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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3-24
《民法教案第三十四章——侵权行为(中职教育)》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第一节侵权行为概述一、侵权行为的概念和特征侵权行为是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侵害他人合法的民事权益,依法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行为。《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3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侵权行为貝有以下特(-)侵权行为是违法行为行为的违法性是侵权行为的前提,给他人造成人身与财产损害的行为应当是违反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的行为。如果虽有损害后果,但行为是合法实施的则不构成侵权行为。如工商机关工作人员依法销毁假冒伪劣产品是其履行职责的合法行为,不构成侵权。(二)侵权
2、行为的侵害对象是绝对权侵权行为侵害的是他人的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与债权不同,侵权行为侵害的权利均是绝对权,其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该权利的实现无须借助权利人以外的具他人I•办助。债权作为一种请求权,是相对权,其实现需要他人实施一定的行为。虽然在理论上已出现了将第三人侵害债权的行为纳人侵权行为的观点,但按照通说及现行立法,债权不能成为侵权行为的对象。(三)侵权行为是行为人有意识的行为1、对于侵权的一•般理解。侵权人实施侵权行为是其自由意识的体现,除了特殊侵权责任外,一般侵权责任都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为要件,无论行为人出于故意还是过失,其实施的行为均是其意识的口愿表达,是受其意
3、愿控制的结果。2、侵权行为与犯罪行为具有•定的联系又存在显著的区别。侵权行为与犯罪行为往往会发生竟合,如杀人、放火等行为既构成侵权又构成犯罪,I大I而在追究其刑事责任后,并不排斥继续追究其民事侵权责任。其区别表现在,侵权行为是对民事主休人身或财产权利的侵害,其后果是对受害人的补救;犯罪行为是对社会秩序与公共利益的侵害,其结果是对行为人实施MlUo3、侵权行为与违约行为虽然都是民韦违法行为,但亦存在显著区别:其一,侵权行为违反的是法定义务,违约行为违反的是合同中的约定义务;其二,侵权行为侵犯的是绝对权,违约行为侵犯的是相对权即债权;其三,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包描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
4、任,违约行为的法律责任仅限于财产责任。二、侵权行为的分类(-)一般侵权行为与特殊侵权行为一般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基于主观过错实施的,应适用侵权责任-•般构成要件和一般责任条款的致人损害的行为。例如故意侵占、毁损他人财物、诽谤他人名誉等诸如此类的行为。特殊侵权行为,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在侵权责任的主体、主观构成耍件、举证责任的分配等方面不同于一般侵权行为,应适用民法上特别责任条款的致人损害的行为。如《民法通则》第121〜127条规定的是特殊侵权行为。(-)单独侵权行为与共同侵权行为单独侵权行为,是指损害行为是由一人实施的侵权行为。共同侵权行为,是指损害行为是由2人或数人实施的侵
5、权行为。共同侵权行为的构成表现在:其一,主体的复数性,加害人为2人或2人以上。其二,行为的共同性,多个加害人的行为彼此关联共同导致损害后果的发生。其三,结果的单一性,数个加害行为共同产生一个损害后果。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2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三)积极的侵权行为与消极的侵权行为积极的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违反对他人的不作为义务,以一定的行为致人损害的行为。例如不法占有他人财物,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侵害他人身体等。消极的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违反对他人负冇的作为义务,以一定的不作为致人损害的行为。如建筑施工中未安放警示标志,致使他人损害的,保管人未尽保
6、管义务,致使被保管物遗失,等等。第二节侵权行为归责原则一、归责原则的概念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是指在行为人的行为致人损害时,根据何种标准和原则确定行为人的侵权责任。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是侵权行为法的核心,决定着侵权行为的分类、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举证责任的负担、免责事由等重要内容。它既是认定侵权构成,处理侵权纠纷的基木依据,也是指导侵权损害赔偿的准则。我国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主要包括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与公平责任原则。二、过错责任原则1、所谓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当事人的主观过错是构成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的归责原则。《民法通则》第106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
7、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过错是行为人决定其行动的一种故意或过失的主观心理状态。过错违反的是对他人的注意义务,表明了行为人主观上的应受非难性或应受谴责性,是对行为人的行为的否定评价。过错责任的意义表现在,根据过错责任的要求,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只要行为人尽到了应冇的合理、谨慎的注意义务,即使发生了损害后杲,也不能耍求其承担责任。其目的在于引导人们行为的合理性。在过错责任下,对一般侵权责任行为实行谁圭张谁举证的原则。受害人有义务举出相应证据表明加害人主观上有过错,以保障其主张得到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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