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4324687
大小:55.00 KB
页数:11页
时间:2019-03-05
《论某最密切联系原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实用标准文案论最密切联系原则【摘要】最密切联系原则,又称最强联系原则、重力中心原则,是指法院在审理某一涉外民商事案件中,应权衡各种与该案当事人具有联系的因素,从中找出与该案具有最密切联系的因素,根据该因素的指引适用解决该案件的与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原则.这些因素通常包括当事人的出生地、惯常居住地、住所地或形成政治权利、从事业务活动的场所以及个人的意愿等。最密切联系原则最早起源于萨维尼的“法律关系本座说”,但其真正确立和发展却是近几十年的事。现阶段,最密切联系原则既可以被视为是一种法律选择的指导原则,又可以作为一个系属公式而大量出现在
2、各种冲突规范中。2010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将最密切联系原则规定为国际私法的一般原则,以立法的形式确认了该原则在国际私法中的地位,彰显了最密切联系原则的重要性。【关键词】准据法;冲突法;最密切联系原则;适用;最密切联系原则,是指法官在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时,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与案件当事人或者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有最为真实、最为密切联系的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来加以适用的一种方式。最密切联系原则,最早起源于萨维尼的“法律关系本座说”,但其真正确立和发展却是近几十年的事。现阶段,最密切联系原则既可以被视为是一种法律选择的指
3、导原则,又可以作为一个系属公式而大量出现在各种冲突规范中。一、最密切联系原则的基本理论及适用(一)最密切联系渊源最密切联系原则的思想渊源可以追溯到德国著名国际私法学家萨维尼(Savigny,1779-1861)的“法律关系本作说”。萨维尼认为每个法律关系只有一个“本座”,人们可以而且必须一套机械的法律选择规范体系。要在某一法律关系上达到适用法律的一致性,就必须适用以“本座”为标志而确定的法律制度。他认为,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所适用的法律,只应是该涉外民事关系依其本身所固有的“本座”所在地方的法律。这里的“本座”一词,含义接近于“最密切联系”。因此,可
4、以说法律原则本座说是萨维尼将法律关系与本座的联系精彩文档实用标准文案固定化、机械化、公式化又使之始终难以突破传统冲突规则僵化的圈子。而最密切联系原则恰恰是反对建立机械的法律选择规范体系,强调一切争议由法院根据具体的情况或立法者提供某些标志的指导先进行判断,因此,最密切联系原则又不是法律关系本座说的简单的承袭,而是对它的扬弃。萨维尼之后,吉尔克提出了“引力中心”理论。到了十九世纪八十年代,韦斯特莱克在其所著《国际私法论》中提出了“最真实联系”的概念,并且主张“在契约方面,如果当事人没有选择法律,就应根据最真实联系,选择应适用的法律。”1951年在B
5、onythonv.CommonwealthofAustralia案件中英国大法官西蒙斯指出:“合同的自体法是合同依其而缔结或者交易与它有最密切和最真实联系的那个法律体系。”此后,该理论得到了英国法院持续不变的采用。在美国《第二次冲突法重述》的起草与修改过程中,里斯的思想不断受到挑战并因此得以完善。在1960年第六次草案中,关于契约的效力的准据法,他完全抛弃了第一次重述中适用缔约地法的规定,改用与该契约有最密切联系的实体法;1963年第二次草案中,又将最密切联系原则扩大到侵权领域,否定了长期以来适用侵权行为发生地法的规定。最后,最密切联系原则终于成
6、为《重述》的主导思想。美国《第二次冲突法重述》所确立的“最密切联系说”的理论被誉为当代美国国际私法理论演变的一面镜子,成了美国在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选择准据法的权威理论。(二)最密切联系原则的内容和特征1.最密切联系原则的内容最密切联系原则实际上包括了三个相互联系的方面,包括公平原则、相关适度原则、灵活度原则。(1)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任何法律所谋求的一般性原则,即不偏袒法律关系中任何一方冲突方利益的原则。所谓最密切联系显然不是指单纯的利益联系,仅仅依靠利益联系去寻找确定法律适用的中间点是有失公允的。公平原则表明,最密切联系原则应该保证涉外法律关系
7、发生时选择能为当事人各方所接受的法律作为准据法,是当事人各方公平的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精彩文档实用标准文案(2)相关度原则,是指以公平原则为前提,在涉外法律关系中选择相关度最高的因素作为终结点来寻求法律适用的确定。任何一种法律关系,都可以分析为一系列与之有关的的因素,这些因素通常以关系性质、关系方、关系状况、关系发生的时间以及关系的地点等形式表现出来。相关度表明,必须选择相关度最高的作为最佳中介点才能具体实现最密切联系原则。(3)灵活度原则,即选择法律适用的灵活性。国际涉外民事法律纠纷没有一个统一的法律规范,在这种情况下,容易导致法律规范适用混乱
8、。最密切联系原则的引入,就是为了在没有一个统一的法律规范下保留选择法律规范的灵活度。然而这种度不应该是无限度的,必须有所限制。2.最密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