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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16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九起典型行政案例.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九起典型行政案例2016年7月25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9起典型行政案件,为当事人打行政官司提供范本。公布典型案例旨在引导当事人依法行使行政诉讼权利,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同时也为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公正司法提供指导和示范。案例一陈华欣诉福州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强制案诉讼主体资格认定错误法院撤销一二审裁定【案件】福州市国土资源局认定陈华欣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做出《公告》,责令陈华欣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限期拆除,否则依法强制拆除。陈华欣不服该《公告》,经复议后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该《公告》。【审理】福州市晋安区法院一审、福州市
2、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都认为,陈华欣不具备原告诉讼主体资格,陈华欣不服,向省高院申请再审。省高院经审查认为,虽然陈华欣未能提供被诉涉案土地的权属证书,但是其作为讼争集体土地及地上房屋的实际使用人,与《公告》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具备原告诉讼主体资格。省高院经过再审,裁定撤销原一、二审裁定,指令一审法院再审。【典型意义】该案是行政诉讼权利保护的典型案例。该案发布,有利于依法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切实解决行政诉讼“告状难”问题。案例二林峰诉闽侯县南屿镇人民政府行政强制案强拆未依据行政程序法院确认政府行为违法【案件】林峰未经审批,在其名
3、下的坐落于闽侯县南屿镇桐南村湖边的房屋外建造围墙及停车棚。2014年5月13日,闽侯县南屿镇人民政府作出《清违公告》,并于当日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林峰房屋外的围墙及车棚进行强制拆除。林峰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南屿镇政府强制拆除其房屋外围墙及停车棚的行为违法。【审理】闽侯县法院一审认为,南屿镇政府对林峰房屋外的围墙及停车棚予以强制拆除未依照我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作出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义务,给予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制作强制执行决定书,且在尚未超过林峰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法定期限的情况下,实施强制拆除行为,程序明显违法。遂判决确认南屿镇政府的行
4、为违法。一审宣判后,南屿镇政府提起上诉。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典型意义】该案是违法建设强制拆除的典型案例。该案的发布,有利于行政机关提高强化程序意识,在《行政强制法》施行后,更要注意有关法律拆除程序规定和《行政强制法》程序规定的衔接适用,在追求行政效率的同时,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案例三陈传溪诉安溪县公安局治安行政处罚案超出办案期限法院撤销违法行政处罚【案件】2014年8月20日13时许,陈某溪与王某峰因本村修建公路,占用了王某峰堂叔父墓地一事发生口角动手。事后,安溪县公安局对陈某溪处以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3
5、00元。陈某溪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审理】安溪县法院一审认为,安溪县公安局主张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三十七条“一人有两种以上违法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可以制作一份决定书,分别写明对每种违法行为的处理内容和合并执行的内容”的规定,将该案与陈某凯涉嫌寻衅滋事案并案处理。但陈某凯案并不属于陈某溪涉嫌殴打他人案的继续状态,两案发生时间间隔近一个月,起因不同、参与人员不同、行为性质不同,无法认定陈某溪殴打王某峰的行为与2014年9月21日陈某凯案中陈某溪的行为具有连续性。安溪县公安局主张两案并案审理没有法律依据
6、。同时,安溪县公安局超出办案期限作出处罚决定,属于程序轻微违法,故判决确认其作出的治安行政处罚决定违法。一审宣判后,当事人没有提起上诉。【典型意义】该案是公安行政处罚的典型案例。公安机关负责行政执法的部门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的应移送负有刑事侦查职责的部门的相关规定和做法,不能作为公安机关超过法定期限办案的正当理由。案例四余登琼不服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行政确认案认定事实出现错误法院判决应予以撤销【案件】福州开发区钜联鞋业有限公司职工余登琼下班到附近超市买菜后,乘坐其儿子的助力车返回住所。途中与一小车碰撞,发生交通事故,余登琼受伤。经交
7、警认定,余登琼无责任。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余登琼的受伤事故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不予认定为工伤事故。余登琼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审理】福州市晋安区法院一审认为,余登琼从工作场所下班,顺便买菜并不改变“上下班途中”的基本性质,其遭遇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时间、路线均在“上下班途中”的合理时间和范围内。福州市人社局不予认定为工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依法应予以撤销。【典型意义】该案是工伤行政确认的典型案例。法院通过法理与实际情况相结合,通过分析余登琼的“上下班途中”合理时间和合理路径,认定余登琼为工伤,有效保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案例五
8、厦门佳家福房地产策划管理有限公司诉同安国土房产分局土地行政处罚案处罚幅度在法定范围法院撤销原审判决【案件】2008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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