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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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用地办理流程武汉市城区新增建设用地办理流程可分为四个阶段,具体如下:第一阶段:规划定点。1、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①建设项目位置、用地范围、周边环境;②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经济价值与社会效益;③项目建设的技术标准和建设的技术路线;④建设资金的筹措及投资入股等。主要从以上四个方面进行研究,形成研究报告后,报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及发改委批复。这一阶段需要项目用地范围的1:2000现状地形图,现状建筑物状况,规划控制信息。2、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及发改委对建设项目批复后,申请用地。3、建设单位组织相关用地申请资料,主要如下:①

2、用地申请报告、计划批文、上级主管部门批文、立项批文、建设单位资质证明等资料;②建设项目用地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工程压覆矿产资源调查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设计单位根据项目建设的要求及城市规划信息进行项目用地选址;④测绘单位按用地范围线进行勘测定界测量,实地调查用地范围内,土地使用权信息和地类信息;⑤土地局对项目建设用地预审:主要是审核项目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满足国家土地管理的相关要求(节约和集约用地,避开基本农田,耕地占补平衡,避开林地、山体湖泊保护线,减少征地拆迁量等);对于局部不符合

3、城市规划的,应进行项目规划论证和规划调整;⑥土地规划处对建设项目规划定点,确定用地范围,规划用地性质,土地使用相关要求,发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条件》,并附1:2000用地范围图。我院可进行的工作主要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按用地范围线进行勘测定界测量,实地调查用地范围内的土地权利状况和地类信息,提供用地范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武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5—2020年)、土地利用现状图(96版、2002版、二调版)、分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附加用地范围线、城市规划控制信息

4、及基本农田范围线的项目用地1:2000现状图,用地范围内建筑量统计等。土地信息主要包括权利信息和利用信息,一般以图斑线和注记等形式表示,图斑线应封闭。权利信息:宗地信息,历史发证信息,集体地还是国有地,划拨或出让,土地争议,实际使用者与权利人是否统一等。利用信息:建设用地、农用地,应注意耕地、林地、水域保护线、文物用地保护线等地类,使用林地必须办理《林地审核同意书》,耕地中特别是基本农田是严格控制用地,不同地类用途在征地补偿时,补偿标准差异很大。第二阶段:一书四方案阶段。1、勘测院出具勘测定界报告及勘测定界图:需要实地调

5、查用地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利人信息、用地性质、面积、类型、权属争议等,土地利用状况:包括现状地类、1:10000图上地类、现状建(构)筑物位置和面积等。现状与1:10000图上权利人、地类信息有时会出现不符的情况,涉及违法用地等问题,直接影响报地,这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多方沟通处理。勘界资料是征地补偿的重要依据,也是以后登记发证的重要依据。2、勘测定界报告送区土地局审核、市土地局审核后转耕保处。3、编制建设用地报批资料(一书四方案);①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应当包括项目用地安排情况、拟使用土地情况等,并应附具下列材料:a经批准的

6、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和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占用基本农田的,还应当提供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b由建设单位提交的、有资格的单位出具的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c地籍资料或者其他土地权属证明材料;d以有偿方式供地的,还应当提供草签的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及说明和有关文件;e为实施城市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占用土地的,还应当提供城市规划图和村庄、集镇规划图。  ②农用地转用方案,应当包括占用农用地的种类、位置、面积、质量等。  ③补充耕地方案,应当包括补充耕地或者补划基本农田的位置、面积、质量,补充的期限,资金落实情况等,并

7、附具相应的图件。  ④征用土地方案,应当包括征用土地的范围、种类、面积、权属,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需要安置人员的安置途径等。  ⑤供地方案,应当包括供地方式、面积、用途,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标准、数额等。4、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范围内,批前公示,公布规划要求,设定使用条件,确定使用方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5、耕保处核实被征用土地界址、地类、面积清楚,权属无争议,征地补偿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安置途径切实可行后,核实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情况,组织相关资料上报审批。6、逐级上报。农用地转用批准权限在省级人民政府的单独

8、选址建设项目用地和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涉及征用基本农田,或征用基本农田以外的一般耕地超过35公顷,或征用一般耕地和非耕地总面积超过70公顷的,报国务院批准。确需占用基本农田的,应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补划数量和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第三阶段:上报审批后,征地、供地阶段。一、在征地处办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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