。 其中: 流动资产 55,122,828.22元 长期投资 l30,000.00元 固定资产净值 45,442
8、,560.47元 固定资产评估增值 21,694,171.32元 在建工程 12,907,602.00元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