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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时期提高女犯教育改造质量的思考与实践?罪犯教育?中国监狱学刊2008年第2期新时期提高女犯教育改造质量的思考与实践经伟张玲(江苏省南京女子监狱江苏南京市210012)摘要:目前,在押女犯的构成具有多样化,复杂化的特点,形成独特的改造心理特征.提高女犯的教育改造质量,要在教育改造主战场上力求突破,充分发挥情感教育的亲和力,充分发挥人文改造环境的濡染效应,提升良性互动的个别教育效果,在言传身教上提升示范效应.关键词:女犯教育改造质量改造心理特征中图分类号:D926.7文献标识码:A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形势急剧变化,女性犯罪不断呈上升趋势.越来越多的女犯关押于监狱,使得监狱教育
2、改造工作的难度加大.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如何做好女犯的教育改造工作,是我们必须面对的一个崭新课题.本文通过对本监狱女犯的构成变化及心理特征的分析,探索归纳了教育改造女犯的一些对策.一,现押女犯的构成特点1.从犯罪构成上看,具有多样化,复杂化的特点通过调查发现,目前在押女犯的构成呈现多样化,复杂化的特征,,涉及的领域也越来越广,以财产型,暴力型犯罪的罪犯为主,他们占押犯总数的63%.财产型罪犯在押犯人数中居首位,其中以诈骗,盗窃,拐卖人口居多,往往以老乡,家庭为纽带,团伙犯罪,家族犯罪以及夫妻双方共同犯罪较为普遍.暴力型罪犯上升趋势明显,占押犯人数中的第二位,其中犯有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罪
3、的占绝大多数,基本是因为婚姻不幸或家庭暴力而引发犯罪.其他类型罪犯中,"法轮功"邪教类罪犯逐年增多.此外,外省籍女犯占押犯人数的29%,判刑二次以上的女犯占押犯人数的5.4%,均较过去明显增多.2.从文化程度看,文化水平呈现两高趋势女犯的文化程度呈现两高趋势,即文盲,半文盲的占多数和高学历犯罪的女犯逐渐增多.文盲,半文盲女犯多数为农村女性,由于她们接受的教育较少,法制观相当淡薄,只知道杀人要偿命,因此,当她们自身利益遭到不法侵害时,不是寻求法律的保护,而是采取愚昧,野蛮报复的手段进行反抗,做出害人又害己的事情,由被害人演变为犯罪人,出现"文盲加法盲"的犯罪.而高学历犯罪的女犯也在逐渐增
4、多,她们躲文化程度较高,但法制观念淡薄,罪与非罪界限模糊,总认为自己足虿枉的,不肯轻易认罪服法.3.从犯罪年龄看,36—50岁之间的青壮年女性犯罪居高不下从年龄结构比率来看,36—50岁的青壮年女性占押犯总数的46.3%,居第一位,26—35岁的占27.4%,反映出不同类型犯罪在年龄结构上的相同性.30岁以前的女性,社会阅历相对较浅,对社会上形形色色的诱惑,缺乏正确的判断能力和控制能力,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随着年龄的增长,心理日趋成熟,在30岁以后,受家庭,生活等影响,违法犯罪活动增多,一旦步人中老年,心理上更加成熟,明辨是非的能力增强,一般不愿再冒险.4.从捕前职业看,以农民和无业
5、者居多据调查统计,在押女犯捕前身份以农民和无业者居多,占到73%.这和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及"打工妹"大量涌入城市密切相关.许多女性缺乏谋生的技能,在找不到固定职业,生活缺乏保障的情况下,加之法制观念淡薄,为了满足私欲,往往不顾道德和法律的约束,铤而走险,以身试法.5.从刑期构成看,l0年以上的长刑犯有所增加经调查,5年以下的短刑犯占26.3%,10年以上的长刑犯占50%,而且有增加的趋势.长刑犯的增加,说明女犯的恶习程度越来越深,犯罪手段越来越恶劣,给社会造成极大的危害.二,现押女犯的改造心理特征女犯从犯罪到投入监狱改造,从一个自由人成为一个阶下囚,其思想行为与一般女性肯定有很大区别,
6、掌握女犯的思想行为特点,对因症施治,加强教育具有重要意义.归结起来,女犯在改造中主要有以下心理特点:收稿日期:2007—11—29作者简介:经伟(1974一),女,安微宿县人,南京女子监狱管教部副主任.张玲(1972一),女,江苏徐州市人,东南大学2007级MPA研究生,南京女子监狱管教部民警.?罪犯教育?中国监狱学刊2008年第2期1.挫折感强,自卑心理严重投入监狱,失去人身自由和其他相关权利,生活环境发生巨大变化,对大部分女犯来说无疑是人生的一大灾难,部分女犯面对挫折,采取消极逃避方式,总觉得无脸面对家人,朋友等,情绪郁闷,精神不振,对周围的事物提不起兴趣,对改造失去信心,严重的引
7、发精神疾病,甚至出现自伤自残,逃脱等行为,对监管安全不利.2.敏感多疑,戒备心强女犯一般敏感多疑,对别人的言行举止很在意,往往别人的一句话,一个眼神,一个动作都会让她猜疑别人是不是在背后议论她,说她的坏话.对管理人员和其他犯人不信任,导致部分女犯仇恨管理人员或与她犯人际关系紧张,长此以往,积怨加深,导致个别女犯采取极端报复行为,严重扰乱监管秩序.3.功利心强,虚荣心重部分女犯为达到减刑,假释等目的,在改造中表现积极,在管理人员面前毕恭毕敬,遵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