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公共基础知识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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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宪法概述:宪法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国家根本法。它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保障公民基本权利,集中体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不是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根本任务: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宪法特征:①是国家根本法:A内容(最重要),B法律效力(最高),C制定修改程序(三分之二代表通过)②是公民权利保障书:(最核心价值:保障公民权利,限制国家权力,建立有限政府)③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民主国家用法律固定下来)宪法原则:(简记:主人法制)1、人民主权原则:权利属于人民(不是公

2、民,人民是政治概念,是集合体,相对于敌人;公民是法律概念,是个体,取决于国籍)2、基本人权原则:保障公民权利原则(2004年修正案),最基本人权:生存权和发展权。3、法治原则:社会主义法治原则(1999年修正案)4、权力制约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互相监督、互相制约。宪法史:(87美国反,91法国转,苏俄在扯淡,54跟着苏俄转)1、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1787美国宪法2、欧洲大陆第一部成文宪法:法国1791年宪法(序言是:人权宣言)3、世界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1918苏俄宪法4、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性质宪法:1954年宪

3、法(1908年《钦定宪法大纲》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宪法性文件,1912年颁布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唯一的一部资产阶级宪法性文件》)补:1215英国《自由大宪章》是世界上第一部资本主义性质的宪法性文件(不是宪法)——最早实行宪政5、新中国先后颁布了一个宪法性文件(1949共同纲领)和四部宪法(1954年宪法和1982宪法、1975年宪法和1978年宪法)6、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宪法,在此基础上有四次宪法修正案。1988年:土地使用权转让: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1993年:改革开放和政治协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社会主

4、义市场经济。1999年:邓小平理论和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2004年:三个代表,土地征收并补偿(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私财不是神圣不可侵犯,补偿不是赔偿),非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引导,并依法监督,增国歌(从前是代国歌)宪法的渊源和结构:宪法渊源:宪法渊源全部是;中国的宪法渊源只有其中四个1、宪法典(1982年宪法),2、宪法性法律(《选举法》《国籍法》),3、宪法惯例(传统习惯),4、宪法判例(属于不成文法,是欧美普通法系国家的渊源,不是中国的)5、国际条约宪法结构:(序言+正文+附则,中国宪法没有附则,所有效力

5、一样)序言:国家历史正文:A、国家和社会生活诸方面基本原则;B、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与国家机构;C、国旗、国徽、国歌和首都(1954年规定的是代国歌,2004年修正案正式规定)附则:特定事项,特定规定,临时规定。效力是一致的(中国无)宪法和宪政的关系:(一个静态,一个动态)关系:宪法是宪政的前提,宪政则是宪法的动态实施。A、基本途径——12宪法的实施是建立宪政的基本途径B、基本精神——建立有限政府是宪政的基本精神(受法律约束)C、集中表现——树立宪法的最高权威是宪法的集中表现(法律以宪法为依据,不得冲突)宪法的核心价值:限制国

6、家权力(建立有限政府),保障公民权利。国体(国家性质):人民民主专政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对境外敌对势力和犯罪分子实行专政。专政对象:人民的对立面——敌人——敌对势力和犯罪分子境内外敌对势力:A、民族分裂势力B、宗教极端势力C、国际恐怖主义势力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体:也即政权组织形式,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区别根本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不是公民,公民与人民的区别)选举制度(半数选民、得票过半)一、普遍性原则享有选举权的基本条件:1、中国公民;2、年满十八周岁;3、

7、未被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法院剥夺;享有与行驶是两个概念:精神病人和被羁押的人。剥夺政治权利:A、选举权与被选举权B、言论结社出版、集会游行示威C、公务员D、国企中担任领导二、平等原则:一人一票,同票同权: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三、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并用:以县为届县乡两级——直选;国省市——间接选举四、秘密投票原则:无记名投票委托:①外出②代投有能力③经组织同意④书面委托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自治地方+自治机关自治地方:区州县(三级),民族乡不是自治地方。自治机关:人民代表大会(不包括常委会,常委会不是自治机关)和政府,法院和

8、检察院不是自治机关。自治地方的人大常委会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区、州、县自治政府首长应当由自治区有的公民担任。新型民族关系: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处理民族事务关系的基本原则:民族平等(基石)、民族团结(核心)、各民族共同发展自治机关的自治权:1、民族立法权——自治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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