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视角下的激进型研发支出资本化

股权激励视角下的激进型研发支出资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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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权激励视角下的激进型研发支出资本化一、案例概况A公司主要从事兽药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于2010年11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经营过程中,A公司始终坚持“研发驱动业绩”战略,不断加大研发投入,2012年公司投入研发资金5160.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7.86%;全年引进硕士、博士研发人员58名,研发团队达到232人,研发团队整体实力行业领先;年度内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4项,取得新生产批文60项,上市新产品19个等,取得了丰硕的科研成果。以研发促创新、以创新增绩效,2012年在畜牧行业整体不景气的情况下,A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

2、56亿元,实现利润总额1.78亿元,较上年增长18.66%。A公司对核心管理层、主要研发人员以及部分员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旨在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者的经营效率和经营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并最终提高公司业绩。2011年首次授予608.4万份股票期权,2012年授予67.6万份预留股票期权。2011~2014年为行权期,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行权,其行权条件为:在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以2010年净利润为基数,2011~2014年相对于2010年的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40%、76.63%、137.9%、

3、214.59%;2011~2014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不低于6.68%、7.84%、9.67%、11.49%。年报中,2012年的净利润为1.26亿元,相对于2010年增长率为80.1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8.85%,刚刚达到第二期股权激励所设定的目标。而公司激进的研发支出资本化政策正好为股权激励计划创造了条件。A公司2010~2012年将开发阶段的支出全额资本化,2012年本期开发支出占本期研究开发项目支出总额的比例达到53.69%,而2010年、2011年的资本化率分别仅为32.39%和37.93%。另外,201

4、0年本期研发支出资本化金额与当期净利润之比为10.17%,2011年为11.36%,2012年高达21.85%。二、案例分析在A公司骄人的业绩背后,其研发支出的会计处理却令人生疑。A公司于2010年上市之后起开始实行“研发支出资本化”政策,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按照一定标准分为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研究阶段具体指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其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是在进行商业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其支出在同时满足开发技术

5、可行、意图明确、有用性、资源支持充分、支出可计量这五大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否则计入当期损益。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公司以再融资、限售股解禁和业绩承诺等动机选择“研发支出资本化”,A公司也是其中一员,促成A公司选择激进的“研发支出资本化”会计处理方式的因素还包括以下几点:1.满足股权激励条件是A公司选择“资本化”的动机。有研究表明如果企业当期盈利水平下降,或当期业绩(研发支出资本化之前)与目标业绩存在差距时,经理层为达到股权激励的业绩目标,将倾向于选择“研发支出

6、资本化”政策,且差距越大,资本化程度越高。A公司2012年业绩水平在研发支出资本化之前并未达到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直到将高达53.69%的研发支出资本化后才刚刚满足,在此动机下,A公司选择了“研发支出资本化”的会计政策。2.准则制度不完善为研发支出会计处理留有选择空间。首先,我国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CAS6)借鉴国际会计准则分别给出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定义,但并未严格制定研究和开发阶段的标准,根据具有计划性、探索性和针对性、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对研发活动进行判断,过于笼统,缺乏可操作性。在实务中,很多

7、项目研究与开发活动是交叉进行的,对于并不精通科学技术的会计人员来说,仅仅依赖定义就将其清楚地划分为研究与开发两阶段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情,对研发活动的两阶段划分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主观判断。其次,CAS6规定同时满足五个条件的开发阶段支出可以资本化确认为无形资产,但仅是“可以”而不是“必须”,即是否资本化以及资本化额度由管理层拍板决定。另外,CAS6规定,在企业实践中因故未能研制成功的新产品的研究开发费用应确认为当期费用。这表明,即使企业管理层在当初判断研发活动是否能够资本化时存在人为失误,也没有违背会计准则而无需承担后果,不需要通过

8、会计更正或以前年度损益来调整差错。最后,CAS6并未考虑开发阶段的潜在风险,对于某项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可能会有多家企业同时进行,只要有一家企业率先研制成功则其余企业的研发活动的创新性和价值都会受到严重损害,面临贬值,但CAS6并未予以恰当计量。3.公司治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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