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敬养之以诚祭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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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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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敬养之以诚祭之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为政》导语原文qīnyǒujíyàoxiāncháng亲有疾,药先尝,zhòuyèshìbùlíchuáng昼夜侍,不离床。sāngsānniánchángbēiyè丧三年,常悲咽,jūchùbiànjiǔròujué居处变,酒肉绝。sāngjìnlǐjìjìnchéng丧尽礼,祭尽诚,shìsǐzhěrúshìshēng事死者,如事生。亲有疾饮药子先尝之——《礼记·曲礼下》父母亲生病时,要替父母先尝药的冷热和安全;要昼夜服侍,一时不离开父母床前。亲有疾,药先

2、尝,昼夜侍,不离床。亲尝汤药前汉文帝,名恒,高祖第三子,初封代王。生母薄太后,帝奉养无怠。母常病,三年,帝目不交睫,衣不解带,汤药非口亲尝弗进。仁孝闻天下。仁孝临天下,巍巍冠百王。莫庭事贤母,汤药必亲尝。父母久病子成良医“今若果系胃病,由误服补药所致,则儿之罪实通于天。”“不知医道者,?可以为人子。”“儿枉读书二十余年,而竟于事亲之道,有所未尽,且罔轻重,陷父亲大人于此,更痛恨无极。”“昨日考试生员,出题‘父母惟其疾之忧’,试卷中有袁凡一篇,沉挚剀切,已令儿挥泪不已,且看今日坐堂上,以此命题,皇然一孝子面目,而不知身已犯大不孝之咎。”丧三年,常悲咽,居处变,酒肉

3、绝。父母去世之后,守孝三年,经常追思、感怀父母的养育之恩;生活起居,戒酒戒肉。“夺情”“移孝作忠”古代,父母死后,子女按礼须持丧三年,其间不得行婚嫁之事,不预吉庆之典,任官者并须离职,称“丁忧”。张居正卢象升为何守孝三年三年之丧,齐疏之服——《孟子》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杜康做酒柳林醉,醉死三年又还生”“十月胎恩重,三生报答轻”丧尽礼,祭尽诚,事死者,如事生。办理父母的丧事要合乎礼节,不可铺张浪费;祭奠父母要诚心诚意;对待去世的父母,要像生前一样恭敬。林放问礼之本。子曰:“大哉问!礼,与其奢也,宁俭;丧

4、,与其易也,宁戚。”——《论语·八佾》王裒,字伟元,事亲至孝。母存日,性畏雷。既卒,葬于山林,每遇风雨闻雷,即奔墓所,拜泣告曰:裒在此,母勿惧。隐居教授,读《诗》至哀哀父母,生我劬劳,遂三复流涕,后门人至废《蓼莪》之篇。慈母怕闻雷,冰魂宿夜台。阿香时一震,到墓绕千回。闻雷泣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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