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政治中的普遍主义和意识形态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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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球政治中的普遍主义和意识形态批判

2、第1  一  与萨缪尔·亨廷顿(SamuelHuntington)在1996年的一篇题为“西方:独特的而非普遍的”一文中所提出的“大西洋主义”相反,2001年上台的布什政府目前执行的恰恰是亨廷顿明确反对的“全球主义”加“单边主义”的外交政策。其“全球主义”的核心,是要在全球推行被认为具有普遍意义的“美国价值”;而其“单边主义”的理由,则是既然在全球推行这些价值得不到其它国家(包括其主要的北大西洋盟国)的支持,那就只能由美国单方面来进行。亨廷顿指望的“大西洋主义”,在布什政府的国家安全战略中被一种特

3、别类型的“美国主义”所代替。这种美国主义的特点在于,它的要害并不在于要在全世界扩张和维护美国的民族利益(这一点确实也是当今美国外交政策的组成部分),而是要在全世界扩张和维护美国的民族价值—在美国外交政策的制定者们看来,像自由、民主、法治这样的美国价值,是具有全球范围的普遍效力的。  在近年来发表的一些文章和访谈中,哈贝马斯对这种类型的普遍主义进行了尖锐批评,指出它的根源是一种将“自身和周围世界都客观化、以便将一切都置于控制之下的主体”的视角。从这种单个主体的视角出发,价值—哪怕是确实有可能赢得全球范围普遍承认的价值—被当作可以由私人

4、来拥有、并在全世界分配和出口的物品;这种观点没有看到,这些价值在全球范围内的意义和有效性,是取决于所有人从自己的视角出发所进行的理解和同意的。哈贝马斯称这种观点为“老牌帝国的‘普遍主义’”,其特征是“仅仅从它自己的世界观的中心化的视角出发来感受超越其边界的遥远视域的世界。”与此相反是现代的“平等主义的普遍主义”,它“要求我们将自己的观点根据享有平等地位和权利的他者们的意义视角而加以相对化。”但这里所说的平等,并不是文化相对主义所说的那种对当下任何文化的实质性内容的有效性或正当性做不加区别的承认,而是指行动者—包括超越民族国家边界的行

5、动者—就涉及他们的规范和价值的意义和有效性进行讨论、对话或商谈时的地位平等。这样,哈贝马斯的“商谈理论”所主张的普遍主义也可以称作是“对话的普遍主义”,而与美国新保守主义所主张的“独白的普遍主义”相对立。这种对话既包括每个行动者在选择涉及他人的行动方案的时候对他人的角色和视角的虚拟的采纳,也包括各方及其代表之间进行的实际的讨论和磋商。  值得注意的是,哈贝马斯对自由民族主义的两个批评—把独白者的视角当作出发点,把普遍价值(规范)混同于物品—与他对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的基本理论设计的批评,有很明显的相似之处。罗尔斯的“正义论”的出发点

6、是所谓“原初状态”:“合理的”(reasonable)代表性个人在过滤掉有关其特殊地位的“无知之幕”背后对社会基本结构进行“理性的”(rational)选择。哈贝马斯对这个理论设计提出了三个问题,其中前两个基本上对应于哈贝马斯对自由民族主义提出来的这两个批评。  关于第一点,哈贝马斯认为“原初状态”的理性设计赋予各方的只是一种理性利己主义这样一种第一人称视角,而不是一种“道德的眼光”,也就是考虑道德问题—什么是同等地对所有人好的—所必需的对于他人或对方的视角的接受:“不管怎么样,处在其理性利己主义限制之内的各方,是无法彼此采纳对方的

7、视角的,而他们所代表的公民,如果他们要正义地取向于同等地对所有人好的东西的话,本身就是要进行这样的视角采纳的”。  关于第二点,哈贝马斯批评罗尔斯没有把适用于所有人的权利(Rechte或rights)和只适用于“我”或“我们”的嘉益(Gueter或goods)区别开来:在原初状态中,权利是仅仅作为嘉益的一个范畴而被各方选择的;“对他们来说,正义原则的问题仅仅是作为有关对基本嘉益的正义分配的问题而提出。”尤其值得重视的是哈贝马斯接下来对“权利”的特点的说明:“权利只有通过被行使才能被‘享受’。只有当法律伙伴相互承认对方是自由的平等的,

8、才会出现对权利的平等分配。当然,对公平份额的嘉益或机会的权利,也是存在的。但权利本身所调节的是行动者之间的关系—而且是不能像物品一样被‘占有’的。”  现在的问题是:假如罗尔斯的“正义论”确实如哈贝马斯所认为的那样与“自由民族主义具有共同的”独白论“和”物品论“的理论前提,它们在国际政治方面是否得出相同的结论或主张呢?  二  罗尔斯的国际政治理论,是把“原初状态”的理论设计作第二次、第三次运用的结果。原初状态的第一次运用,是在国内范围内,确切些说是在自由民主国家的国内政治的范围内。原初状态的第二次运用,是在同样实行自由民主制度的诸

9、多人民之间,也就是说把一个自由主义的观念推广到万民法。这些自由主义的人民的根本利益,除了政治独立、自由的文化(就自由主义的社会而言)、安全、领土和公民幸福之外,还有集体荣誉,即要求其它人民承认其作为平等者的地位。对原初状态的第三次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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