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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8-09
《贫困人口“351”政策简介》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庐江县进一步加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健康脱贫政策宣传为了进一步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健康脱贫的工作,我县卫计委进行分类分对象分重点政策宣传。对县级,镇级,村级干部及相关扶贫人员将政策汇编成册,人手一本。分别在2月17日,4月6日进行政策培训,让每位干部及扶贫人员掌握熟悉健康脱贫的政策。对贫困人口进行面对面解读宣传,将健康脱贫“351”“180”“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张贴在贫困人口家的墙上。对重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贫困人口,掌握了解疾病种类,就诊机构,医药费等综合情况,实行分类救治,精准实施健康脱贫政策。健康脱贫“35
2、1”政策贫困人口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补充商业保险、医疗救助等综合补偿后,在县域内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0.3万元,在市级医疗机构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0.5万元,在省级医疗机构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1万元,剩余合规医药费用实行政府兜底保障。自2016年10月26日执行。健康脱贫“180”政策实行贫困人口慢性病门诊补充医疗保障,贫困慢性病患者1个年度内门诊医药费用,经“四保障一兜底”补偿后,剩余合规医药费用由补充医保再报销80%。“180”补充医保贫困人口综合医保“一站式”结算信息系统实行即时结
3、算。从2017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健康脱贫“先诊疗后付费”政策贫困人口因病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诊疗住院时,凭身份证,医疗服务证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政策;经治的定点医疗机构应留存“医疗服务证”,及时在“医疗服务证”上予以登记,出院时通过“一站式”结报程序,即时办理报销结算手续。庐江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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