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原告主体资格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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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原告主体资格的确认2012年,新民诉法第五十五条首次写入民事公益诉讼的内容,成为本次民事诉讼法修改的一大亮点。对于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原告主体,法条明确为有关机关,社会团体,但对有关机关的概念未能明确。此外,对起诉主体也只包含了机关和团体,没有明确公民个人能否提起民事公益诉讼,限定的范围过窄,笔者认为这是有待商榷的。为此,有必要对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构成进一步进行分析。一、民事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含义原告资格又称起诉资格,是指公民个人、社会团体或者特定的国家机关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从而取得的可以作为原告提

2、起诉讼的资格。[1]因此,民事公益诉讼原告资格是指对侵犯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有关公民个人、社会团体或者特定的国家机关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使得法院启动民事诉讼程序以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主体资格。二、民事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理论基础传统民事诉讼法采取的是民事诉讼原告一元论,对原告资格的认定是: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人民法院在对原告的起诉进行审查的内容之一就是原告与本案是否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只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自己的民事权利受到侵犯时才可以以原告身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种关于原告主体资格的限

3、制导致诸多公益案件无法寻求司法的救济。但是日益增多的侵害社会公共权益的恶性事件,促使我们必须寻求救济的途经。民事诉讼的直接利害关系人原则已经不能够适应当前的司法实践,于是,民事公益诉讼原告多元化的观念应运而生。民事公益诉讼原告多元化的理论依据建立在以下基础之上:1、近现代当事人适格理论的发展。近现代民事诉讼法意义上的当事人适格理论认为,诉讼当事人是一个程序概念,判断当事人是否适格,只看起诉的当事人是谁,是否拥有诉讼实施权,不再从实体上考察当事人与诉讼标的的关系。[2]据此,在近现代民事诉讼意义上的正当当事人理论关于原告资格的

4、界定上已经摒弃了传统正当当事人适格的一元化而改为多元化,系争法律关系主体和非系争法律关系主体都可以成为正当原告。具体在民事公益诉讼中,不但直接利害关系人可以作为原告提起和进行诉讼,非直接利害关系主体(如普通公民、检察院等)也可以拥有原告资格提起诉讼。[3]也就是说,原告可以不是利害关系人,当事人除了为自己的直接利益向法院提起诉讼外,为了他人或社会的利益也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权力监督理论。一般来说,常见的民事公益违法行为,如侵害公共财产行为、垄断行为、环境污染行为等都有相应的国家主管部门进行管理,但国家机关内在的监督机

5、制存在着自身先天的不足,当有关国家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时,如何才能保障社会公共利益?此时,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就体现出它的优势: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可以依法起诉民事公益违法行为,由法院进行审判,从而使国家机关的不作为行为间接得到监督。3、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构成分析新民诉法对有权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主体确定为:有关机关,社会团体,但对有关机关的概念未能明确,对起诉主体也只包含了机关和团体,没有明确公民个人能否提起民事公益诉讼,限定的范围过窄。首先:有关机关。何为有关机关,新民诉法未作明确,笔者理解为有关国家机关,那有关国家机关又都

6、包括哪些机关部门呢,这也是值得思考、研究的一个方向。新民诉法中并未直接采用检察机关而是采用有关机关的表述,显然是明确了这样一个态度:有权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国家机关除了检察院之外,还包括了其他一些行政机关。①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能否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在我国理论界曾经存在过争议,但现在普遍认为,检察院是可以作为民事公益诉讼的原告的。理由如下:其一、国家赋予检察院的职能使得检察院可以作为民事公益诉讼的原告。在我国,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享有法律监督权,检察院在民事诉讼领域行使诉权是实行监督权的拓展。其二,检察院是国家与社会公共利

7、益的代表,因此,检察院对于社会公共利益享有诉的利益,对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有关行为可以获得诉诸司法的权利,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三,由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符合诉讼经济理念。由检察院对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诉讼,可以比由组织或个人单独提起诉讼在人力、财力、物力方面更为节省,可以极大地减轻受害者的负担。此外,由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也可以有效地防止滥诉行为,节省司法资源。其四,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是对当事人处分权的适当干预,符合世界各国通例。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并不是对当事人处分权的不合理干预。一般而言,民事纠纷是

8、私权纠纷,贯彻的是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但自由处分原则并不是绝对的,一旦公民个体对私权的处分与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相违背,国家的适当干预就显得必要了。目前,由检察院为原告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是世界各国的通例。综上所述,赋予检察院民事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不仅符合我国现有的法律框架和实际情况,也顺应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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