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9826068
大小:76.5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05-11
《导游人员管理规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http://admin.taiwan.net.tw導遊人員管理規則導遊人員管理規則中華民國100年1月14日觀業字第10030000321號令修正發布,並自中華民國100年1月14日生效中華民國95年1月6日交路字第09400850611號令修正發布第26條中華民國96年2月27日交路字第0960085012號令修正發布第27條中華民國100年9月5日交路字第1000008330號修正發布第27條第16款第1條本規則依發展觀光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六十六條第五項規定訂定之。第2條導遊人員之訓
2、練、執業證核發、管理、獎勵及處罰等事項,由交通部委任交通部觀光局執行之;其委任事項及法規依據應公告並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第3條導遊人員分專任導遊及特約導遊。專任導遊指長期受僱於旅行業執行導遊業務之人員。特約導遊指臨時受僱於旅行業或受政府機關、團體之臨時招請而執行導遊業務之人員。第4條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充任導遊人員:一、非旅行業或非導遊人員非法經營旅行業務或執行導遊業務,經查獲處罰未逾三年者。二、導遊人員有違本規則,經廢止導遊人員執業證未逾五年者。第5條本規則九十年三月二十二日修正發布前已測
3、驗訓練合格之導遊人員,應參加交通部觀光局或其委託之團體舉辦之接待或引導大陸地區旅客訓練結業,始可接待或引導大陸地區旅客。第6條導遊人員執業證分外語導遊人員執業證及華語導遊人員執業證。領取外語導遊人員執業證者,應依其執業證登載語言別,執行接待或引導使用相同語言之國外觀光旅客旅遊業務,並得執行接待或引導大陸、香港、澳門地區觀光旅客旅遊業務。領取華語導遊人員執業證者,得執行接待或引導大陸、香港、澳門地區觀光旅客旅遊業務,不得執行接待或引導國外觀光旅客旅遊業務。第7條導遊人員訓練分職前訓練及在職訓練。經
4、導遊人員考試及格者,應參加交通部觀光局或其委託之有關團體、學校舉辦之職前訓練合格,領取結業證書後,始得請領執業證,執行導遊業務。導遊人員在職訓練由交通部觀光局或其委託之有關團體、學校辦理。前二項之受委託團體、學校,應具下列資格之一:一、 第5頁,共5頁http://admin.taiwan.net.tw導遊人員管理規則須為旅行業或導遊人員相關之觀光團體,且最近二年曾自行辦理或接受交通部觀光局委託辦理導遊人員訓練者。二、須為大專以上學校,且設有觀光相關系科者。職前訓練及在職訓練之方式、課程、費用及
5、相關規定事項,由交通部觀光局定之或由其委託之有關團體、學校擬訂陳報交通部觀光局核定。第8條經華語導遊人員考試及訓練合格,參加外語導遊人員考試及格者,免再參加職前訓練。前項規定,於外語導遊人員,經其他外語導遊人員考試及格者,或於本規則修正施行前經交通部觀光局測驗及訓練合格之導遊人員,亦適用之。第9條經導遊人員考試及格,參加職前訓練者,應檢附考試及格證書影本、繳納訓練費用,向交通部觀光局或其委託之有關團體、學校申請,並依排定之訓練時間報到接受訓練。受訓人員未報到參加訓練者,其所繳納之費用,不予退還。
6、但因產假、重病或其他正當事由無法接受訓練者,得申請全額退費。第10條導遊人員職前訓練節次為九十八節課,每節課為五十分鐘。受訓人員於職前訓練期間,其缺課節數不得逾訓練節次十分之一。每節課遲到或早退逾十分鐘以上者,以缺課一節論計。第11條導遊人員職前訓練測驗成績以一百分為滿分,七十分為及格。測驗成績不及格者,應於十五日內補行測驗一次;經補行測驗仍不及格者,不得結業。因產假、重病或其他正當事由,經核准延期測驗者,應於一年內申請測驗;經測驗不及格者,依前項規定辦理。第12條受訓人員在職前訓練期間,有下列
7、情形之一者,應予退訓;其已繳納之訓練費用,不得申請退還:一、缺課節數逾十分之一者。二、受訓期間對講座、輔導員或其他辦理訓練人員施以強暴脅迫者。三、由他人冒名頂替參加訓練者。四、報名檢附之資格證明文件係偽造或變造者。五、其他具體事實足以認為品德操守違反倫理規範,情節重大者。前項第二款至第四款情形,經退訓後二年內不得參加訓練。第13條導遊人員於在職訓練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退訓,其已繳納之訓練費用,不得申請退還:一、缺課節數逾十分之一者。二、由他人冒名頂替參加訓練者。三、受訓期間對講座、輔導員
8、或其他辦理訓練人員施以強暴脅迫者。四、其他具體事實足以認為品德操守違反職業倫理規範,情節重大者。第14條 第5頁,共5頁http://admin.taiwan.net.tw導遊人員管理規則受委託辦理導遊人員職前訓練及在職訓練之團體、學校,應依交通部觀光局核定之訓練計畫實施,並於結訓後十日內將受訓人員成績、結訓及退訓人數列冊陳報交通部觀光局備查。第15條受委託辦理導遊人員職前訓練及在職訓練之團體、學校違反前條規定者,交通部觀光局得予糾正並通知限期改善;逾期未改善者,廢止其委託,並於二年內不得參與委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