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学(票据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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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Ø第一节概述Ø第二节票据法律关系第九章票据法Ø第三节票据行为第一节概述一、票据的概念1、汇票①概念广义包括各种记载一定文字,代表一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见票时或者在定权利的文书凭证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是出票人依票据法发行的、无条②种类狭义件支付一定金额或委托他人无条Ø银行汇票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一种文书凭证。我国,专指Ø商业汇票汇票、本票和支票。ª银行承兑汇票ª商业承兑汇票2、本票3、支票①概念①概念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件支付

2、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的银行或者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票据。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②种类©禁止签发空头支票Ø银行本票和商业本票©即期支票Ø即期本票和远期本票©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Ø记名本票、指示本票、无记名本票µ我国:银行本票、记名本票、即期本票1二、特征v有价证券——完全有价证券v金钱证券②种类v债权证券Ø记名支票和无记名支票v设权证券Ø即期支票和远期支票v要式证券Ø普通支票、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划线支票v无因证券v文义证券三、票据法第二节票据法律关系R1996年1月1日施行《

3、票据法》R1997年《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v票据关系——票据行为R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v非票据关系——票据法和其他法律规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票据关系R2004年《票据法》第一次修订1、票据当事人–《日内瓦票据公约》(1)基本当事人与非基本当事人(2)票据债权人和债务人Ø票据债权人2、票据关系

4、“票据权利”:付款请求权——付款人①出票关系追索权——“前手”②转让关系Ø票据债务人③承兑、付款关系ª第一债务人④保证关系ª第二债务人2二、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三、票据基础关系1、票据返还关系Ø

5、无权利持票人的票据返还——原因关系Ø已获付款时的票据缴回1、“分离关系”Ø已获清偿的票据交付R《票据法》第十三条1款票据债务人不得2、利益返还关系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R《票据法》第十八条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或者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仍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2、“牵连关系”③恶意①直接当事人R第十三条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R《票据法》第十三条2款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行约定义务的与

6、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人,进行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②对价R第十二条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R第十条2款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即应当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给付票据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相对应的代价。恶意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R第十一条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但是,所享有持票人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本法规定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的票据的,也不得享有票据权利。二、出票(以汇票为例)第三节票据行为1、概念2、记载事项

7、一、概述(1)绝对必要记载事项1、概念——未记载,汇票无效2、种类(2)相对必要记载事项3、特征3、效力(1)要式性(1)出票人:担保承兑(2)独立性担保付款(3)文义性(2)付款人3三、背书3、效力1、概念(1)票据权利转移的效力(主要)ª目的:转让票据权利(2)担保效力授予他人行使一定票据权利(3)权利证明——背书连续2、记载事项(1)应记载事项——未记载,背书行为无效(2)相对应记载事项µ“不得转让”四、承兑3、效力1、概念付款人承兑人2、程序ª第一位的付款义务(1)提示承兑ª最终的付款义务ó“提示承兑期间”五、保证—

8、—未按规定期限提示承兑,持票人丧失对1、概念其前手的追索权。2、特征(2)承兑或拒绝承兑µ与《担保法》的保证?(3)返还票据3、记载事项六、付款M案例2003年1月15日,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合1、概念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开出6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作为预付款,其余货款待货物交付验收后结算;票据不得转ª非票据行为让;承兑银行为A银行,到期日为2003年4月1日。1月202、程序日,甲公司开出汇票,A银行作了承兑。2003年2月1日丙公司向乙公司催要欠款,乙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1)提示付款——期限司,丙公司随后

9、将汇票向B银行贴现。后甲公司发现乙公司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而拒绝提货,后双方协商未果,(2)付款甲公司行使单方解除权解除合同,并要求A银行不得支付该汇票金额。2003年4月1日汇票到期,B银行向A银行提示ª审查:汇票背书的连续付款,A银行以甲公司通知银行止付为由拒绝支付。提示付款人的合法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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