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羌族应用性石刻及其价值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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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清羌族应用性石刻及其价值探讨  一、明清羌族应用性石刻种类  羌族应用性石刻文献丰富,大致分成文告、规约、契约、纪灾、道路交通、族谱碑等。  1.文告碑。公牍文书主要有章奏、诏命、文告、凭据等。羌族石刻主要为文告碑,是上级传达给下级的文书,镌刻在石,便于传布。内容涉及政治、军事、教育、婚俗、赋税、修路等土规,为研究明清时期羌族区域自治、法规、民风民俗等提供了详实的实证资料。如明崇祯十八年(1644)《松潘城告示碑》,刊布裁革旧例,整肃军纪6条。(茂县)清康熙四十年(1701)《牟托巡检司土规告示碑》,发布治安、婚丧、神事、生产、征粮等土规8条。

2、(汶川)嘉庆二年(1797)《非土著人民不得应试章程碑》,是整饬科考作弊,维护教育、考试公平的文书。光绪四年(1878)《铁邑告示碑》,规定山场地界、汉羌民修桥补路、采樵及民俗等条约。(北川)光绪四年(1878)《禁止差役索诈批示碑》,严禁差役敲诈勒索、增添民累。(理县)光绪间《理番府告示碑》《婚俗禁令碑》,理番府革除四土、三、五屯袭补规费,严禁转房婚、近亲结婚等婚俗。  2.规约碑。碑文涉及乡规民约、行会条规,具有告示性质,但又不是纯粹的文告。羌族规约碑产生于清代,是研究清代羌族社会经济形态、生产水平、社会制度、生活习惯等最直接、最可靠的实物证

3、据。(汶川)光绪四年(1878)《小寺寨封山护林碑》,公示保护神树林规约,禁止乡民私自入山樵采、牧放牲畜。咸丰三年(1853)《瓦寺土司差役碑》制定差役规约14条。(茂县)道光七年(1827)《水磨坪治安管理碑》,制定民约,鼓励村民兴办学校,惩恶扬善,反映了清政府在岷江上游羌区进一步改土归流,从国家政治制度和行政管理上推行地方行政与国家主体一致的管理方式。道光二十三年(1843)《岳希土司碑》,制定婚姻、田土、债账、争界等土规及议案费用。咸丰元年(1851)《河西议话碑》,商议16个刑事、民事案件裁决原则。(北川)咸丰二年(1852)《永垂万古碑

4、记》,规定各寨民年纳豆粮归属,修补营汛、墙垣等需用。  3.契券。契券是当事各方共同订立的凭券、证据类文书,多为买地阴券,属于冥间文书,署明买地界至、时间、知见证明人,真实性强,是研究古地理的参考材料。所记买地用钱数目,可作为研究古代土地制度和土地价格的依据,是经济史研究的重要史料。(汶川)宋淳熙三年(1176)《员志成甘氏三娘买地券》,所言界至兵迊其地,东至震位青竜,西至兖宫白虎,落款剑南西川成都茂州汶川县滋茂乡。滋茂乡,元明属灌州,清代先后属筏村、麻溪局、西七区、漩口乡,现属都江堰麻溪乡,为该地所属建制、地理沿革变化提供了材料。值得注意的是,

5、有些民约碑,也有契券性质。如同治八年(1869)《白水寨乡规民约碑》,内有5份买卖土地、山林契约。  4.纪灾碑。岷江上游地处龙门山断裂带和岷山断裂带,是中国强烈地震带之一。历史上发生过很多次破坏性大地震,如1933年茂县叠溪7.5级、2008年汶川8.0级大地震等。除此而外,还频发泥石流、干旱、洪水等灾害,碑刻中也有反映,为研究岷江上游地震和洪水灾害提供了材料,但仍显不足。光绪十八年(1892)《董氏墓碑》,记光绪十六年银杏乡桃关沟天降洪雨,孽龙出焉。茂县《叠溪积水疏导纪念碑》,记1933年叠溪陷落,地震山崩,压断岷江正、支各流,积水数潭成海,

6、酿成奇灾及川西人士及当局诸公疏导水患的史实。  5.道路交通碑是研究中国筑路史、交通史的实物资料。汶川有2通《克枯栈道碑》,分刻于乾隆二十四年(1759)、嘉庆九年(1804)。克枯栈道位于杂谷脑河下游,谷深坡陡,路途窄狭,上有悬岩,下临深渊,举步维艰。(理县)嘉庆十一年(1806)《曾头修路功德碑》、(茂县)嘉庆二十二年(1817)《白水溪修路碑记》、道光二年(1822)《纳哈沟路旁修路碑》、咸丰元年(1851)《三龙乡新基寨修路碑》、咸丰八年(1858)《三龙乡新基寨修路碑》、(松潘)光绪(1875-1908)《李道人修路碑》《夏毓秀辖夷口修

7、路碑》等,反映了清代岷江上游羌区道路开凿、修建状况,也是该区域经济发展和文化交流的见证。岷江上游羌区为历代中央王朝统治,是重要的茶马古道,也是各民族交汇地,清代以前仅存隋开皇九年(589)《姜须达通道记》。桥碑亦只有咸丰六年(1856)《重修跃龙桥碑》尚存,与该地区所处重要地理位置极不相符。  6.界碑。界碑有标界和指路功能。明中叶,瓦寺土司与灌县分界在汶川县水磨与三江交界处的鹞子山。乾隆十五年汉夷争界诉讼裁定,40余年后再次裁定,并立碑《灌瓦界碑》:内归灌县,外属土司各营各业,汉民勿得潜入土司境内,藉端滋事;而土民亦不可行越界生非。嘉庆十六年(

8、1811)《界碑》,是继前碑后勘定,表明自明始,汉夷争界,从未间断。  7.族谱碑记录碑主世系宗支、家族谱系,类似于宗族谱牒,是了解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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