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0268488
大小:172.02 KB
页数:29页
时间:2019-07-29
《第三讲_刑法的效力范围》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第三讲刑法的效力范围分配学时:2学时。教学目的:掌握我国刑法对地、对人、对时的效力以及刑法的溯及力问题。教学方法:讲授法。刑法的效力范围,是指刑法在什么地方、对什么人以及在什么时间具有效力,包括刑法的空间效力和刑法的时间效力两个问题。第一节刑法的空间效力一、刑法的空间效力的概念和一般原则刑法的空间效力,指刑法对地和对人的效力。是指刑法效力所及的地域,亦即刑法在什么地域内适用于什么人。它所解决的是国家的刑事管辖权问题。关于刑法的空间效力,有以下几种不同的处理原则:1.属地原则2.属人原则3.保护原则4.世界性原则(普遍管辖原则)
2、5.折衷原则。以属地原则为基础,以其他原则为补充。二、我国刑法的空间效力(一)对地域的管辖范围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我国刑法。1.领域的含义:包括领陆、领水、领陆和领水的底土,以及领空。2.拟制领土:船舶和航空器。凡是在我国的船舶和航空器上犯罪的,适用我国刑法。3.关于使领馆问题。4.行为结果择一:行为和结果有一项发生在我国领域内,就应当适用我国刑法。5.“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2)民族自治地方不能全部适用
3、本法规定的,可以根据本民族的特点和刑法的基本原则,制定变通或者补充的规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施行;(3)港澳台地区根据一国两制原则,原来的法律稍加修改后有效,不适用大陆地区的刑法。(4)特别刑法或者附属刑法有特别规定的,适用这些特别规定。6.属地原则优先:当属地原则和属人原则、保护原则、普遍原则等发生冲突时,优先适用属地原则。在我国领海和领空通过的别国的船舶、航空器上的犯罪可否适用中国刑法?(二)对人的适用范围1.中国人犯罪的:(1)中国人在中国国内犯罪的,当然使用我国刑法。这既是属地原则的要求,也是属人原则的要求。(2)中国
4、人在我国领域外犯罪的(属人原则),是否适用我国刑法,分为两种情况:2.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军人和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外犯罪的,一律适用我国刑法;B、其他人员在我国领域外犯罪的,适用我国刑法应具备的条件是:所犯之罪的法定最高刑在三年以上。2.外国人犯本法规定之罪的:(1)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犯罪的,适用我国刑法。这是属地原则的要求;(2)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犯本法之罪的(保护原则),适用我国刑法应具备以下条件:A、侵害了我国国家或者我国公民的利益;B、依我国刑法规定,所犯之罪的法定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C、依照犯罪地的法律也构成犯罪。
5、(三)普遍管辖权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在我国承担义务的范围内,对于条约所规定的犯罪,无论发生在什么地方、犯罪人是何国人、是否侵害了我国国家或公民的利益,我国司法机关都有权对其进行管辖。三、关于我国刑法的空间效力的两个问题(一)我国刑法对空间效力的规定所体现的立法思想1.坚持国家主权原则2.维护国家利益原则(二)关于事实上的双重管辖的问题在跨国犯罪中,事实上存在着双重管辖甚至多重管辖的问题。(1)属地管辖优先;(2)刑法第10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
6、以依照本法追究,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小结:最后,注意对刑法空间效力知识点的几点总结:(1)几种管辖原则之间的适用关系(适用技巧)应用如下思路解决(图表一):国内犯→属地管辖先看地点中国人→属人管辖国外犯→再看主体我方→保护管辖外国人→再看法益归属外方→最后看是否是→普遍管辖为国际犯罪否→无适用效力第二节刑法的时间效力刑法的时间效力,是指刑法的生效时间、失效时间以及刑法的溯及力的问题。一、刑法的生效时间和失效时间生效包括立法时生效和立法后过一段时间生效。1、自公布之日生效,这通常是一些单行刑事法律所采
7、取的做法。2、在公布后经过一段时间生效,刑法典一般采取这种方式。如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是1997年3月14日公布的,其第452条规定:“本法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失效包括明示失效和默示失效。我国刑法的失效有以下几种情况:1、废止。国家立法机关明确宣布对某些法律予以废止,自废止之日该法失效。2、替代。替代的法律生效之日,被替代的法律即行失效。3、修改。4、自然失效。由于一项法律存在的条件已经消失,该法自然失效。刑法失效后,对新发生的犯罪不再适用。二、刑法的溯及力问题(一)概念是指刑法生效后,对于其生效以前未经审
8、判或者判决未确定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如果适用,就是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就是没有溯及力。第一,从新原则,即主张刑法具有溯及力,应适用新法裁判以前的行为。第二,从旧原则,即主张刑法没有溯及力,应适用行为时的旧法裁判该行为。第三,从轻原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