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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4-28
《2016cpa经济法之票据法(超强整理)》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票据法1支票《票据法》规定的票据包括汇票、本票、支票支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支票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表明“支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如果出票人记载了付款人支付票据金额的条件,则该支票无效)确定的金额(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才有效;支票上的金额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付款人名称出票日期(票据金额、出票日期、付款人名称等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出票人签章(支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其预留银行的签章
2、。如果支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未加盖与该单位在银行预留签章一致的“财务专用章”而加盖出票人“公章”的,出票人仍应当承担票据责任;但如果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则票据无效)注:如单位签发支票向其开户银行支取现金时,出票人可以在支票上记载自己为收款人注:对于收款人名称,出票人既可以授权相对人补记,也可以由相对人再授权他人补记,没有太多限制注:支票包括转账支票和现金支票,现金支票不能背书转让注:支票是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如有该记载,记载无效,但票据依然有效支票的相对必要记载事项:出票地和付款地可以记载的事项:出票人可以记载“不得转让”字样
3、,如有该记载,则支票不得转让出票人可以在支票上记载“用途(偿还贷款)”,但该记载不发生票据法上的效力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异地使用的支票另行规定。如果超过该期限提示付款的,付款人可以拒绝付款,且持票人失去了对“出票人”之外的前手的追索权,但出票人仍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但如果自出票之日起6个月内还不提示付款,则连出票人的票据责任也消灭!如果出票人开出的是空头支票(即自己的存款不足以付款),则付款人拒绝付款本票银行本票指由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汇票、支票的当事人有出票人、收款人
4、、付款人;但对于银行本票而言,当事人只有出票人和收款人,因为付款人和出票人都是银行自己,重了。银行本票绝对必要记载事项:表明“本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承诺确定的金额(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二者不一致则无效;票据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收款人名称(由于付款的一定是自己,所以不必要列出付款人;收款人名称、金额,不得补记)出票人日期出票人签章(银行本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银行本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如果银行本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未加盖规定的银行本票专用章而加盖了该银行的“公章”,出票人仍应承担票据责任)
5、注:银行本票是见票即付银行本票的相对必要记载事项:出票地和付款地(其实都是出票人的营业场所)可以记载的事项:出票人如果记载了“不得转让”字样,该银行本票不得转让银行本票自出票之日起,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超过期限才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对“出票人”以外的前手丧失追索权,但持票人对出票银行的票据权利并未消灭。但如果持票人自出票日起2年内都未提示付款的,则持票人的票据权利消灭汇票1汇票分为银行汇票(见票即付)、商业汇票(分为即期商业汇票【见票即付】和远期商业汇票【需要承兑的汇票】)票据种类提示承兑期限提示付款期限票据权利的消灭时效银行汇票(见票即付)无
6、需提示承兑出票日起1个月出票日起2年商业汇票见票即付无需提示承兑出票日起1个月出票日起2年定日付款到期日前提示承兑到期日起10日到期日起2年出票后定期付款见票日定期付款出票日起1个月注:见票日即承兑日注:按时提示付款的,对所有前手都有追索权(即当付款人拒绝付款时,持票人可以对所有前手实施追索权;其中持票人对某个前手的“首次追偿权”是在被拒绝付款后6个月内;前手对其前手的“再追索权”是在“首次追偿权”得到清偿之日起3个月内【该句对支票、本票也同样适用】;当追索到出票人时,期限就是到期日起2年了);超出提示付款期限才提示付款的,则只能对出票人和承兑人实施
7、追索权,但不得对其他前手追索注:票据权利消灭后,民事权利并未消灭,持票人仍可以请求出票人或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汇票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表明“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否则票据无效;金额必须确定,若金额不确定,则票据无效)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收款人、金额不得补记;出票时未记载收款人名称、金额的,汇票无效)出票日期(只有出票日期,没有其他的什么日期)出票人签章(应该为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出票人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票据无效)
8、注:票据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否则票据无效汇票的相对必要记载事项:出票地和付款地、付款日期(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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