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空间效力范围-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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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法学中的属地管辖权案例分析一.教学目标:1.掌握我国在刑法适用范围上的基本规定;2.掌握我国刑法在属地管辖权方面的相关规定;3.能够运用相关知识分析、解决刑法在属地管理权适用范围上的实例;4.培养学生“理论武装头脑”的自主学习意识,增强理解问题、分析问题的洞察力和思考能力。二.教学重点、难点:1.重点理解关于我国刑法属地管辖权的相关规定。2.难点根据刑法学有关知识点,分析、解决有关实务问题。三.课时安排:1课时四.教学手段:多媒体五.教学内容:......刑法的效力范围,也称刑法的适用范围,是指刑法在什么地方、对什么人和在什么时间内有效,以及刑法是否具有溯

2、及既往的效力。我国刑法第6条至第12条对刑法的效力范围作了明确规定,其中第6条是关于属地管辖权的相关规定。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些案例,通过案例来分析、理解我国刑法的属地管辖权方面的相关知识点。案例一: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内犯罪  [案情]被告人:某甲,男,33岁,前苏联人,副驾驶员。  1985年12月19日,被告人某甲与机长某乙等机组人员,在原苏联境内驾驶47845号安一24型民航客机,执行某市民航局101/435航班任务。当飞机飞到东经118.09'00“,北纬52.40'00”上空时,被告人趁领航员上厕所之机,以机舱出机械故障为由,将机械师骗出驾驶舱,随即

3、锁上驾驶舱门,扭动自动驾驶仪,持刀威逼驾驶飞机的机长某乙向中国方向飞行,机长被迫改变航向,19日14时30分许,该机降落在我国黑龙江省某县某乡农田里。[问题]某甲在我国领域内犯罪是否适用我国刑法?[法理分析]本案涉及我国刑法的空间效力问题。被告人某甲虽是外国人,但我国司法机关有权对其犯罪行为行使司法管辖权。因为:第一,某甲劫持航空器,已违反我国参加的《东京公约》、《海牙公约》和《蒙特利尔公约》的通知规定,“如发生外国飞机被劫持在我国降落等有关涉外事件,应按我国法律,并结合上述三个公约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符合我国《刑法》第九条所规定的中国应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

4、,“......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第二,我国《刑法》第6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某甲不是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有关刑事责任问题,不需要通过《刑法》第11条之规定解决,“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问题,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即不属于“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某甲的犯罪行为虽始于我国领域之外,但

5、其犯罪结果却发生在我国领域以内,依照我国的有关规定,属于我国领域内犯罪,所以,应适用我国刑法,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两名外国人共同实施抢劫罪,中国警方有无管辖权讨论:(学生按小组进行讨论,回答问题)[案情]甲、乙二人系美国公民,2000年10月10日随本国旅游团经香港到中国旅游。2000年10月12日到达广州。甲乙二人在与中国公民李某以美元兑换人民币的过程中,见李某随身携带大量的人民币,即产生歹意 。经预谋,甲乙二人找到了李某,以兑换美元为由,将其骗至某饭店505房间。入室后,甲持尖刀相威胁,乙堵住房门防止李某逃走。然后,甲乙二人将李某的手脚绑上,用绷带堵嘴,又

6、用胶带将李某的嘴封住,从其上衣兜里抢走人民币2万元。10月13日,甲乙二人被广州警方抓获。但甲、乙提出二人不是中国公民,中国无权管辖。......[问题]中国警方对甲乙二人有无管辖权?[法理分析]甲乙二人的行为中国警方有管辖权。本题同样是考察刑法的空间效力问题。我国是以属地原则为基础,兼采其他原则确立刑事管辖权体制。我国刑法第6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所谓“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是指我国境内的全部空间区域,包括领土、领海、领空。所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犯罪”是指“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

7、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犯罪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犯罪。”因此,我国警方对甲乙二人的行为有管辖权。案例二:中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罪  [案情]被告人:严某,男,38岁,中国公民,我国驻某国大使馆的汽车司机。  被告人严某先后利用驾车去机场接送外国人员、代表团成员的机会,在驻在国首都机场行李处多次进行盗窃,陆续窃得大量外币现钞,以及手表、照相机等财物,共折合人民币10万余元。  [问题]严某在我国领域外犯罪是否应依我国刑法论处? [法理分析]  中国公民严某在我国领域外犯罪,是否适用我国刑法,这是本案的关键。我国《刑法》第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

8、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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