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财产所有权确认纠纷案中的思考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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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析财产所有权确认纠纷案中的思考的论文  论文摘要 财产所有权在本质上是一定社会的所有制形式在法律上的表现。本文诉争房系依建造这一事实行为而存在,占有和使用集体土地建造住宅及附属设施的权利为宅基地使用权,虽然目前宅基地使用权尚不具备流通性,但宅基地使用权的价值是客观存在的,所以对于建筑在集体土地之上之房屋权属的确定应结合宅基地使用权、建筑面积权、出资建造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定。  论文关键词 财产所有权 诉争房 使用权  一、问题的由来  王岸与国萧系夫妻关系,育有子女五人即王萍、王种、王惠、王南、王乔。严辉与王种系夫妻关系。1994年,王岸向中国农业银

2、行贷款人民币100,000元用于向某建筑工程公司购买出租车,1995年1月,某建筑工程公司出具的收据载明“收到王乔人民币肆万元整,系购车款”。1995年3月,承包人王乔(乙方)与某建筑工程公司(甲方)签订的合同书约定,乙方承包甲方小轿车x号,并向甲方一次性交纳指标款、购车款等共计156,000元整;承包期为五年,自车辆上路营运起(1995年1月)乙方除交纳国家所收的各种税费外,每月向甲方交纳管理费等内容。出租车购买后,由王乔经营使用。  王岸、国萧夫妇及子女原住某村下家湾,上世纪八十年代因下家湾房屋拆迁,王岸、国萧一家在某村章家湾获土地一块并自建房屋

3、,子女亦随王岸、国萧于此居住,王岸、国萧在章家湾房屋前还搭建有偏房。  1995年9月,王乔与伍黎登记结婚,居住于偏房内。1996年,出租车出售,卖车款交给伍黎保存。.随后,王岸一家以王乔名义申请地基建房。1996年7月,时任某乡政府干部的王岸,以王乔名义向某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内容为,“兹有申请人王乔原居某村下家湾,因八六年国家征地,本家由拆迁还建安排还建移地到某村章家湾,因家人口较多、复杂,与邻居关系长期不好,也有争闹现象。为了解好这些矛盾,要求某村领导照顾,另解决一块住宅地,让我家换个新的环境”,申请人为王乔,该申请系王岸书写。1996年7

4、月的《村民建房用地申请表》载明,户主姓名为王乔,户口性质为农,现住人员结构为王乔、伍黎、王种、严辉、国萧、王岸、王南。1996年7月的某市城乡个人建房申请审批表载明:申请人为王乔,户口人数为7人,地址为某村柳家湾,建筑面积为320m2,人平面积为46m2,占地面积为80m2,土地所属为集体。同月下发的《某市城乡个人临时建房许可证》载明,建房人姓名为王乔,建房地址为某村柳家湾,工程性质为新建,建房内容为住宅,结构为砖混,层数为三层,建筑面积为240m2,占地面积为80m?,土地所属为集体,施工期限为1996年7月至1996年10月。1996年7月某乡村

5、出具的某市事业性收费票据一份载明:交款单位为王乔,收费项目及名称为新建60平方,金额为人民币4,800元。土地获批后,于1996年年底,在位于某乡村柳家湾的地基上建成房屋(下简称诉争房)。出售出租车的卖车款中有人民币100,000元用于建造诉争房。该房屋由王岸、国萧夫妇与王乔、伍黎夫妇居住使用。1997年7月,诉争房办理了《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者登记为王乔,用地面积为87.50m2。之后办理该房所有权证,1998年10月,诉争房的《房屋所有权证》载明,房屋所有权人为王乔,房屋坐落为某区柳家湾,产别为私产,结构为混合,房屋总层数为4层,建筑面积为38

6、6.05m2,设计用途为住宅;土地权属性质为集体。  2003年8月,王南将其位于某小区两室一厅住房出售给王乔。随后,王乔与伍黎搬进某小区住房居住。王岸、国萧一直在诉争房内居住至今。2005年1月,伍黎与王乔签订《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某公证处对该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进行了公证。同月王乔、伍黎经法院调解离婚,分割财产时调解协议对登记在王乔名下的诉争房未予处理。2011年4月,伍黎诉诸法院请求确认其享有诉争房的二分之一产权并予以分割。  2011年5月,王种、严辉、国萧、王岸、王南(下简称王岸等5人)诉诸法院,请求确权分割占地面积87.5m2、建筑面积3

7、86.05m2的诉争房,其中王岸等5人等额享有占地面积各12.5m2、建筑面积各77.21m2,被告王乔、伍黎各等额享有土地使用权12.5m2。  二、争议的主要焦点  其一,诉争房是原告方共有财产还是被告方的夫妻共同财产。该争点又包含有,(1)诉争房宅基地使用权是由王乔为代表的原、被告家庭共有,还是由王乔、伍黎夫妻共有;(2)诉争房是原告方共同出资兴建还是被告方出资兴建;(3)诉争房的《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产权状况与实际产权是否相符。  其二,王乔、伍黎夫妻财产约定公证是否有效。  三、分析与思考  (一)关于诉争房是原告方共有财产还是被告方夫妻共

8、同财产  诉争房系依建造这一事实行为而存在,其所占用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占有和使用集体土地建造住宅及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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