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判例克服法律适用缺陷的价值及实现

行政判例克服法律适用缺陷的价值及实现

ID:9703327

大小:96.00 KB

页数:37页

时间:2018-05-05

行政判例克服法律适用缺陷的价值及实现_第1页
行政判例克服法律适用缺陷的价值及实现_第2页
行政判例克服法律适用缺陷的价值及实现_第3页
行政判例克服法律适用缺陷的价值及实现_第4页
行政判例克服法律适用缺陷的价值及实现_第5页
资源描述:

《行政判例克服法律适用缺陷的价值及实现》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行政判例克服法律适用缺陷的价值及实现  司法实践中,法官依法对行政争议进行裁判,必然要面临法律的适用问题。由于新型行政管理事项层出不穷,行政法律关系错综复杂,难以形成系统的规律性,制定法不可能涵盖行政关系所有细节。因此,制定法对行政关系的调整尤为困难,行政审判中法律适用缺陷也更为明显,加之当前司法解释采用抽象规定方式,本身就有制定法的局限性,难以有效解决制定法带来的法律适用问题,这更凸显了行政判例克服法律适用缺陷的价值。本文对行政判例价值的探讨正是在这样一种背景下展开的,由于行政判例尚未在制度层面得到确立

2、和承认,对一个理论上的概念进行探讨,最忌脱离实践现状,否则极易落入空谈。故笔者在分析行政判例价值的实现原理时,特意选取行政法原则的适用这一在审判中切实存在的问题作为切入点,力使本文能紧贴当前行政审判实践,并对法律适用问题的解决有些许助益。  一、行政审判中的法律适用困境  行政判例克服法律适用缺陷的价值及实现  司法实践中,法官依法对行政争议进行裁判,必然要面临法律的适用问题。由于新型行政管理事项层出不穷,行政法律关系错综复杂,难以形成系统的规律性,制定法不可能涵盖行政关系所有细节。因此,制定法对行政关系

3、的调整尤为困难,行政审判中法律适用缺陷也更为明显,加之当前司法解释采用抽象规定方式,本身就有制定法的局限性,难以有效解决制定法带来的法律适用问题,这更凸显了行政判例克服法律适用缺陷的价值。本文对行政判例价值的探讨正是在这样一种背景下展开的,由于行政判例尚未在制度层面得到确立和承认,对一个理论上的概念进行探讨,最忌脱离实践现状,否则极易落入空谈。故笔者在分析行政判例价值的实现原理时,特意选取行政法原则的适用这一在审判中切实存在的问题作为切入点,力使本文能紧贴当前行政审判实践,并对法律适用问题的解决有些许助益

4、。  一、行政审判中的法律适用困境  行政判例克服法律适用缺陷的价值及实现  司法实践中,法官依法对行政争议进行裁判,必然要面临法律的适用问题。由于新型行政管理事项层出不穷,行政法律关系错综复杂,难以形成系统的规律性,制定法不可能涵盖行政关系所有细节。因此,制定法对行政关系的调整尤为困难,行政审判中法律适用缺陷也更为明显,加之当前司法解释采用抽象规定方式,本身就有制定法的局限性,难以有效解决制定法带来的法律适用问题,这更凸显了行政判例克服法律适用缺陷的价值。本文对行政判例价值的探讨正是在这样一种背景下展开

5、的,由于行政判例尚未在制度层面得到确立和承认,对一个理论上的概念进行探讨,最忌脱离实践现状,否则极易落入空谈。故笔者在分析行政判例价值的实现原理时,特意选取行政法原则的适用这一在审判中切实存在的问题作为切入点,力使本文能紧贴当前行政审判实践,并对法律适用问题的解决有些许助益。  一、行政审判中的法律适用困境  案例:2001年6月5日,原告冯某与陈某签订售房协议,约定冯某向陈某购买某处房产,转让面积以实测为准。被告常熟市房地产管理处(以下简称房管处)委托房产测绘队测定该房产面积,于7月25日向冯某颁发所有

6、权证。后房地产管理处应陈某申请对该房产进行复测,所测结果与前一次有差异。房管处于11月23日作出《关于注销房屋产权证的决定》,注销并收回房产证,换发经复测核准面积的房产证;并要求冯某在接到决定7日内办理换证手续。房管处在冯某未按决定办理换证手续的情况下,于12月4日公告了注销决定。冯某对该注销决定不服,向常熟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被告所作的注销决定。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所作具体行政行为证据不充分、主要事实认定不清、行政程序违法、适用法律不当,于2002年4月8日判决撤销被告所作的注销决定。[1]  该

7、案值得关注的地方是,法官在对被告所作行政行为的程序合法性进行审查时,由于没有相关法律依据可供适用,法官直接运用行政法学理论上的正当程序原则,以被告在作出行政行为之前未向原告送达告知材料,也未在注销决定书中告知原告诉权和起诉期限为由,认定被告人行政程序违法。该案法官在审判中大胆运用学理上的行政法原则,其勇气固然值得称道,但同时也反映了行政立法不足所造成的法律适用困境。  (一)行政立法不足凸显法律适用缺陷  当前行政审判中的法律适用缺陷表现为两个极端,一是多头立法造成审判中无所适从,二是立法空白带来的无法可

8、依。法官在审判中可选择适用的法律包括两大类:行政诉讼法、行政实体法和程序法。行政诉讼法主要规范法院审查行政行为的程序进行,其适用因有统一的法律条文为依据而相对纯粹,问题多出在行政实体法和程序法的适用上。行政实体法和程序法主要规范行政行为内容与程序的合法性,其也是法官对行政行为进行审查的标准。对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因缺乏统一的遵循标准,后一类法律的适用难以统一。由于行政法调整对象极为广泛,不同对象之间差异较大,很难制定统一的法律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