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工商学院教职工考核管理办法

南华工商学院教职工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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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华工商学院教职工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全院专业技术队伍,党政管理队伍和后勤队伍的管理,提高广大教职工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水平,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考核结果存入个人业务档案,并为聘任、晋升、晋资、提拔和评优工作提供依据。第三条为院内津贴和奖金的发放提供依据。第四条考核范围为全院在岗的教职工。第五条全院教职工年度考核时间为每年12月至次年1月份,专业技术人员每四年考核一次,与年度考核同期进行,均结合评优工作进行。试用期满考核、合同期满考核在相应期限届满前2个月内进行。第二章  考核内容

2、和标准第六条考核依据是被考核者的岗位职责、任务和上级临时下达的工作任务。第七条考核内容,全院教职工均以“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加以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系列不同,工作性不同,工作性质不同而具体考核内容不同,详见:表一、教职工年度考核评价表;表二、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聘期满考核评价表;表三、党政及教辅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表;表四、教师、行政人员试用期满考核鉴定表;表五、教师、行政人员合同期满考核鉴定表。当年与学院或各部门签订外出科技服务创收合同的专职人员,视履行合同情况进行考核。第八条考核标准见各系列考核评价表。第九条考核等次与比例。根据考核得分情况,定为优秀

3、、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总分100分,其中优秀必须在90分以上,且德、能、勤、绩任一单项分不低于80分;称职必须在70分以上;基本称职在60分以上;60分以下为不称职,优秀比例按主管部门的通知执行。(1)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等次的,可作为升职、工资晋升、评先、奖励的依据。(2)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属在编人员的,予以严重警告,连续两次基本称职的,给予辞退;属签订聘用合同人员的,考核第二年只享受80%的基本工资,连续两次基本称职的,当即解除聘用合同。(3)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属在编人员的,学院(校)安排待岗半年以上,在重新上岗前,只计发基本工资(工资表上

4、的固定工资与活工资部分),其他津贴、补贴、奖金及福利等一律不发,半年后如果学院(校)有合适的新岗位,才能安排重新上岗,重新上岗后年度考核仍不称职者予以辞退;属签订聘用合同人员的,当即解除聘用合同。(4)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员授予优秀工作者称号。第三章考核程序第十条考核的基本程序是:(一)被考核者个人总结,填写考核登记表;(二)被考核者在本部门内述职,部门对被考核者进行民主评议;(三)部门填写考核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四)考核领导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确认。第十一条下列人员的考核按以下办法进行:(一)当年接收的大学应届毕业生,在见习期间,应对其进行考核,但在年度考核中只写评

5、语,不定等次,考核情况只作任职、定级的依据。(二)本年度新调进学院工作半年以上的教职工,由现工作部门进行考核,并在年度考核中确定等次。(三)挂职锻炼、扶贫或参加其他专项工作的人员,由挂职、扶贫或服务单位提供表现情况,参加所在部门考核,并确定考核等次。(四)由学院派出学习、培训的教职工,由所在系(部)、处(室)进行考核,并根据学习、培训期间的表现确定等次,非学院派出,但经学院同意外出学习(停发工资)的人员,外出超过考核年度半年以上的不参加年度考核。(五)全年病假累计超过两个月,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或病、事假累计超过两个月的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六)未经本部门及职能部门

6、(教务处、人事处)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按旷工处理,教师每缺4课时视旷工半天、缺6课时视旷工1天。年度内有出现旷工的,当年不能评先评优,年度内有连续旷工达到2天或年度累计达到7天的,其当年的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七)本年度出现重大教学事故者,当年不能评优;当年出现2次重大教学事故者,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当年出现3次及3次以上重大教学事故者,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八)专职教师本年度教学工作量不满432课时者,不能评为优秀;本年度教学工作量不足216课时者,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非个人原因造成年度工作量不足216课时者除外);(九)本年度出现严重违反学院规章制度者

7、,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十)触犯国家法律者,考核结果为不称职。(十一)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工作人员,暂不参加考核,待问题查清后再确定。(十二)受警告处分者,对其进行考核,但在受处分的当年,不得定为优秀,受记过以上行政处分者,对其进行考核,但在受处分期间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考核情况可作为解除处分的参考依据。第四章考核组织领导和监督第十二条学院成立由院领导、人事处、教务处、纪检、工会等有关部门和教职工代表组成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条例的修订和组织实施,人事处负责日常工作。第十三条学院设立举报箱,接受群众的监督。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考核工作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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