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师名校长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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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兴县名师名校长管理办法(讨论稿) 为进一步加强县级名师名校长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他们在教师专业成长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能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全面推进我县教育优质化、现代化进程,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特制定长兴县名师名校长管理办法。第一条 长兴县名教师名校(圆)长(以下简称名师名校长)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成绩卓著,社会公认的专业性荣誉称号。   第二条 名师名校长职责   (一)注重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政治素质,树立正确的教育观

2、、质量观和人才观,增强实施素质教育的自觉性,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岗。   (二)不断更新业务知识,善于吸收国内外先进的教育思想和理念,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和技能,具有广博厚实的业务知识和终身学习的自觉性,出色地做好本职工作。   (三)遵循教育规律,积极参与教育科研活动。在工作中勇于探索创新,认真总结教育教学经验,承担省、市和县三级课题研究任务,每年有较高质量的专业论文、专题讲座或科研报告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或学术研究会上交流。   (四)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积极承担指导培养优秀年轻教师和管理人员的任务。   41、名师要树立终

3、身从教的思想,坚持在教学工作第一线,并不断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努力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教学风格,对我县中小学学科教学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因工作需要,担任学校领导职务的名师须兼职授课。2、名师要积极参加“名师助教活动”,承担教师继续教育讲学和支教任务,承担和参与教学活动周工作;每学年在县级及以上范围积极承担高质量的观摩课、示范课或专题讲座不少于2次;每学年结对带徒1-3人,努力完成培养目标和任务。一级名师要建立名师工作室,每学年要有论文省级获奖或在省级刊物发表,异校带徒弟3人。二级名师要有自己的博客,并且拥有一定数量的博客群,每学年要有论

4、文在市级获奖或市级刊物发表。  3、名校长要在创新教育教学管理、实施素质教育等方面成绩显著。办学有特色,教育质量高,并兼任一门课程的教学工作,所教学科教学质量保持较高水平。4、名校长要积极承担指导和扶持1所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并取得明显成效;承担至少一名(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带徒任务。每学年至少开展一次“学校管理示范周”活动,向校内外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开放。每学年要有1篇论文在省级获奖或省级刊物发表。   第三条 名师名校长享有的待遇1、实行县名师名校长任期内津贴制度。每学年考核一次,经考核合格者分别给予一级名师10000元、二级名师

5、7000元、三级名师4000元的津贴、名校长8000元。42、要关心名师名校长的学习与生活。优先安排名师名校长的进修深造。任期内名师一般参加一次教育考察、培训活动。所在学校要组织名师定期体检,主动关心生活上确有困难的名师,为名师排忧解难。3、学校应安排必要的资金,作为对名师名校长培养经费。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教学研究的课改实验;培训考察进修深造;参加高层次的学术交流活动;出版教育教学专著。4、在教学任务的安排上,要充分考虑给名师留出必要的学习进修时间;名师原则上不宜兼任过多的行政职务,确保教改和培养教师;对年龄较大、教育教学经验特

6、别丰富的名师,应选派事业心强、肯钻研的年轻教师做助手,跟班教学。第四条 名师名校长的管理     (一)建立名师名校长考核评价制度。名师名校长的考核工作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并建立考核档案。考核程序为: 1、名师名校长所在学校每年8月底前根据其表现填写《长兴县名师名校长年度考核评价表》,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2、县教育局根据职责、条件,每年在学校考核的基础上,对每人进行一次全面的考核评价,在评价表上填写考核意见及等次,并以适当方式公布考核结果。(二)建立有序的流动制度。名师名校长在获得荣誉称号后5年内一般不准调离原单位(确因工作

7、需要除外)。(三)切实做好名师名校长的服务工作。学校要积极为名师名校长的各项业务活动创造条件,定期组织开展学术讨论、信息交流、参观学习和考察活动,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带头作用。要从思想上、工作上和生活上关心他们,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使他们安心工作,为教育事业作出更大贡献。4(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调查核实,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撤销其荣誉称号,取消相关待遇:   1、在评选中弄虚作假,不符合条件的;   2、不安心工作,未经组织批准,擅离原工作岗位的或调出教育系统的。   3、学校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基本称职的;   4、违法乱纪

8、,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5、其他应予撤销称号的。   第五条 本规定由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六条 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施行。2009年10月10日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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