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监狱人民警察激励机制的若干规定

关于完善监狱人民警察激励机制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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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完善监狱人民警察激励机制的若干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监狱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监狱人民警察工作积极性,保证监狱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及有关文件,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激励是指监狱通过设定一定的激励目标、措施,激发监狱人民警察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按要求完成监狱各项工作任务,保证监狱事业的健康发展。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监狱内设机构及其全体人民警察。第四条激励应坚持以下原则:(一)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二)正向激励与负向激励

2、相结合的原则;(三)组织目标与个人目标相结合的原则;(四)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五)从优待警的原则。第五条警察激励工作由监狱党委统一领导,监狱政治处负责具体激励制度的拟订、完善和组织实施。第二章激励措施第六条激励措施的设定应符合下列导向:(一)有利于激发警察热爱监狱事业,勤奋工作。(二)有利于警察自我加压、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三)有利于警察队伍素质整体提高。(四)有利于警力资源的优化配置。(五)有利于监狱工作的创新发展。第七条监狱内设机构的激励根据自身职能履行情况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按照季度进行考核排

3、序、年度兑现奖惩。第八条监狱中层干部的激励根据本职位职责履行情况和本部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第九条对监狱警察的激励应以履行职位职责和完成工作情况为依据,以年度考核为基础,注重工作实绩。激励措施的设定适当向监管改造和劳动改造一线倾斜。第三章激励实施第一节物质激励第十条 根据监狱目标责任考核结果,对监狱内设机构中优胜单位按规定进行物质奖励,对于发生监管、生产事故或考核末位的单位进行处罚。第十一条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当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等次的,发放年度考核奖金,标准为本人当年12月份的基

4、本工资。(二)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三)累计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第十二条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享受下列待遇:(一)发放年度考核奖金,标准为本人当年12月份的基本工资。(二)按照《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嘉奖奖励标准给予一次性奖金。第十三条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享受下列待遇:(一)当年发放年度考核奖金,标准为本人当年12月份的基本工资。(二)按照《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三等功奖励标准给予一次性奖金。第二节晋职激

5、励第十四条根据公务员考核的规定,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第十五条 科级领导职务空缺时,监狱按照《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在各方面素质较好、工作实绩突出、符合选拔任用条件的警察中,采用竞争上岗或加权量化办法确定考察对象,择优选用。第十六条 对基本素质好,年轻、潜力大,但需要长期锻炼的,可列为后备干部,实行目标培养,动态管理。第十七条 非领导职务晋升,监狱考虑警察工作年限、任职年限、近年考核情况、所在岗位、学

6、历等因素量化排名,确定推荐范围,进行测评、考察,研究确定拟晋升人员。第三节荣誉激励第十八条 监狱在广大警察中广泛开展“评优创先”活动,健全完善表彰奖励工作制度,及时发现、培养、表彰和树立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在推进队伍建设中的示范、辐射和引导作用。对监狱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个人,进行表彰奖励,或向上级机关推荐表彰。第十九条 公务员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第二十条 警察受到省局以上或外系统县以上机关(单位)表彰奖励的,监狱应当给予一定的奖励。第二十一条 工作成

7、绩突出或在某一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监狱根据情况,安排学习、考察、疗养等。第四节学历教育激励第二十二条 监狱鼓励在职警察自学自修,通过激励达到监狱法律、监所管理、教育学、心理学、信息工程学、医学等核心专业人员比例达到70%,其中心理学专业不低于8%。第二十三条 监狱建立健全学历教育登记备案制度和毕业认证制度。第二十四条 对经批准参加学习人员,可安排一定的复习和考试时间;取得学历的,可根据不同的学历层次学历,凭毕业证书,按《陕西省监狱管理局关于警察参加在职学历教育学费报销的规定》报销学费。第五节培训激励第二十五条 监狱对后备干部按照

8、任职目标,进行培训。第二十六条 对专业性较强或有从业资格要求的职位,监狱可采取选送培训的办法储备人才,主要有:(一)财务会计人员;(二)审计人员;(三)心理咨询人员;(四)医护人员;(五)信息化管理人员(六)监狱急需的其他人才。第二十七条 经监狱批准参加专业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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